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
長風萬里送秋雁,對此可以酣高樓。
蓬萊文章建安骨,中間小謝又清發。
俱懷逸興壯思飛,欲上青天覽明月。
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銷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稱意,明朝散髮弄扁舟
(李白‧宣州謝朓樓餞別校書叔雲)

對這樣昨日完美今日完蛋的丈夫,已不可留!只徒然亂我心、令我多煩憂。

我出手了!

過去的這兩個星期,週一到週五晚上,只要是他去保母家接女兒的日子,總是保母說9:30會到,實際上都是10:30左右才到保姆家接女兒;只要是我去幫他接女兒的日子,總是加班到晚上3點才能抵達家門!從去年11月以來,他也是三不五時就跟保母說他要加班,凹保母免費延托,或是在端午節這類收假日的傍晚,告知保母因為公司有急事要回去處理,臨時要求保母幫忙帶孩子。所以,7/6我去保姆家接女兒的時候,跟保母把話說明白了!明白告知保母他外遇了,請保母幫忙別幫他製造空檔去約會。今後,不僅要拒絕他正常上班日延托的要求,連收假日的傍晚,也一律拒絕他的請求。

我已經配合他上週提出的『基本人權要求』──不打不罵不說543。不管7/2~7/65天他加班加到多荒謬的程度,我悶聲不吭,照舊每天幫他把換洗內衣褲準備好在浴室內給洗澡後換穿、照舊幫他將衣服全部整理妥當、孩子哄好不煩他。結果,他到了7/8週日那天,還是無由來地又臭著一張臉,開始給孩子以及我排頭吃了。不管孩子跟他怎麼撒嬌、我跟他提要出門去哪,他就是一臉厭煩地瞪著我們不回答。撐到下午四點左右,我實在是受不了他的壞脾氣,只好跟他攤牌,直接了當告訴他,他為了那兩張被設定為抵押品的儲蓄險而不簽離婚協議書有多無聊。跟他解釋清楚:那兩張儲蓄險就算我們不離婚,我也是會要求他繼續繳款下去。離婚後,因為被保險人是他,所以可以給孩子們一個保障──如果他中途死亡、失能或是他莫名奇妙離職不工作,孩子們也不會因此就拿不到每月的贍養費。滿期後,我協議書上也寫的清清楚楚地──滿期後,我必須無償將要保人改回他的名字,整張保單價值還是屬於他。其間,要是他繳不出保費來,也寫清楚由我代墊的情況下,不過就是滿期後將我代墊金額+保單利息取回,剩餘價值還是他的。解釋清楚後再問他:「那你還有什麼原因要為了這兩張保單而不簽離婚協議書?」他啞口無言。而且,不是被頂到氣到啞口無言,而是一臉茫然地說不出話來。

我請他想清楚為何協議書都是按照他的要求寫,他還不肯簽字的原因後再回答我。至少,彼此雙方都同意,現在兩人關係走到這個地步,將一切歸零應該是最好的解決之道。而歸零的方法,目前也只想得出離婚一途。說完後,點了他一句:「如果你想要有『基本人權』──沒人打沒人罵沒人說543,請你對這還沒登記離婚的婚姻,以及中華民國的法律維持基本尊重,別做違法的事情。請你至少,別在收假日的傍晚出門搞失蹤。」說完後就去準備晚餐了。

準備好晚餐並且餵飽孩子們後,他突然走出房門,臭著臉說他不吃我準備的晚餐,他需要出門一趟。這下子我火大了!跟他說:「我剛剛那樣暗示你還不夠嗎?你非要我把話說明白是嗎?你還要這樣踐踏這個名存實亡的婚姻到什麼程度?你以為我不知道xxx總是在星期天中午吃過午飯後就從台北回新竹?你總是在週日傍晚要『加班』?奇怪了,怎麼你公司的事情不能在上班日、不能在週六上午xxx肯定不在新竹的時候處理?xxx在新竹的時候,你就一定會有事情需要單獨外出處理?要出去是嗎?好!看是要我帶著兩個孩子陪你出門,或是我馬上call徵信社跟監,證明你的清白!還是你要我幫你現在打給xxx,告訴她今晚別等你了?」說完以後,他冷著一張臉坐在客廳沙發不理人。我不爽地將他的眼鏡、手機、車鑰匙、涼鞋以及皮鞋全部打包收進房間儲藏室內,也帶著孩子們進房不理他了。這一晚,他沒外出。到了晚上12點半,他洗好澡要進房睡覺,我才將他的眼鏡、手機、車鑰匙全部拿出來放回他枕頭邊。一夜無語,各自睡覺。

週一一早,保母就主動告知因故已無法幫忙延托。這晚,他準時九點,一秒不差地抵達保母家將妹妹接回家。接下來的週二以及週四晚上,因為我公司剛好有事,所以肯定無法『幫』他接女兒回家,且看他會怎麼辦吧。倒是最近這一個星期以來,我深刻感受到過去的半年多來,我公司上的進展真的是「原地踏步」,許多技術上的新知都完全沒吸收。打考績時,老闆還很「客氣」地說:「希望你可以盡快走出你家裡那些煩瑣的情緒,重新將心思擺回公司,能有你正常水準的表現。」將心比心,我不相信他的工作沒有受到影響。這樣左支右絀的日子,他還能過多久?

我早該跟保母把話說清楚的。斷絕他「約會」的自由,要嘛就讓他因為急於見到她,所以同意簽字給錢離婚,我們不再需要吃他給的排頭;要嘛就因為一直無法見面,這份感情(蠻想寫姦情的耶!)也許就會淡了下來,他會把心思擺回孩子身上。不管是哪種可能,都對我們母子來說是好的。

這幾天,跟教練有幾次e-mail往返。教練透過IPe-mail來讓我了解IP的心思有多麼地『九彎十八拐』,會『做球』去爭取她想要的。甚至還說了一段:

一杯豔紫可口的葡萄汁,可能變成:
1)
香醇的美酒佳釀
2)
酸甜養生的水果醋
3)
當然也可能變成……發霉滋蚊的一攤臭水
可以確認的是……原本、原來可以是兩杯香醇的美酒佳釀,互對混合之後,已經變成了一杯發霉滋蚊的臭水。

我是傻瓜吧?我仍期待,化學變化成發霉滋蚊的一攤臭水,還有可能逆反應回豔紫可口的葡萄汁,或是反應成香醇的美酒佳釀。所以,我仍然回信給教練:「也許等TS願意離婚後,你我可以有機會再看見兩杯香醇的美酒回到你的社團。」

親愛的朋友們,別再勸我「原諒」他了。不管過去的他有多美好、有多豔紫可口或是香醇,今天的他,犯錯而不知自省,心思早已不在這個家。對孩子的所作所為,不過是他僅存的良知──該盡一個父親的責任給吃給穿,而不是因為有什麼父愛。所以努力照顧一個星期後,總要在收假日的傍晚開始「厭煩」起這兩個讓他無法偷歡的包袱。這樣的一攤發霉滋蚊的臭水,放在這個家中,試問,孩子跟我,能有多少個半年可以這樣賠給他?如果哪天(至少不會是這一兩天吧!)他醒悟了,想回頭愛孩子、甚至於愛我,那時再來看我的狀況,討論我是否該、或是要怎樣「原諒」他才有意義吧?現在這個時間點,真的,浪費半年,夠久了。我該帶著孩子繼續成長前進了。他要繼續「自甘墮落」,恕我不帶著孩子們陪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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