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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難斷家務事,尤其我根本不是官。只是,這陣子新聞鬧得兇。又是伊能靜拋夫棄子、又是賈靜雯愛自己勝於梧桐妹。

伊能靜的新聞已經找不到原文了,但是印象中也是記得,輿論指責她只顧著拍戲,拋夫棄子。想看小哈利,竟是要小哈利搭機去上海給她看,而不是大人自己飛來台灣看。

而賈靜雯哭訴看不到梧桐妹後,先是男方好友自居的周丹薇出面聲援,接下來是舅舅劉正中發表8點聲明,指控賈靜雯行為不檢點、愛名利、愛自己勝於梧桐妹。男方親友指控女方:

賈靜雯4年婚姻在家最長不過1個月、
賈靜雯婚後只花5分之1時間在家庭,連女兒都說:「媽媽每次陪我睡覺到一半,都去講電話。」反觀孫志浩下班回家就帶孩子,親友封他「超級大奶爸」;
賈靜雯明明就沒有家計的壓力,而且女兒才出生不到一年,最需要母親的照顧陪伴,卻在這時候堅持簽約去南京拍片。
是媽媽,愛女兒的話,4年了,每天(應指經常)拍戲、接廣告,這樣對嗎?

說真的,台灣的社會輿論,還是讓人很難過地發現,距離男女平權,依舊有段很長很長的路要走。

結婚生子,是男女雙方合作的結果。然而,小孩出生後,同樣的行為,爸爸可以做、媽媽卻不能做?

當年結婚後,為了能夠"體會"在竹科上班的老公,到底為何每天都得加班到半夜才回家,也跟著一頭栽入竹科。結果,一年得出差十三趟、每個月至少一個星期以上不在台灣、每天忙到清晨八點進office凌晨一點過後才能關機下班。即便是生下老大,依舊是每天八點半帶著一堆公事回家忙到半夜一兩點才能睡。餵奶時,一手抱娃娃、一手拿電話催海外廠商給交期。我花在家裡的時間,恐怕不到五分之ㄧ!

即便是離婚後的現在,我房子被整理清掃的時間,沒住在這裡的前夫倒還我比多!每天奔波於工作與子女間,導致兒子六歲未滿就被訓練獨立到能夠照顧三歲未滿的妹妹,是否該被譴責:「愛子女的話,每天抱著電腦加班寫報告到半夜,這樣對嗎?」

身為媽媽,並不代表就不是女人。是女人,並不代表就沒有自己成長的必要。不該因為愛對方,就因此不把自己當個獨立的個體看待。否則,施與受之間,早晚失衡。在婚姻關係中,夫妻該如此;在親子關係裏,母子間也該是如此。就像是一天到晚掛在嘴上對子女訴說著自己的犧牲,早晚子女都會因為那股沉重的壓力而選擇逃避。

愛的表現方式有很多。Carol謝辭去工作專心在家帶豆芽蝴蝶陳安儀則在忙碌工作的夾縫中,展現她對桐桐青青的愛。沒什麼好比較的,Carol謝並不因為辭職就比陳安儀更愛自己的孩子。天下有多少「家庭主婦」在家中對兒女施虐、有多少「空中飛人」媽媽對家中的丈夫與子女心心念念?

以時間長短多寡來判定是不是愛子女的好媽媽、以要不要繼續工作來判定是否愛子女,這樣的論斷,是否可以等同認定全台灣為工作奔波的父親都不愛妻不愛子?

更不可思議的是,竟然對於賈靜雯產後隨即復出這件事,發出「放著好日子不過」的評語。雖說是雞生蛋蛋生雞,不知因果關係該如何論定。但是,如果當初我沒堅持有份職業、如果賈靜雯沒有復出,現在哪來離婚自立的籌碼?


延伸閱讀:奈奈的最美好的關係,不是愛情

看到之前奈奈的一篇文章『最美好的關係,不是愛情』裏的一段話:

有人告訴你:幸福的人生,掌握在自己的手上。我也要提醒你,幸福的人生,有一半的影響力握在你的伴侶手上。

娶到一個好老婆、嫁到一個好老公,生活會減少非常多壓力,你知道有這個人在身邊,真好!但是娶了壞老婆、嫁給爛老公,你的藍天會被大片烏雲遮蔽,不幸有這種人在身邊,快跑!

人生像一個企業,愛情是一場戰役,你需要的是一個跟你一起奮鬥,一起往同個方向、用同一種速度前進的夥伴,你的伴侶會『平衡』(拉低或提高)你的水準,你總不想挑個拖累你、打擊你、摧毀你,甚至和你的死對頭聯手在你家打洞,企圖掏空你的老鼠吧!

愛人絕不能是你的壓力源。所以如果他的存在是你的負擔:讓你心神不寧,讓你焦慮害怕,讓你憤恨不平,讓你提心吊膽,讓你入不敷出,讓你欠債借款,讓你增加工作量,比如工作沒辦法如期完成,比如你還得做兩人份的家事或還要幫他擦屁股……這種對象不叫愛人,叫妖孽,你跟他的關係並不是愛情,是中邪!快請他退散!

所以要記得,你有權力慎選你的伴侶。當你無援的時候,你會慶幸有他幫忙,當你挫折的時候,你會想聽他的聲音,當你委屈的時候,你會需要他的抱抱,當你傷心的時候,你會感謝他的陪伴。

說真的,換成我夫家的人要是全是像劉正中周丹薇那種腦袋,前夫還很孬地躲在眾人背後由得眾人笑罵我的話,那麼,那群妖孽,請速速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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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精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