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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我思,故我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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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活在這片天地,所以胡思亂想著。 思緒如天馬行空,所以不斷書寫著。

部落格全站分類:心情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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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28 週一 200711:36
  • 過去的溫馨

這封e-mail是2006.02.16他寫來的。早上在整理mail box時看到,忍不住又笑了出來。
這封e-mail也放在我那記載溫馨家庭生活BLOG中。
還是捨不得Delete掉。本來剛開始的時候,他發了這封e-mail:
From:王Sent:林
Subject: 10
Thursday, February 16, 2006 9:11 AM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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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809)

  • 個人分類:E-mai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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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25 週五 200721:42
  • 他們兩才是一對的理由


這是篇寫來提醒自己,為何要祝福他們的文章。人家他們兩才是一對嘛!我不過是個壞人好事的美嬌妻。
嗯,如DT所說的,好命的人無法與歹命的人相處太久的。所以有福的我,注定無法與他長久的。
這次的離婚,還被所有的朋友祝福著!聽到我說快簽字了,大家反應都是:「恭喜!」
南鯤鯓的觀音媽不也跟他王家說了:
你回想看看,你的運勢是不是從娶了這個媳婦以後就一直很順?觀音媽跟你說了,你這輩子找不到比她更好的媳婦的。回去以後,要好好珍惜這個媳婦的。
反面解釋──我的離開,就是對他最大的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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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096)

  • 個人分類:我寫: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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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23 週三 200715:52
  • 回應:試離婚的建議

要承認自己遇人不淑,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尤其是,長達十年以上,他的表現一直如此『卓越』!乍然在去年九月發現他與IP過從甚密到超乎常理,其實完全無法接受他的「辯解」,只是一直在自我麻痺。等到今年三月,終於目睹他跟IP那些親密的MSN紀錄、以及他這兩年來對IP所發出的那些主動關心的e-mail,再也無法自我欺騙下去。然後,現在面對他的指責──怪我去找出那些『證據』,讓他無法再『悠遊』於畸戀與家庭束縛間。其實,他有多想留在這個家裡當植物人?一點也不想吧?!要想,年初就不會用那些可怕的眼神看著孩子們與我。現在,他是抱持什麼樣的心態,每天『戴』上和藹可親的爸爸的帽子面對兩個孩子?別問我為何會去懷疑他現在的『好』行為都是表象,實在是他三不五時,還是可以讓人感覺到他並非多以孩子為重。隨便什麼事情,都比孩子還重要。可以從我們三人身邊逃開的任何藉口,他都歡迎!

上週日,他說想回公司加班。我反問:「有那麼緊急的事情一定要假日回去處理?你不覺得我們之間的問題更緊急?」他給的答案,其實可以想像的到;「當然沒有什麼事情非假日回去處理不可,只是,公司的事情,處理了就有成果可以看到。」

一直以來,我都抱持著這樣的心態在面對他:父母終將老去、子女也終將成立自己的家庭離開遠去、朋友兄弟姐妹,也都各自有自己的人生要過。這輩子,只有這個伴侶會與自己攜手偕老。最重視的,也該是這個伴侶。工作上的成就,都不是自己的。我談成一筆大生意也罷、完成一份重要的評估報告也罷,那都是老闆賺到。真正屬於自己的成就,是看著孩子一天天長大、是自己身心健康、是與攜手共度人生的伴侶共度的每一晨昏。這麼多年來,也是這麼對他傾訴著。所以,聽到他這麼說,只覺得更加寒心──道不同,不相為謀。我當初選錯伴侶了。兩人根本不同心。

因為他是在潛水社團結識IP的,為了防堵他與IP更進一步也罷,為了了解他與IP過去發生了什麼事情也罷,我都必須去打攪他社團的教練夫妻倆。昨晚,打去教練老婆手機要約見面的時間,順口託她提醒教練,萬一IP真的拿著我們簽好字的離婚協議書去找教練要求復權的話,請社長千萬別答應。因為,離婚是登記才生效。沒登記,根本不算數。到時,萬一IP復了權,他又反悔不辦登記給錢,那就白白便宜了IP。結果,夫人就直接把電話轉給教練,讓我跟教練談了快一個小時。

