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下午,他來mail通知,確定會在8/22前把前金付清好辦離婚登記。整個週末,兩人之間相敬如賓,幾乎無對話。到了周日晚餐,睽違了八個月,他竟然吃下我準備的收假日的晚餐了!除了我"請"他出來幫忙照顧孩子的時間外,其他時間,他都把自己"關"在書房內戴上耳機盯著螢幕。到了周日晚上10:45,兩個孩子終於被我"吼"睡了以後,我找他談談離婚的手續。向來,山不向我走來,我便向山走去。總是我去找他,"強迫"他進冷氣房談。很難得地,這回,竟然是他"主動"說:「你不是向來都強拉我進去吹冷氣?這回,怎麼放著冷氣不吹,耗在外面熱?」然後向臥房走去。
進房後,他坐在兒子身邊不吭聲。我對他說:
我這一年來,我對你的期望值越降越低了。對於離婚後,我也不期望兩人還是朋友。只是,為了他們兩,我們還得相處很久。希望我們之間,除了『孩子的爸』vs『孩子的媽』、『前夫』vs『前妻』之外,不要有別的關係及身分存在。也就是說,什麼『法庭相見的敵人』等等的態度,都可以免了。我們只會在法院相見,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不會在法庭相見的。
另外,我也問出來,他還沒想過要不要搬出去。所以,離婚後,四個人的生活模式不變。只改變身分,以及面對彼此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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