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三十天,就離婚滿一年了。

這十一個月下來,頗能自得其樂的我,很難去跟一些初識我的人解釋,其實我跟兩個寶貝,一點也不可憐。甚至,只要不拿現在的他與尚未遇見IP前的他相比,不去看不去想那些被打擊過的虛幻,像是信任、愛情、負責....,我真的過得很愜意!

長久在這個BLOG裏陪著我一路走過來的朋友們,一定知道,相較於離婚成功前的那一年,我現在有多舒服。
甚至,比很多有老公的歐巴桑還要愜意!
談談幾個生活瑣碎吧:


像是之前大家陪著我一起跳腳的洗衣服事件吧。

從剛開始,我洗好收好全家所有的衣服,讓他穿著乾乾淨淨的衣服出去找女人的不甘願,到他搬出去但仍固定帶髒衣服回來給我洗的悶氣。現在,我是直接將衣服一律留到剛好他要過來的時候才放入洗衣機洗。而且在衣服洗好以前,自己就先呼呼大睡,將整桶衣服留給他晾。以往,他臨時要過來"洗衣服"看小孩,我會跳腳生悶氣。現在,他執行探視權的日子,同事都戲稱那天是:Laundry Day!我得回家把衣服丟進洗衣機裡給他洗,沒空跟同事們聚餐!


還有家裡廁所與全家地板的清掃。

平常的日子裏,忙著公司跟孩子的事情,其實,很懶得打掃家裡的。反正掃了,沒幾秒鐘,孩子就又弄髒了,通常都是哪裡髒擦哪裡而已。於是,他週末如果連著兩晚以上都呆在這裡"執行探視權",那麼,就會看見愛乾淨的他,拿起吸塵器把整個家裏做一次大掃除。而我,也得以有空專心跟孩子們看書講故事或是捧著電腦上網。至於本來就是他負責的洗廁所工作,更是他每回過來洗澡過夜時,一定會"順便"處理的例行工作!

居家環境的修繕,像是紗窗破了、我跟我弟借了Wii&Wii Fit回來要架設機器、摩托車故障無法發動、冷氣機的濾網要更換.....,也都由他一手包辦!不是我處理不了,而是他都在我想到要處理前,就已經動手處理完畢了!相較於絕大多數的為人夫為人父,他所做的家事真的多的不得了。

這樣一路寫下來,應該,全台灣一半以上有老公的婦女,已經開始忌妒我的愜意了吧?多少台商的太太、內在美的太太,都沒有我來得輕鬆寫意!


還不只這樣。
前陣子,我一個朋友才在唸著他想買腳踏車,但是他老婆不同意。前天,就看到前夫已經買了一台折疊腳踏車,興沖沖地對著兒子獻寶,拉著兒子去ㄍㄚˋ腳踏車!
晚上,我嘟噥著,離婚的好處就是愛買腳踏車就可以買,不用經過另一個人的同意。轉念又想,其實,相識這麼多年,我似乎也從未管過他用錢。買不買腳踏車,應該是遇到什麼樣個性的老婆吧?他在一旁打電腦,回了句:「其實,離婚才真正對你帶來最多好處吧?現在露個大屁股在那裡,都沒有人會唸你!」~~~~~~赫!果然他對我那件超低腰反折牛仔褲很有意見!恐怕,之前那幾件超低胸的T-Shirt,他應該也是暗氣在心中吧?

沒了婚姻的枷鎖,我不用再去面對他家的重型機車婆(註:超級機車的婆婆之暱稱)!
愛買什麼衣服做什麼打扮,再也沒有人會管東管西,要求我最好從頭包到腳,讓我懷疑我是不是嫁了個阿拉伯男人。


是的,從這些角度來看,我好愜意!只要別想起那些虛幻不實際的愛戀情愫。


前陣子,看著那篇小品:半月裏那段文字:

我愛你,撫摸我的頭髮,猶如我是你的珍寶。

我愛你,進入我的熾熱,讓我了解什麼是幸福。

我愛你,當我說出那個傷痛的過去,你只是心疼地,握緊了我的手。

我愛你,因為你說你需要我的愛,來使你溫暖。

是啊,其實,易感的我,早在當初什麼都沒發現的時候,就已經在親暱的時刻裏,察覺出枕畔良人的不對勁了。
漸漸地,上床,不再有著幸福感。
不再有著猶如珍寶般地輕捧雙頰、不再有著耳畔輕呵的喜悅。
一切,彷如交易般,不過就是彼此都能達到快感,不管對象是誰!
只求能瞞住,不被發現其實,心早已不在這裡。

外出時,他也不再像過去一樣,拉著我的手,適時地摟著我的肩,仔細注意是否迷糊的我,又走路不看路去撞車。而是,主動甩開我伸出的手!


習慣,是件可怕的事情!

過了十幾年有人得以撒嬌的日子,現在,當初撒嬌的對象,依舊三不五時在面前晃來晃去。依舊是愛撒嬌的個性,卻必須在同一個人出現的時刻裡,提醒自己,不能再對這個人撒嬌了!
十幾年來的精神支柱,讓我全世界怎麼飛,都帶著他的愛。現在,不會再有任何電話號碼,可以在任何時刻打去碎碎念。在許多時刻裏,必須克制住自己想按下手機裡那個速撥號碼的衝動!
他依舊努力幫我把我的小窩整理到完全不適合小強出沒,但是,當很意外的萬一發生時,我再也不能縮在角落,索命連環all他過來抓小強了。

把對他撒嬌的習慣、把一切對幸福快樂的認知、把以往依賴的理所當然,全部歸零。

那麼...........



哎~~~不知道啦!

誰叫過去的日子裏,過得太幸福!被伺候得太好了!


延伸閱讀:女王的牽手比做愛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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