這麼多年來,其實我一直知道,他是個非常會做表面功夫的人。每當我們之間有爭執,我自己的家人朋友,經常都是挺他而不是我。我也總是跟大家這麼回嘴:「我就是這樣直來直往,不懂得轉彎啦!誰哪像他這麼會做表面工夫?」我也一直知道,他是個心機深沉、可以說謊而臉不紅氣不喘的人。只是,他真的待我太好了,好到我一直忽略這些警訊。多年來,他不知道跟我說過多少次,我這樣不懂防人沒心機,早晚被賣死!他一直自豪於自己心機重,而瞧不起我的沒心機。更加自豪於娶了這麼『白目』的老婆,讓他可以吃得死死的,想做什麼壞事都不會被發現。而我,也總是笑笑地回:「我呢,疑人不嫁,嫁人不疑!你儘管吃我吃得死死的沒關係,哄得我開心就好。反正,以過去多年來的經驗,我發現我這種人,就是天公疼憨人。你要真做什麼壞事,自然莫名奇妙就會被我發現!有本事,你就想辦法瞞我瞞到我死,都別讓我發現。但是呢,老天一定會在不經意的時候,讓你被我發現的!」

因為他這麼會做表面工夫,所有週遭的人,全都給他相當高的評價──至少,多年以來,我有聽到的都是這樣。不管是他前公司的主管、同事、部署、高中死黨,甚至我自己的同學,每個人都跟我所想像的一樣,大家都認為他是個忠厚老實值得信任的認真好男人。直到昨晚,我都還對教練感到抱歉。如果我沒去對教練談這些家務事,教練不會損失這麼個好幫手。結果,昨晚聽到教練說著他這幾年來對我老公的觀察心得──教練在IP加入社團前,本來一直在觀察著我老公,看看是否能將社團託付給他。直到IP加入社團後,我老公推薦IP成為社團幹部。在IP做出許多違反團規的行為時,我老公卻護著她;兩人過從甚密到不避瓜田李下的嫌疑,卻一直以『師徒情誼』來當煙霧彈當世人是瞎眼白痴;加上我老公確實有些行為讓人無法放心……越來越確定當初對我老公的遲疑是對的。──聽著聽著,我越來越無法壓抑住自己多年來對他的深層恐懼──他並不是真的好人!他並不是真的那麼值得託付終身!他只是一直在做著表面功夫!我真的愛錯人了!

我很鴕鳥的!花了這麼多年在忽視自己的深層恐懼,就算他們兩在印度當著我的面異常親密,我也花了快半年的時間自我催眠:他跟IP什麼也沒有。如果可以,真的會忍不住怨他:既然他的聰明才智與深沉心機已經將我蒙在鼓裏十幾年了,為何不就這麼瞞我一輩子?就算真的被我發現了什麼證據,我這麼好騙,為何不繼續矇騙下去?為何不再繼續將聰明才智用在我身上?不是乾脆閉嘴不回應我的質疑,要不就是睜眼說那些連白痴都能拆穿的瞎話(嗯~~就是指著Scanner說是遙控器之類的瞎話!)。

搞成這樣,我再白痴再多會自我欺騙,都無法再對他的話、甚至是寫下來的白紙黑字深信不疑了。從拆穿他跟IP的MSN記錄以來,他每回出門,說會哪時回來,從未準時回來過;他每回答應會打電話回來,也從未打過電話;總是選擇IP周日下午回到新竹後的時段要求要回公司加班,而不是IP回家後不在新竹的週六;明明自己就把存摺印鑑都『藏』出這個『家』,還眼睜睜地對我說:「忘了放哪了,反正在這個家裡,有空花時間找就有了。」然後開始裝忙,巴著電腦瀏覽中時新聞也不找找自己的存摺。那麼,我該相信他什麼?我還能『挽回』什麼?

其實,去懷疑人,嚴重違反我的本性!更何況去懷疑自己還深愛著的枕邊人!所以,今天早上寫了這個e-mail給他,背後真正的意義是可悲的:
嗯,昨晚太累了,沒把話說清楚,好像引起你誤會了。
我說:「下週一上午不用請假了。」不是說我反悔了。
是因為,你那筆贍養費要到11/M才付清,而你在登記生效後就要搬出去。
到時,如果找不到你或是怎樣,會很麻煩。
因此,登記日我改訂在你全額付清後才去登記。
每月的扶養費,也明定登記生效後才開始支付,而不是以簽字日為準。
加上我們之間太多錯縱複雜的財務關係(車子、保險...)要分清,無法在這一個星期內解決。
因為離婚是以登記為準,$拿到了沒離還是算婚後共同財產,對你也沒損失。
這樣,誰也不佔誰便宜。

