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先在民生@報上看到這麼一篇"報導":林志炫該提告反擊還是緘默承受?!進而進去林志炫以及Sara兩人的BLOG看了許久。


我承認,直到現在,我依然"陷"在被害人情結裡浮浮沉沉,無法自拔。但是,說真的,在看他們兩位當事人的BLOG時,與其說能否同情Sara或是跟Sara感同身受,不如說,想勸勸Sara。

看著林志炫那篇網誌:摘自潘麗生(將軍)寫給潘若迪的家書,心中五味雜陳。
記者陳秀生寫下他的感言是:

其實愛情要來誰也擋不住,愛情要走誰也留不住,得不到就毀掉,殊不知毀的是自己還是別人?也許我不是Sara小姐,無法深切體認她的痛與恨,但是我實在無法認同這樣毀滅式的愛,我還是寧可堅信老天有眼,只是暫時不語。


前夫與"她"之間,如果真有愛情發生;前夫與我之間,如果曾有愛情存在,那麼,他們的愛情要發生,誰也擋不住;我們夫妻倆的情分要盡,怎樣也留不住。即使我能深切體認Sara的痛與恨,怎麼能對Sara的痛與恨感同身受,我依然無法認同Sara那樣自殺式的攻擊。不是為了林志炫,而是為了Sara的未來想。

最近這一陣子,我老情不自禁地想起Ivory在2006年10月,在她自己的BLOG裡寫下的那段話:

今天的英文課討論到"True love"," Do you believe true love?"
獅子座、金星巨蟹的我,當然相信true love的存在,但重點是能維持多久呢?這才是真正的問題。
人都是會變的,從很多報導得知,有很高比率(不能寫出來,怕嚇壞正打算結婚的人)的夫妻都認為婚姻不幸福。大部分的夫妻在結婚的當下"應該"都認為自己找到真愛,所以開心的走進另一個階段,但一段時間經過,卻發現很多事情變了,又或許說是人變了吧!?
常想,如果我待在一段充滿爭執、不愉快的婚姻裡,我該如何?越是這麼想,還越是害怕、越是小心吧。
今天另一個討論的話題是"What is the happy family?",my answer is " Well communication and willing to give.",或許我真的太理想化,但是缺乏這兩個原素的婚姻,似乎...(你知道的)。
隨便哈啦,別太在意^^


她寫下這段話後不到一個月,他們兩就當眾同房共寢兩夜。想來,她寫這段話的那時,兩人的感情應該是已經明朗化了吧?她是否以為他們兩之間有True Love的存在?不管有沒有,其實都陷入一個邏輯的矛盾──她在期望一個拒絕溝通拒絕付出且製造了一段充滿爭執、不愉快的婚姻的男人,可以跟她營建一個Well communication and willing to give的感情與未來
也罷,橫豎跟前夫的婚姻已經劃下句點,而且我也正在努力與前夫"漸行漸遠"中。倒是,回想過去那一年多來的日子,我想,除了沒被傳染到陰蝨外,我對他們兩的痛與恨,應該不會比Sara少到哪去吧?那麼,為什麼我還是不認同Sara的行為?為什麼我沒有採取自殺式的攻擊,去毀滅他們那兩個目前我依然會用"爛貨"兩個字來稱呼的傢伙呢?


對於林志炫那句:

這世間每個人對愛的理解、詮釋與表現方式不一定都一樣,我相信這是她表達愛的一種方式。或許就是因為她愛的太深了走不出來,所以必須要用這種激烈的方式,才能讓我從她的世界中消失……

說真的,我這以受害人自居的,都很難不心動。是的,Sara,你受傷了,我知道。你傷得很深,我明白。可是,他就是不愛妳了。不管他做了什麼傷害妳的事情,那些傷害就是發生了,你就是受傷了。這樣的自我毀滅,你難道可以比較好過些?所有的攻擊,都是雙向的。都有反作用力的。傷人的同時,你也正在受傷!

也許,沒有這兩個寶貝在身邊,或許我也會做出什麼傷人傷己的事情吧?就像當初吵得最兇的那陣子,還曾吵到去醫院驗傷過。只是,這樣,也無法挽回什麼。想想當初的璩美鳳,被"知己"出賣,那種傷,能透過什麼"毀滅"來平復?就像妳的痛、我的恨,"毀滅"或是"攻擊",真能消彌什麼?

寫給Sara,給我自己,也給某位朋友。

放下吧!讓妳的心自由。心自由了,海闊天空,好運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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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精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