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48小時下來,我剛剛決定,再賭我的眼光一次──我14年來所深愛的男人,是個人!所以這一切,可以不用找律師、不用錄音蒐證、不用找徵信社,就可以平和結束。反正,賭錯了,也不會比過去一個月來更糟了!

 

4/20晚上,他忽然主動找我談離婚。我平心靜氣地對他說明離婚對我的意義。從頭到尾,我提離婚,都沒有要趕他離開這個家。要的是身份上的自由,以及經濟上的保障,藉以換得精神上的自由。對於這樣的初衷,他相當認同,希望兩人可以平心靜氣地談現實條件。我婉拒了。因為時間已晚,我很睏。既然他隔天早上必須開車上東北角,我提議改明天早上送兩個孩子去娘家後,在兩個孩子不在時談離婚。他同意了。當晚,我依舊因為女兒半夜翻身而頻頻醒來。每次醒來時,看著睡在身旁的他的睡臉,我一直在問自己,我到底把我對他的愛,殺死光了沒?

4/21早上,在抵達我娘家前,他先下車了,由我一個人送兩個孩子到娘家。我明白,這麼做,我娘會很嘔!這些年來,我娘對他多好!甚至在他當兵時,要求自己的女兒不得兵變!現在他對我娘,連對長輩的基本禮貌都做不到。可是,我顧不了這麼多。要求他去尊重我媽媽,比要求他記得他是個爸爸還難。送完孩子後,從新店往東北角的路上,我們談好離婚的基本條件,除了$。其實,我離婚協議書上原始條件也很簡單,就三項:前金、監護/探視權,以及後面的月費。不要求他搬走、不要求他其他責任義務。而監護權,他放棄!唯一堅持,在他每月有按時繳付繕養費的期間,小孩不得改姓名。他不爭取監護權的理由,是因為他認為他孤立無援。不像我,朋友這麼多。以要趕6:30到幼稚園接兒子這件事來說,他沒有一天做得到,只能看我高興幫忙與否。而我,就算偶爾做不到,至少我後援充足─有DT、有Irene,甚至有我娘!既然我主動給了探視權,他沒理由堅持要監護權。就前金、後面的月費,即使我將計算明細都列出來了,他依舊對我開的"價碼"感到憤怒。回他:你不同意我開的價碼,你可以回價,可以要求計算明細改變,甚至付費方式改變。不要只是一句不爽,然後不開條件不回價。這樣,兩人之間是找不到平衡點的。看到你對於我開的細目如此驚訝,我真的覺得我之前對你真的好得太過頭了,讓你完全不用面對現實經濟壓力,愛花錢發展個人興趣、愛離職、愛換薪水大幅縮水的工作都隨便你,而不讓你感受養小孩的沉重壓力!」說著說著,就到達龍洞了。

這一路走來,我算是相當幸運的。有太多貴人相助!除了我同學DT、Karen的陪伴以及實質相助(DT多次幫我接兒子放學還照顧他吃喝拉撒,好讓我可以這樣到處奔波、Karen陪著我上元順宮給我壯膽、翹班溜出來到晚晴幫我打氣,甚至買了一堆離婚相關的書送來給我....等等)、公司同事每天想辦法逗我開心、上司容忍著我的失常工作表現,還不時鼓勵我為我打氣、朋友們在MSN上的關心與支持,公司有著免費心理諮商的資源可以利用、還有高效能錄音筆可以借回家讓我錄音蒐證!甚至,連他的朋友,都願意對我伸出援手!雖然不信教,可是,真的,「上帝在關上一扇門後,會為你再開一扇窗!」

這一天,是他與IP認識的潛水社團的社長,在確定我不再挽回這個婚姻後,將對他們違反社團戒律第一條~~~~高道德標準:嚴禁「亂搞男女關係、不倫婚外情、召妓/嫖妓、擔任仲介三七仔、聚賭、服食禁藥」──的行為要開鍘(就是停權啦!沒要殺人判刑!)的日子。社長先跟他談了許久之後,再單獨約談IP。在社長跟他闢室密談時,我試著要找IP談談。她直接一句:「不!我累了!」然後就直接趴在桌子上假寐來拒絕我。也罷,社長本來就告訴過我,她有多強勢。真的對談,還不知我自己挺得住挺不住。等社長跟IP也談完後,社長找我簡單說明剛剛談話的內容:他們兩口風很緊,全都堅持兩人只是朋友。而且,兩人都堅持不跟我三人對談。在解除兩人社團幹部這個處分上,他沒有多做辯白,只是試探著問社長知道了多少,以及為IP求情。至於IP,IP堅持她是受害的第三者(就是說,我們夫妻倆吵架,波及到無辜的她),不願被解職。由於社長用的理由是:他們兩過去那麼長時間的不避嫌,早已在公館以及東北角的潛水圈內,被傳得沸沸揚揚地,傷害到社團名譽了。所以,社長開給IP兩個解除停權的條件──他們兩人間不再有這樣的謠言產生;或者我們夫妻倆離婚。

