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封e-mail是2006.02.16他寫來的。早上在整理mail box時看到,忍不住又笑了出來。
這封e-mail也放在我那記載溫馨家庭生活BLOG中。
還是捨不得Delete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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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篇寫來提醒自己,為何要祝福他們的文章。人家他們兩才是一對嘛!我不過是個壞人好事的美嬌妻。
嗯,如DT所說的,好命的人無法與歹命的人相處太久的。所以有福的我,注定無法與他長久的。
這次的離婚,還被所有的朋友祝福著!聽到我說快簽字了,大家反應都是:「恭喜!」
南鯤鯓的觀音媽不也跟他王家說了:
你回想看看,你的運勢是不是從娶了這個媳婦以後就一直很順?觀音媽跟你說了,你這輩子找不到比她更好的媳婦的。回去以後,要好好珍惜這個媳婦的。
反面解釋──我的離開,就是對他最大的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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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承認自己遇人不淑,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尤其是,長達十年以上,他的表現一直如此『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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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收到同事轉寄來的e-mail如下:

老公:我聽說xxx遇ㄟ,他因為跟老婆之間的感情出了問題,所以他有了新女友。
老婆:哇塞,你會不會也是呀。

老公:不會啦,他是跟他老婆相處有問題,我們沒有 呀。

老婆:這樣好了,我先跟你聊聊這些事情,如果有一天,有漂亮的女生約你看電影,而你很想去的話。

你就請她來我們家顧小孩。然後我請你去看電影。如果你在路上看到哪個女生的穿著打扮你很欣賞,進而覺得你的老婆不夠漂亮的時候,你去問問她一個月的保養跟置裝預算,然後從你的薪水給我一樣的預算,我想我應該也可以辦得到。

如果你動了心 ,想跟她結婚的話。那我跟你兒子搬出來住。你跟她搬去跟你媽住三年(要跟我住一樣長的時間喔)。過年過節你都跟她過,然後情人節什麼的我跟你過,祭祖拜拜她去弄, 看電影郊遊什麼的我來就好。最好她還願意顧你的兒子,這樣我們玩起來才過癮。出國渡假我還可以自費呢,反正我不用孝敬老的,還有一點餘力。

老公:那還有什麼樂趣,誰要來當我的女朋友。

老婆:那就對啦,你缺的應該是個佣人來替代掉我的辛勞,讓我有時間有餘力跟你快樂的去玩耍。當我跟公婆相處觸礁的時候,我需要的是跳開那樣的角色而不受爭議。如果能夠做到這些。我就是你一輩子的女朋友。不然就是老媽子。

老公:那萬一你外遇勒。

老婆:我告訴你喔,一輩子去伺候一家子的事情,只要一次就夠了,如果我想外遇,我也只想交男朋友,不會想結婚的。所以只要你能定期保養我。我就不會外遇了..

老公:@@我怎麼覺得我很吃虧

老婆:你現在知道做女人很吃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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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上最大的難關──贍養費與日後每個月給孩子的扶養費,我直接同意他開出來的數字後,後面就是一些枝尾末節的問題了。昨晚,他提前回家,幫忙把兒子哄睡後,我們試著將剩下的細節問題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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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明白知道,只要請律師遞出訴狀,這一切就可以有個結束。保證離得成、保證可以分得到錢、保證可以拿到監護權、還保證可以拿到月費。可是,一直拖著不請律師寫訴狀,所為何來?
因為,不忍當那個結束婚姻的劊子手?

球,本來在我手上。揮拍將球打出,這場球局就結束了。對他依然深愛,是我最大的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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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y 16 Wed 2007 15:43

今天中午外出去銀行匯錢還他,發現他已經將他所有台幣的存款餘額處理到剩不到1萬5。加上看了周阿姨的留言,忍了多日未曾流出的淚水,就在銀行門外,我的車內,放聲湧瀉而出。我真的無法理解:當愛已不在,就一定要這樣殘忍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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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BLOG裏,這是第一篇快樂的文章。
從頭到尾,對於他們兩,我應該充滿感謝的心情。
抽掉所有的不愉快,這篇文章只摘錄快樂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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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love something very very much...
Let it go free!!!...
If it doesn't come back...
It means it does not belong to you...
If it does, Please love it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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