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陣子花了好多錢。買新車好把他的車還給他;買床買書桌給即將進小學的兒子。就這麼巧,都是跟女業務接洽。聊著聊著,車子的業務是個跟離婚有小孩的男人同居多年的單身媽媽;家具的業務是個帶著跟第一任前夫生的大兒子,留下二兒子給第二任前夫,嫁給現任丈夫共同扶養大兒子的美麗梅開三度的媽媽。

以上是題外話。回到將女兒監護權改回去給他,好減輕我的個人負擔。從上回提過這個話題後,因為我又是感冒又是曬傷的,不想在腦袋不清楚的時候跟他談這檔事,免得又做出什麼日後會後悔的決定。所以,一直拖到前天下午,才發出mail給他:

關於女兒的事情,請問你考慮的怎樣了?

接續上次的談話,你要我回答,不管你的想法,我覺得怎樣比較好。
如果可能,希望你可以從6/1起,將女兒的監護權拿回去,讓你跟女兒同住。
如此一來,你每月的贍養費,亦隨同降低(因為我應該付你女兒的贍養費)

在7/31前,每週三及週日,固定可帶女兒過來跟兒子碰面。或是要我將兒子送去相聚亦可。

請在明天上班前給個答案,因為我後天要北上跟我媽媽一起去看幼稚園。如果你願意把女兒的監護權拿回去,我就可以先跟人取消參觀行程。

發完mail後,當晚八點多鐘,因為回家後,整理兒子的書包時,看到一張老師交給他的字條,寫著針對他詢問老師有關於女兒報名兒子現在就讀的幼稚園相關事項的回答。call他通知老師的回答後,在電話裡提了:「我有發mail給你,請記得回信。」猜猜他說啥?「我無法這麼快就回信。」當場嗆回去:「這件事不是第一天問你了。很抱歉,女兒跟我,都沒有那麼多閒工夫等你慢慢決定。時間在流逝,孩子的成長是不等你的。」

過了一個多小時,接到他的電話:「你現在有精神跟我討論女兒的事情嗎?」同意讓他過來面對面討論後,他在五分鐘之內就抵達了!(這是怎樣?他就這麼篤定我會同意?有種被吃死的感覺)當他進門後,他就忙著哄孩子們睡覺,堅持要等孩子們睡著後才要討論!等他也洗好澡,孩子們還繞著爸爸打轉,哪可能睡著!這一拖,拖到晚上快12點,孩子們還沒睡著,我已經呈現半昏迷狀態!所以,當然啥也沒討論!根本就是讓他來洗澡的!

早上六點半不到,被半夜摸上床的女兒踹醒。他的手機鬧鈴也響起,乾脆就推推他,要他起床邊收拾邊討論前晚未完的話題。照舊,他還是能拖則拖。我不悅地說:「你可以一邊動手一邊動嘴。」於是,他給了個粉爛的答案:

「關於你提議的辦法,目前我還想不出來更好的辦法。可是,你的辦法也不可行。你還可以找人放學後把兒子從幼稚園接到你公司去,我沒辦法讓女兒到公司來。要是真的要把女兒的監護權改給我,我只能送回我爸媽那裏,不可能放在身邊的。所以,如果你急著要知道週末需不需要去參觀幼稚園,你就先取消吧。至於幼稚園那裡,反正登記不要錢,我已經先登記了。」

我回他: 「如果,女兒監護權歸你,你要送去高雄還是登記哪裡的幼稚園,我都管不著。但是,女兒的監護權在我的話,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訴你,我是不會讓女兒去念兒子現在念的這家幼稚園的。你知道當初為什麼突然我會找人幫忙接送兒子嗎?」

他:「我怎麼會知道你在想些什麼?」

我:「所以,我只能留一個孩子在身邊,選擇留兒子的另一個原因就是,他是跟我共患難走過來的。在最痛苦的時刻,都是他陪在我身邊的。你不知道,我曾經連續七天,每天都是在6:31簽到。到第七天,我開車載兒子回家的路上,放聲大哭。邊哭邊開車回家。他就坐在後座,不發一語地陪著我。當月,我被罰了七百元的延拖費!那樣每天要趕八點到公司,不論公司事情做完沒有,又要跟著趕六點半到幼稚園的日子,你沒過過。我確定我絕對不再過那種日子了!
不用翻太遠的舊帳。你到現在,在我面前的表現,依舊是自私的。兒子可以自在地請假出國玩,今年是最後機會了。而你的回答是:『誰有那個美國時間?』工作,比兒子重要!兒子要睡上至少六年的床與書桌,你沒"空"監工;你可以執行探視權的時間有限,你仍然"偶而"會有"私事"待辦,有比見到孩子們更重要的私事。而我,全年無休。任何私事公事,通通必須處理妥當,排在兩個孩子的事情的後面。我怎麼做的?所以我能怎麼看你?」

他不發一語。臉色越來越不爽。

等他帶孩子們出門時,我又補了一句:「如果你真的回不出來,那就當作你不拿回女兒的監護權處理。如此一來,監護權還是在我,我要怎麼處理,你就不用插手了。」

臉色超不豫地轉身帶孩子們出門。一整天,果然完全沒有任何回應。只是,昨天晚上本來就約好他會過來,幫忙把女兒小時候的安全座椅拿到我車上,讓我今天可以載到我娘家送我弟。他,依約在晚上九點多,從保母家接了女兒過來。今天早上,也依約把我準備載回娘家的東西全都搬到我車上。甚至,在我臨出門前,因為我頭痛又找不到吃剩的止痛藥,也主動幫我按摩頭頸的穴道,幫我舒緩老毛病的偏頭痛。然而,女兒的監護權,完全沒討論。

也好。就像我朋友們的討論。跟前夫斷得這麼不乾不淨,哪能有什麼桃花敢出現?把女兒送回娘家,只有我跟兒子留在新竹。平日,少了女兒,他也沒啥探視兒女藉口可以來"騷擾"。週末,我們母子趕著回娘家看小公主,他也不敢來我娘家。這樣一來,就會跟他越來越"乾淨"!

那個"梅開三度"的單親媽媽,跟前兩任都"斷"得相當乾淨。第一任丈夫,完全不想探視自己的親生兒子。她把前夫的所有相關照片事物全部扔光光(那像我,還有前夫的許多不常穿的衣物堆在衣櫃裡、書櫃裡還有前夫的相片!),扔到連大兒子問起自己的親生父親時,還得回頭找前夫問:「你要不要給孩子看看?」(當然囉,前夫也拒絕了!所以,她拿到監護權的大兒子還是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親叫啥長怎樣。)
第二任丈夫,離了婚就直接斷絕她跟兒子的所有聯繫。把所有她的相關事物全部扔光光也就算了,還阻止她探視自己的二兒子!所有她寄去的卡片禮物也全部退回!所以,也斷得很乾淨。
因此,人家才能很快樂地梅開三度。而現任丈夫也對她大兒子視如己出,完全不想叫她生老三!

誰見過像我前夫那樣,自己外遇遭致離婚後,還回頭"糾纏"前妻與自己"放棄"的親生兒女的"前夫"?你以為他想回頭嗎?想太多了!Karen說:「我認為他想說服妳把女兒留在新竹,然後說他會比較常來幫忙。」

省省吧!那種"沒有義務"無責任的施恩,不可信賴也不可依賴,就免了吧!這樣的提議,絕對會被我"當頭棒喝"!靠他?還是回頭煩我娘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妖精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