其實,這是社長在暗中幫我的大忙。因為,我們之前猜測,他對離婚這件事情的態度丕變,很有可能是IP在背後慫恿的。之前,我們談了很多關於IP是個什麼樣的女子。我只能說,她讓我毛骨悚然且無法理解。那麼強勢、控制慾強、看錢很重且心機深沉的女子,到底是怎麼樣地讓我那高傲的老公對她沉迷若此、言聽計從?離婚,對IP一點好處也沒有!因為,離婚會分走我老公的錢,讓她可以吸取的部份減少。不離婚,我老公的錢,她愛怎麼哄騙都可以。我老公的時間,也會因為沒離婚而更自由──反正我會把兩個孩子顧得好好的,讓他可以像個單身男子一般的自由。社長開了這個條件,賭這個社團幹部的身分對IP來說有多重要。如果夠重要,IP就會為了復權而催我老公儘速離婚。這樣一來,我條件可以開高高地讓我老公砍。反正,現在反過來變成他們兩急著要我簽字離婚,那麼我就可以爭取到更多優惠了。

當社長在跟我簡單說明剛剛談話的內容時,他們兩也在一角當著眾人的面私語著。從抵達龍洞、等候社長跟他們兩會談,一直到會談結束後,社長夫婦倆都一直鼓勵著我。面對這樣的相挺,除了感動,還有更多的感謝。會談結束後,我們倆同車南下回家。表面上看來平靜,其實,我的怒氣正蓄勢待發。

上車後,他主動提議繼續剛剛未完的離婚話題,我的怒氣便這樣被觸發了。我吼著:「對於IP,我無法原諒!她無辜?都把人家老公搞到外面過夜,讓兩個稚子生病時沒有爸爸的照料,叫做無辜!不要臉!無恥!現在,突然覺得,不離婚才是對你們兩最大的懲罰!我無法平心靜氣談離婚了!之前,是我求你離婚,所以要等你心情好!現在,換你們兩等我了!我現在滿腔怒火,叫IP來向我企求原諒或是懺悔,我可能還會放過她一馬。想到你還替她求情,希望除權別牽扯到她(他馬上否認有幫IP求情!難道我聽錯社長的話了?)而她卻只想保全自己,還有臉宣稱自己無辜!要真是朋友,就不會躲著人家的老婆!這樣的閃躲,更顯心虛!去警告IP,真正無辜的是我兩個孩子!要是她之後再有任何行為,造成我兩個孩子有任何閃失,我拼著命都不要了也不會放過這種不要臉的貨色!我絕對報復到底!還有你!會把那種貨色當朋友的人,我無法把他當朋友!」

聽著我對IP的批評,他的怒氣也被挑了起來。在抵達娘家前,我用盡力氣壓抑下怒氣。我堅持,當著兩個孩子的面,不再讓他們看見父母的不和了!警告他,裝都要給我裝出樣子來。裝得了一時算一時,否則再次傷到孩子的心靈的話,我會跳起來捍衛孩子跟他對抗!抵達家中後,他就去睡午覺了。而我,就醒著邊照料不肯睡覺的妹妹,一邊沉澱自己的怒氣。我想著,我到底為何發這麼大的脾氣?社長幫了這麼大的忙,而且看來也真的對我要的離婚有幫助了,我到底在氣什麼?

當晚,怒氣消了大半後,將原來的離婚協議書跟計算細目拿給他,告訴他可以自行檢驗我是否是想把他的錢吸光光的大壞蛋,還是我已經手下留情許多。看見他到了半夜快兩點不睡覺,還很認真地計算著我開出來的細目合理與否,火氣又起來了。反正兒子也不肯睡,我就直接催他睡覺,還說孩子不睡就是他這種負面教材教出來了。他被罵到氣沖沖地回房睡覺,而我也不豫地背對著他自顧自地睡覺。

今天早上,醒來端詳著他的睡臉許久,該死地發現,之所以昨天下午生那麼大的氣、之所以這麼快就同意重談離婚,全都是因為深愛著他。等到兩個孩子都起床在客廳玩耍,他也醒來後,徵得他的同意,我對他告白:

