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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  

最近這陣子最火的影劇新聞,大概就是鋒芝婚變傳聞吧?姑且不看婆媳妯娌怎麼女人整女人,每天數爆的流言中,有這麼一說:

芝經常用兩個孩子威脅鋒就範,為了兩個孩子,鋒也確實經常妥協芝的各項要求。前陣子因為希芝飛機上大和解,惹惱了鋒。兩人吵架之際,芝發簡訊威脅鋒:「我要離婚」,希望再度逼鋒就範。不料,鋒竟答應離婚之要求……

當初結婚時,娘家只交代:婚姻不是兒戲。夫妻倆再怎麼吵架,離婚二字就是不能當氣話說!

前陣子,我一個學長想帶兩個在國外出生長大的孩子回台定居。老婆反對!基本上回不回台、帶不帶孩子一起回來,這本來就是見仁見智,沒有一定的對與錯。只不過,夫妻在溝通的過程中,學長的老婆卻在爭執的過程中,撂下這麼句狠話:「絕對不讓小孩念一般學校!要是堅持一定要回台灣,寧願離婚也不要讓小孩受苦!」

從聽到學長這樣轉述以來,就一直很想寫封信給素未謀面的嫂子:「別輕易說出離婚這兩字!尤其是在吵架時!」

遇到夫妻倆連相互尊重都做不到的情況,我向來勸分不勸合。兩個人如果真的走不下去了,硬是為了甚麼孩子好啦、或是受不了親族眼光壓力等等的理由,死也不離婚,綁在一起死,也沒啥意義。但是,我反對爭吵的過程中,隨口說出『離婚』二字。尤其是,你真的想清楚,確定自己承受得起離婚的結果?

夫妻間的相處,不該有〝威脅〞、〝逼迫就範〞、〝恐嚇〞這些關係的存在吧?甚至就連〝管教〞、〝訓練〞這些上對下的相處方式,也不該出現在夫妻或是情侶之間吧?

人跟人之間的相處,一旦出現了這些令人恐懼的〝管教〞、〝訓練〞,甚至是〝威脅〞、〝逼迫就範〞、〝恐嚇〞的相處方式,不論起因為何,彼此之間就很難有甚麼親密關係、甚至是相互扶持依偎的美好存在了。

那兩字,我寧可相信你只是一時氣憤脫口而出,你一點都不想離婚。那麼,所以接下來的討論才有意義。以過來人的身分,我可以告訴你,離婚二字代表的是,你跟他再也不是配偶、不是情人。所以,

你無法再期望當你需要安慰時,那個已經靠了十幾年的熟悉胸膛可以讓你靠;
你無法再期望,除了給錢照顧你們倆共有的孩子外,他能對你這孩子的媽有任何額外照顧;
所有的雙人節日,不管是母親節情人節結婚紀念日離婚紀念日……,通通都跟他無關了!也跟你無關了!
蟑螂出現了,自己看著辦,不能鼻子塞塞地打電話向他求救;
自己生病了,自己處理,自己找人給錢幫忙你顧孩子的生活起居。
孩子學校的家庭聚會,他願意來你要心懷感激,他沒空來是應該的。然後你看著別人都是爸媽連袂出席,就是你形單影隻面對兩個孩子
甚至,當你看到他牽著別人連袂出席你們孩子的活動,你也該心懷感激,對他,也對那個別人!

我確定這一切,不是你承受得起的,更不是你想要的。

那麼,說出那兩個字,究竟對誰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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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精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