認清楚自己以後,其實反而如釋重負。我就是沒用!就是刀子口豆腐心。只有一張嘴會叫,真要耍心機耍狠鬥智,完全不是那個料!所以囉,面對這麼心機深沉又狠心的他,我只能逃之夭夭。免得被吃乾抹淨,還傻呼呼地幫人數錢。確定非走不可以後,很多事情越來越明朗了,也積極地為五歲未滿的兒子做好心理準備。一再強調,媽媽的離開是不得已的。離開,不表示不愛他們。是因為太愛了,所以非走不可。要是不走,爸爸永遠不會發現媽媽的好,只是會因為媽媽在顧著你們,所以繼續有很多空閒時間去找壞阿姨。

也開始訓練他將媽媽的手機號碼背起來,明白地告訴他,媽媽手機永遠開著。隨時想念媽媽,都可以打給媽媽聊天。媽媽就在你身邊,你需要的時候,隨時打給媽媽,媽媽就會來救你。

兒子天真地聽著媽媽說的話,複誦著我的手機號碼,天真地回答著知道媽媽永遠愛我。我一直忍不住地想著,這一切到底是怎麼走到這個地步?

當初到霞海城隍廟去求幸福鞋,心痛地對著城隍老爺、文武判官、天上地下諸神以及城隍夫人一一懇求著:

請讓弟子的夫婿,恢復像以往熱戀期一般,眼中只有弟子一人,對弟子恩愛逾恆、至死不渝。家庭和樂幸福,愛我愛子女愛這個家。

然而,他現在的每晚準時接女兒回家、週末不再無故外出遊蕩、對我所有的辱罵都不做回應、甚至是今天下午Karen通知我關於IP的妹妹將要搬來新竹與IP同住,讓他今後無法再去IP住處陪IP看電視或是幫IP按摩等等改變,不管是否是幸福鞋帶來的,都無法讓我開心起來。我只是越來越確定,除非他誠心做出婉留我的行為、除非他低頭認錯、展現出最深的愛意來求我繼續留在他身邊,否則我真的無法繼續待在他身邊。我只是越來越確定,我對他的所有信任已經全然瓦解,回不到過去的兩小無猜,所以我無法面對這樣的尷尬──要我如何與我無法信任的人共同生活?

對我而言,家,應該是個可以放鬆身心靈的所在。以往,當我看著孩子跟他嘻鬧時,就算他表情無奈,我會有種溫馨的感覺──好幸福!我們都這麼健康自在!然而,現在孩子跟他嘻鬧時,他的表情我怎麼看,就怎麼覺得他心不在焉,彷彿待在這裡非他所願。然後,那段傷人的MSN紀錄就會再度浮現腦海:『我只有跟妳在一起的時候肉會笑。在公司是皮笑肉不笑,在家裡則是 唉!』然後,我就再也克制不住地想抓狂!所以,我只能逼自己別去看。不是叫他帶兩個孩子出去玩,我一個人留在家中;要不然就是我藉故走開去做別的事情,留他一人面對孩子。這樣,還算個家嗎?

忍不住想,會不會從未發現過那些紀錄會好一些?就讓我被騙一輩子也好。正如當初結婚時,我對他唯一的要求:如果你要搞外遇,請你做好所有防範措施,讓我到死都別發現!做不到的話,請你在婚姻關係中對我專一。為什麼要讓我發現?發現了以後,為何一絲絲的歉意或是羞愧都沒有?

今天晚上,發現自己真的很糟糕!花了好大的力氣,好不容易磨到他簽字同意將所有的保單扣款帳號全部從我名下帳戶改成他名下帳戶。結果,卻又把這麼重要的同意書給弄丟了,怎麼找也找不著到底收到哪去了!發現這個狀況時,自己只覺得好笑!算了,認清楚自己的沒用跟愚蠢也好。只是更加確定,這樣的自己,真的沒資格跟他鬥!這麼多年來,為什麼他會是我的天?因為他比我厲害嘛!論心機、論手段、論心狠手辣,我沒有一樣比得上他,所以注定被他吃得死死的。那麼,繼續留在他面前,也只是被吃得更死而已吧!也許就是這樣認清了這麼殘酷的事實,所以我才會對自己的愚蠢覺得好笑!

以往,對他深信不疑,所以被吃得死死的也甘願。現在,不甘願被吃得死死的,就只能離開。我對他的毫無保留,無法換得他的珍惜,又無法改變自己,對他有所保留,那就只能離開,免得暴露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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