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收到emailcash發來的e-mail通知,說經過第一週的投票,我竟然在10247個BLOG裏,得到票數佔前四十名了!
Hi 各位華文人氣獎的參賽者大家好
首先感謝您們報名第四屆華文部落格大獎的會外賽「最佳人氣獎」,每週一我們會提供最高得票前40名供大家參考,若您已是EmailCash的會員,您可以登入活動網站 http://blogaward.emailcash.com.tw/ 右上角的「個人資訊 --> 我的得票」隨時查詢您的得票數。
最佳人氣獎初賽時間為9/16-10/14,在這期間您可以呼朋引伴來號召讀者來投您一票,主動爭取您的晉級機會,您可利用以下的宣傳貼紙,或特定撰文來爭取網友的支持。為保障活動的公平性,在投票防弊的機制上,主辦單位採用最嚴謹的票選方式,每個人只能投最多二十票,且不能重複投給同一位參賽者,加上嚴密的程式來保證杜絕所有的網友灌票行為,讓每位參賽者都能安心的參加本活動。
以下是目前最高得票前40名部落客,為確保投票者的「西瓜效應」(投給最高票的前20名來獲得1000元獎金),我們是以不公開票數的方式呈現
計算時間:9/16 ~ 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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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是抱著想看看自己的BLOG文筆,是否真的OK,所以報名參加中時電子報主辦的第四屆全球華人部落格大獎。主要贊助單位的emailcash,同步針對所有報名參加第四屆全球華人部落格大獎的BLOG,在emailcash網裏舉辦最佳人氣獎,以下是這個獎項的簡單介紹:
與《華文部落格大獎》的專業評審制不同,「最佳人氣獎」顧名思義比的是部落客的網路人氣和影響力,在這裏我們把決定權交由廣大的網友來決定,透過EmailCash市調網現有的40萬會員投票選出。
和《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其他獎項一樣,「最佳人氣獎」分成「初賽」和「決賽」,由EmailCash台灣電子郵件市調網網站會員以投票方式決定,初賽期間得票數最高的10名部落客晉級決賽,票數重新計算,最終以最高得票者獲勝。
投票規則
1. 初賽期間(9/16-10/14)每位會員最多可投20票,票數不可集中在同一位部落客。
2. 決賽期間(10/15-11/16)每位會員最多可投10票,票數不可集中在同一位部落客。
3. 初賽投票時間於9/16凌晨12::00AM起至10/14晚上11:59PM止。
4. 決賽投票時間於10/15下午6:00PM起至11/16晚上11:59PM止。
投票者獎項:
初賽贈獎:投中最多入圍決賽者前20名,每人可獲得新台幣壹仟元。
決賽贈獎:投中冠軍者抽10名,每人可獲得新台幣壹仟元。
因為這是一個關起門來的投票,加上我的網路人氣也不是那麼旺(除了關心我的朋友們,誰沒事在沒有婚變情變這些挫折時,跑來關心這類型的文章?),所以,本來是不抱任何期望的。只是,每天會拋一篇文章上去人氣獎的網站拉拉票。
沒想到,竟然過完9/16~9/22的第一週,計票結果竟然會擠進得票數前四十名!這樣一來,真的該認真拉拉票,繼續保持這樣的氣勢,讓投我票的人有機會得到新台幣壹仟元吧?
有人是emailcash的會員嗎?
請惠賜一票給我吧!說不定你有機會因此拿到新台幣兩千元
(就是我既成為入圍決賽前二十名,又是決賽冠軍啦!)
點BLOG右邊那個人氣獎的連結後,就可以看到我了!編號:9709841!
如果想為了投票給我而加入會員,請點以下連結,就可以加入了!
在此,誠心地感謝為了投票給我而加入emailcash會員的little fish。
先預祝你可以投中冠軍,獲得新台幣壹仟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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