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起訴IP,並以MSN對話紀錄中有提到她自己的BLOG網址來證明該對話主人為IP後,IP將她自己的BLOG關閉了!
為了避免官司旁生枝節,我也"暫時"關上了自己的BLOG!
為了避免被IP相關人等找到我的BLOG,我還關上原來的BLOG,搬家到這裡來!
在第一次開庭時,發現我律師從IP的相簿內印照片出來時,印錯人了,印成IP的妹妹的照片!之後,我發現IP的妹妹也關上了自己的BLOG!

啊!大家幹麻沒事開BLOG,然後還要花心思關上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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