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聽說了個丈夫外遇的媽媽的案例:

發現丈夫外遇後,這個媽媽變得開始見不得別人好。本來,她有好幾個姐妹淘們,會固定帶著全家大小聚會。發現後,這個媽媽就開始對著姐妹淘們酸了起來。老是言談中酸姐妹淘們多幸福,老公都沒怎樣。姐妹淘們體諒她的際遇,改成不帶老公小孩們出席聚會。到後來,是姐妹淘們的老公們受不了,群起反抗,導致姐妹淘們跟她越來越疏離。
另外,因為她老公外遇許久以後才被她發現。等到發現以後,她就不斷去向早就知情的親戚們"跳腳",責怪別人為何瞞騙她。弄得各個親戚們也開始不爽,大家紛紛拒她於千里之外。由於她拒絕離婚,丈夫只好搬出去跟外遇對象同居。但是家用的部份,還是按月給錢。每次開口多拿,也都有求必應。
孩子跟在這媽媽身邊,受到媽媽的影響,也會站在媽媽的立場指責爸爸。兒子都已經超過30歲了,還是無法跟人群相處,個性相當尖銳。到現在還沒工作,需要生活費,就照媽媽的吩咐:「跟爸爸要就有了!」而爸爸,為了方便自己的外遇,或是讓自己良心過得去,也是對兒子的要求,能力所及範圍內有求必應。

我親愛的朋友們,我絕對不要變成一個尖酸刻薄、見不得人好、凡是只看缺陷、只會責怪旁人的人。那個男人要外遇,要喜歡上其他人,那是他的自由,我無法控制。我可以做到的是,別因為他的行為而傷害自己、懲罰自己、甚至殘害週遭的人。別因為"同情"或是"體諒"等理由,而縱容我成為一個自己都無法喜歡自己的人。
我偶而會失控,但我在努力學會控制自己中。如果,你再見到我有那些我都覺得討厭自己的行為,請糾正我,別默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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