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他拒絕同床。臨睡時,將他的棉被抱回他房間,另外拿個枕頭睡。我纏在他手臂上,硬是將他求回主臥,然後硬是將他壓下躺在主臥的床上。他一晚,背對我,用棉被蒙住頭,抵死頭不碰底下有緣粉的枕頭。

昨天下午在家中把前一篇日記寫完後,忽然想起要跟他潛水社團的教練夫人談談。確定對方有空後,撥了電話過去,才知道,早在去年11月10~14日,他們兩參加社團的綠島潛水活動時,最後兩晚就孤男寡女共睡一房了!據說當時的狀況是,本來他們倆是跟另外兩個男的共睡一間四人房,前兩晚都是三男一女睡上下舖。後兩晚,他們房間的另外兩位男生,以及另一間六人房的兩個人都先行離去。教練要求他們兩個搬過來合睡一房,好省一間住宿費。結果叫了幾次,他們兩個都裝死。當時,教練只覺得很生氣,覺得這兩個人真不懂事,為了自己晚上睡覺睡得寬敞些,就要這樣浪費社團經費。現在回想起來,果然事有奚翹!談到後來,教練夫人都覺得生氣,覺得這兩個人連做人的基本道理都不懂!還要我去找IP談談,別讓她在外涼快沒事。這本來就是我們三個人的事,沒道理我在這裡跟TS談,IP都沒事,不用跟著煩心!這段期間,最好就是忍耐,裝做沒事,好讓他們兩先露出破綻,讓我可以拍到"捉姦在床"的照片,好能把他們兩都告到脫褲子!

掛上電話後,馬上打給DT,又是一陣狂哭。他怎能這樣沒良心?六月底才跟我去理想大地作愛,七月就跟IP親熱地潛水到眾人以為IP是他女朋友;九月讓IP跟到印度去"示威",讓我在旅館房內哭到斷腸,還跟我狂熱地做愛,邊做邊說:「我是讓你爽,又不是她,你有什麼好吃醋的?」然後出了房門,白天當眾丟下我一人在免稅店,上車去拍IP醜醜的睡姿;回國後在我氣到離家出走,去DT家過夜時,還可以對DT說得一付多擔心我的樣子後,馬上寫信去跟IP道歉我造成IP的困擾;10月初才跟我在MSN上親熱地說,是我讓他這麼自由,愛離職愛去埃及潛水愛去登玉山而無後顧之憂,11月就跟IP倆在綠島開房間過夜?回來後還可以跟我做愛,微笑著愛撫我?

哭完以後去接兒子放學,再帶著他一同去看醫生。拿了藥回家後,哄他吃晚餐洗完澡以後,我就專心處理我自己,直到晚上九點DT打電話來,他帶妹妹回家來。跟DT聊了許久,平靜中有淡淡的哀傷。有說有笑的,卻有著強顏歡笑的感覺。我跟她說,剛剛在洗澡的時候,胡思亂想著,想我前輩子是欠了他跟IP什麼,這輩子要這樣還債?又忍不住想,DT一定也是前輩子欠了我什麼,才要在我這個時候這樣沒日沒夜地被我騷擾。我們兩個還努力思索著,他說他的告白本以為會有幫助,那個幫助到底是什麼?星期二他那麼晚回家,是否是因為IP又跟他說了什麼,所以星期三他才會那樣的態度大轉變?想來想去,沒辦法,我們是人,真無法理解那不是人的想法。

今天兩個孩子要上學要去保母家,我們兩個公司都不用上班。要夫妻倆好好協議離婚,今天會是絕佳時機。結果,他說他早上會帶兩個孩子出門,然後有事要忙,到了放學時間,他會接孩子們回家。我堅持要跟,要跟在他身邊,好等到他有時間可以跟我談離婚。他簡直快氣炸了!兩個孩子都準備好了,還是不肯起身出門。我勸他:「你想想,對兒子來說,今天也許是他這輩子最後一次爸媽一起送他上學了,你何必這樣不情願呢?」他依舊怒氣高漲不肯出門。我喚兒子一起來勸他出門,他趕兒子走,我就柔柔地說:「兒子乖,媽媽給你靠,你沒錯。爸爸,你可以不要是個好爸爸,但是,兩個孩子都站在這裡看著你了,至少爸爸的樣子要做出來吧?」他氣到吼:「你他媽的,算你狠!」就怒火沖天地衝出家門。一路上橫衝直撞地開到幼稚園,然後被我勸下車送兒子進教室,在一路飆到保母家,停好車,瞪著我:「你還坐著幹麻?」我輕聲道:「請你別怪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喔,我怎麼知道我帶妹妹下車後,回來時車子還在不在?」所以他下車帶妹妹進保母家,然後上車飆車回家。

回到家中,他想再度出門不讓我跟,我就直接坐在門口不放人。我很堅持,大家像個大人一樣,好好坐下來談,將來還可以點頭打招呼。現在他弄得這麼僵,未來無論請律師出來談,或是鬧上法庭,就非常難看了,那會連當著孩子的面彼此點頭都做不到!甚至我還抱著一種心態,最好他失去控制,出手傷了我以衝出家門,哪麼,我又多一條"傷害罪"可以告他。夫妻做到這種地步,實在悲哀。不過,無論如何,我從頭到尾都對他相當好聲好氣的。其間,我媽媽打過電話來,勸我放他出門,我也不肯。後來是Karen打來,他站在我面前瞪著我,我坐在門口跟Karen講電話,明白跟Karen說我的盤算時,Karen勸我,身上多條傷痕,了不起多拿個幾十萬,不值得。放他走,讓他跟IP去好好商量接下來該怎麼辦,我才讓開。讓開後一分鐘,他才非常用力地甩上門離開。

Karen推測,他所謂的有幫助是指我會因為心疼他,所以分文不取並將兩個孩子帶在身邊好放他自由。沒想到我竟然決定放棄跟他爭取監護權,所以他大發雷霆。我聽到後相當生氣,太誇張了!會這樣期待,還算是個人嗎?然後,Karen勸了很久,要我別再到處亂問了。如果確定要離婚,看來他是不會跟我談了,那我就走,直接公事公辦,請律師出面跟他談。還堅持,就直接找晚晴協會吧。他們見多識廣,才真正是這方面的專家。到時,不管是離婚或是其他的建議,都會比較有經驗。她也和大姑一樣的建議,沒有必要因為他否定了我們過去的14年,我就要跟著起舞,也跟著否定過去的14年。無論如何,都要讓自己肯定過去,迎向未來。(我想,Karen一定上輩子也欠了我什麼,這輩子才要花這麼多時間跟心力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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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晴協會,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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