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是公司提供的免費心理諮商的最後一節。今天下午與心理諮商師最後一個小時的面談。先簡單說明一下過去一星期來發生的事情。說到星期三晚上他那憤怒的發言,連心理師都愣住了!之後,像是跟牧師告解一般,我說:「昨晚,我動手了!我被他激怒到打了他好幾巴掌!」心理諮商師再次提醒我:「記住,人都會犯錯。妳不是神,而是人。犯錯,是正常的。你要原諒自己在這段期間內所犯下的錯誤。」
平靜地談過週六雙方完全無法溝通的狀況後,心理諮商師對於他那句『我以為我說出來會有幫助』,也只能做出跟Karen相同的推測:他要的幫助是希望我會因此對他與IP間的無法相守心軟,進而願意不拿錢地離婚帶走兩個孩子,讓他與IP可以完全自由地相守!

天啊!這是人會有的想法嬤?我拿湯秀璸的前夫來跟他相比以安慰自己,結果心理諮商師卻回答:「不見得吧?要是他也是家醫科醫師,你確定他不會做一樣的事?」一個月來,很努力想幫我釐清他心態,甚至願意夫妻共同會談,以幫助我能夠有個好結果的心理諮商師,在今天的會談中,卻也勸我放棄跟他溝通了。接下來該做的,就是將條件改成拿更多的錢,並保有孩子的監護權,將詳細內容寫成離婚協議書,直接交給他,要求他限期內回覆。如不回覆,就直接法庭見!兩人之間,已無法動之以情說之以理,只能將他當成商談上的敵手,直接公事公辦了。

很傷。最難承認的是:我怎會看錯人?尤其是如此相信人性的我,怎能相信我多年來的枕邊是頭狼而不是人!可是,能做的,只有承認這個錯誤,才能繼續往下走。

求他別這樣傷害我,讓我變得這麼不可愛,卻換回他的一句:「別一直往自己臉上貼金了!」
不想口出惡語,卻被激怒到頻頻口出惡語,甚至動手打人。原諒自己變得這麼面目可蹭吧!
兩個孩子既然他不要,我不忍,那麼,就多要些錢來當作初期找人幫忙的費用,好讓我可以多休息。
日後,也要記住,要先愛自己,再愛孩子。否則,自己都不把自己放在第一位了,如何期望其他人會珍愛我?雖然我不像我婆婆當年對我老公他們精神虐待,所以造成他們都懂得看人臉色。這一趟下來,我給兒子這麼多壓力,要他"照顧"妹妹跟爸爸不照顧的媽媽,也將養出一個善於看人臉色的孩子。後面,面對"貼心"的兒子,也要提醒自己別再對這五歲未滿的孩子撒嬌了。

今天晚上兒子為了要我讓出我的NB給他玩電動,又說了:
媽媽,你可以把你的電腦讓給我玩。妳要用電腦,你就跟爸爸借爸爸的小台電腦,在房間跟我一起打電腦。你可以跟爸爸說,因為你的電腦要借我,所以你要借爸爸的電腦,這樣爸爸一定會借你的。然後爸爸在書房用他的桌上型,妹妹去遊戲間玩玩具。這樣我們就又會是快樂的一家四口了,不是很棒嗎?

孩子,我們即將變成一家三口了。

兒子的答案是:我當然知道ㄚ,可是,現在還不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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