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朋友吃飯時,K問:「妳認識妳前夫這麼多年以來,在出事前,好歹也在一起超過十五年了,你有沒有想過要外遇?那麼久的日子,你從沒對他感到厭煩嗎?」

換成L的說法:「每天都吃雞腿飯,你難道不曾想過換個口味吃吃看嗎?」

正在看這篇文章的妳/你,有過嗎?

其實,從之前劣女寫了那篇徵友啟事以來,就很想來談談這個話題。

最近我一直在懷疑著我對他到底愛不愛?對他真的有多深的愛存在著嗎?
如果很愛,怎麼沒「由愛生恨」?
如果不愛,這麼多年來,有過那麼多機會卻不曾外遇過,又是為了什麼?

突然發現他走私證據的當下,心痛到無法呼吸。回過神來,除了突然對他感到骯髒噁心外,老實說,確實有動過跟劣女一樣的念頭:
『如果我就找一個人睡了,是不是這些心痛就可以解決掉?會不會呢?』

會不會呢?

可是,我很孬種怕死的。

怕日後見面尷尬,只好找不認識的人上床。
但是,那個陌生人要是有性暴力或是變態傾向,我在MOTEL出了事,誰來照顧我兩個寶貝?
更慘的是,萬一對方有梅毒,不小心摩擦過火,防護罩破裂,染上性病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或是被暴力變態搞到殘廢,豈不更糟?

找認識的,一定要找對方沒伴的。要不然,除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原則之外,誰知對方的女伴知道後,會不會抓狂宰了我?
更慘的是,我認識的,全部都有女伴....................
完全沒機會考慮對方順不順眼願不願意!

那麼,就只剩下花錢找男公關了?

那.....我還很小氣耶!捨不得在這種事情上花大錢。

結果,我連像劣女一樣去PO個徵友啟事的氣魄都沒有。依舊沒吃過別種口味的餐點。

仔細想想,出事前,我是否對我的雞腿便當感到厭煩過?

就像K問的,也不是想幹麻,更不是非要做那檔子事不可。只是,天天晚上都跟這個人吃飯,總想著哪天晚上可以換個人一起吃飯的那種念頭罷了。
因為,她週遭已經好多已婚多年的朋友發出這樣的感慨。所以,K很想知道,要結婚多久、在一起多久,那個蠢蠢欲動的念頭才會跑出來?

很認真地回答她:
「當年,我才剛開始談戀愛,兩個人就開始遠距離戀愛,一個星期只見得到週六中午到週日晚上三十六小時不到(含睡覺時間)。
一直到結婚半年後,兩個人才終於住在同一個城市。但是,依舊兩人工作忙到快翻過去。除非一起出去度假,一個星期能夠在一起吃到三頓晚餐,就很了不起了。
到出事前,我都還沒有機會可以『天天晚上都跟他吃飯』!哪來的機會對他感到厭煩?
天天都處於忙到看不到他的情況,或是他忙到沒空給我看。在對他感到厭煩前,我會先對我現在手上的工作內容感到厭煩。
所以,你去想想,你那些朋友,是否都閑到發慌沒事幹,才有機會這樣無病呻吟人在福中不知福?」←我是不是一竿子打翻整船工作不夠忙碌的人了?

所以,結論來了!

請介紹個單身無女友、沒有性病性變態性暴力、願意出錢上Motel的男人給怕死小氣的我啃啃看吧?

K跟L齊聲回答:「就妳前夫了!」

我還是沒有機會換換口味!

絕食的日子,繼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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