我們離婚後,還可以當朋友這種說法,其實根本是痴人說夢話。那是因為,我做不到,我無法把你當朋友看。因為,相識16年,相戀14年來,我從沒把你當朋友看過!從畢旅認識你,在高雄大統百貨電梯前被你煞到以來,我就一直以男女愛戀的心情看待你!在不明白自己心情的情形下,等了一年半,才等到你願意跟我成為情侶。回想我愛你的原因,儘管全是過去式,隨便列列就一大堆,列也列不完;試著列出我不愛你的原因,全都集中在這9個月,而且很快就列完了。對我來說,我現在是拿9個月在跟14年對抗!我對你的愛,沒有這麼快這麼容易就殺死光。也因為愛你,所以現在要離婚。在愛情中,兩人的愛一但失衡,早晚會出事。用一紙婚約綁住你,無法成全我的愛情。只有撕毀這紙婚約,才能真正證明我的愛,是否有回報。以前,在剛開始談戀愛時,我去你租屋的地方補眠,而你坐在書桌前K書。你說過,當回頭看到我的睡臉時,你就覺得很快樂。對我來說,這14年來,我也是。只要看著你的睡臉,我就很開心。當我去學穴道按摩,回來幫你按摩到你舒服地睡著,甚至流口水時,我就有無比的驕傲!這14年來,就算生了這兩個孩子,在我心中,你一直是我最重視的人。我一直篤信,這輩子陪著終老的人,就是伴侶。孩子、父母、兄弟,都將只是過客。
昨天晚上晾衣服時,剛好整桶衣服裏,你我都只有一雙襪子。你的是雙純黑沒花紋的,我的是雙純白沒花紋的。我把這兩雙襪子晾在一起,看著它們發呆。這兩雙襪子多像我們倆,一黑一白,兩個極端。我一直以為,所以我是全世界最適合你的人。你去發展你的興趣,而我也發展我的興趣,各取所需,如此匹配。從沒想到,原來最後,還是白天不懂夜的黑!這麼多年來,我從沒把你當朋友看,以後,應該也做不到吧。我就是只把你當愛戀的對象,就是只想對你撒嬌、只想依賴你,只想看你對我撒嬌。離婚後,我不想勉強自己把你當朋友,也不想你勉強自己。如果,你對我的碰觸、撒嬌,甚至依賴感到不悅,請你明說,不要悶著不說。當然,我也會努力降低自己對你的依戀。早晚,被拒絕多了,依戀之情總會漸漸消散。也請你體諒,14年的愛戀,沒有這麼容易結束。你不喜歡我,不愛我,是你的自由。你可以明說,但是不要隱瞞或是欺騙。認識的這16年來,我一直都是這麼真實地面對著你。喜歡也罷、討厭也罷、開心也好,生氣也好,我都是這麼明白真實地面對著你。如果你要把我當朋友,也請你對我誠實。

從頭到尾,不管面對著他,或是抱著他,甚至靠在他身上,他都輕輕地回抱著我。我想,我們之間,可以好好地離婚了。離婚,讓婚姻關係結束,讓他跟我都可以自由決定是否要繼續我們的愛情。希望這次起,我可以不用再找律師、可以不用再偷偷摸摸地錄音蒐證,更不用去找徵信社抓姦。放過那個自私的女人,因為我明白自己不是那種人的對手。她,自然會有自己的報應。我只要確定,我們母子三人的日子過得好,不再受到她的干擾,那就足夠了。

中午我們外出用餐,我們母子三人先下車進餐廳,他去停車。停到我們都快吃完了,他才進餐廳。我老實地告訴他:「不強迫你解釋去向,並不等於我就要閉嘴不談我的感受。你隔這麼久才進餐廳,我很悶。」意外地,他老實告知他之所以隔這麼久才進餐廳,是因為在路上接到一通電話,而且不想告訴我是誰打來的。對我來說,知道是別人打來的,而不是他主動打去的,已經足夠。之後,他詢問今天可否有私人時間外出處理事情。當我問要多久,要處理什麼事情,他也誠實回答:「不知道要多久,不告訴你比較好。」甚至還說,我的認為,不見得都是事實。

在他出門前,我問了最後一次:「真的不能說個大概,好讓我別在家裡胡思亂想?」他盯著我的雙眼回答:「反正,對你不見得是壞事。」摟著他的脖子,我只要求;「請你別關機,別拒接電話。如果知道哪時事情可以辦完,請先主動打個電話讓我知道。」他輕輕地摟了我的腰,答應我的要求。然後,就在我的目送下,走出了這個家門。

不管是要去找律師,還是徵信社,甚或去找錄音筆來錄音蒐證、去翻閱他的電腦瀏覽記錄來蒐證,真的,對我太勉強了。回顧自己的初心──真誠相待,就讓我今天豪賭一把,相信我的信念是對的。反正,賭輸了,也沒有什麼好損失了。感謝社長為我下的這步棋,讓我能有機會不需要用那麼醜陋的方式離婚。要是賭輸了,不過就是上星期三的大逆轉再來一次。那就直接走上醜陋離婚一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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