而他,回了這樣的e-mail。雖然早在意料之內,卻也還是忍不住感到心灰意冷:
我應該從沒說過登記生效後就要搬出去。->你只有說過你會呆到這學期結束
你還是認為我會一走了之?
你還是認為我會完全棄他們兩個不顧?
就算我真的不住這裡,哪天他們半夜要送急診,你認為我會不會來?
甚至即使他們哭著要我抓抓睡覺,你認為我會不會出現?
-->那你要搬走幹麻??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們兩哪天睡覺不用哄的??
你已經對他們兩不告而別太多次了,也已經失聯太多次了。
所以當你離開不在時,他們兩也只會爭著黏剩下沒跑的我
早已不敢跟我要爸爸了!
到11/M,只是我希望少些損失,難道你認為我要耍賴、落跑?
-->不是!我又沒急著要錢。想拖到幾年後我都無所謂!
更何況你要真的耍賴落跑,我也早做好心理準備了。
只是,你存摺也"失蹤"了、登入密碼也改了、每回只要離開電腦就馬上關掉瀏覽畫面且刪除所有瀏覽記錄、甚至還總是用"離線"狀態登入MSN,以確保其他人不會發現你們倆在連絡。
你對我防成這樣,你認為我該如何自保?
房子保人我都沒要求立刻換了,車子、保險算什麼。
財務關係,大項的已經確定了,其他都不是問題。真要分清楚,那小到一個杯子不也是錢。
還是一樣,大家都累了,登記好才有機會用建設性的方式處理其他細節,走下一步路。
如果非得累到給了錢之後你才相信,那還是搬出我的老話,那我只好讓損失發生來解決它。
-->就是因為已經累了,所以我完全同意你的條件。連討價還價都懶!
我也不急著拿到錢。也不是說拿到錢才相信什麼。
我只知道,當你日復一日都對我說話不算話以後,我早已成驚弓之鳥。
你答應會從急診室打電話回來讓我安心也沒打、你說會在晚上10點多到家,結果沒有一次在你說的最後期限的最後一秒鐘出現
再說什麼你做過的事,在你看來都算是惡言相向吧?不再說什麼了。只是,你要有機會用建設性的方式處理其他細節、走下一步路,我們把字簽一簽就可以了。想哪時簽字,說一聲,DT跟Karen,甚至Ann,都願意馬上配合。
我都不急著拿錢了,你急著請假辦登記幹麻?
更何況,不登記,對你也比較有保障不是嬤??

好累!力氣花在這種人身上,就當是要減肥吧!讓我對他的心情,如同我的體重一般,一點一滴地回到認識他之初的狀態吧!

回到當初他所說的帽子理論。現在的他,才是真正的他。而過去已戴了多年帽子的他,已然厭倦戴帽子了。我所愛的,是他的帽子?還是現在真正的他?拿掉帽子後,我還愛他嗎?我對我當初那堅定的愛意開始感到疑惑了。雖然還是很肯定,今天的我,因為依然深愛,絕對不樂見他有什麼現世報發生。(意思就是說,我很樂見IP馬上有悲慘的現世報!因為我根本就對她沒正面的感情嘛!)
看看他的回信。試離婚?別急著做決定?
我只覺得,他急著拿到離婚結果,好讓他心愛的IP,可以在這個潛水季內,向教練申請復權,回到社團參加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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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我思─雜思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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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22 週二 200710:06
  • 智慧的女人說出女人的心聲

今天早上收到同事轉寄來的e-mail如下: 老公:我聽說xxx外遇ㄟ,他因為跟老婆之間的感情出了問題,所以他有了新女友。
老婆:哇塞,你會不會也是呀。

老公:不會啦,他是跟他老婆相處有問題,我們沒有 呀。

老婆:這樣好了,我先跟你聊聊這些事情,如果有一天,有漂亮的女生約你看電影,而你很想去的話。

你就請她來我們家顧小孩。然後我請你去看電影。如果你在路上看到哪個女生的穿著打扮你很欣賞,進而覺得你的老婆不夠漂亮的時候,你去問問她一個月的保養跟置裝預算,然後從你的薪水給我一樣的預算,我想我應該也可以辦得到。

如果你動了心 ,想跟她結婚的話。那我跟你兒子搬出來住。你跟她搬去跟你媽住三年(要跟我住一樣長的時間喔)。過年過節你都跟她過,然後情人節什麼的我跟你過,祭祖拜拜她去弄, 看電影郊遊什麼的我來就好。最好她還願意顧你的兒子,這樣我們玩起來才過癮。出國渡假我還可以自費呢,反正我不用孝敬老的,還有一點餘力。

老公:那還有什麼樂趣,誰要來當我的女朋友。

老婆:那就對啦,你缺的應該是個佣人來替代掉我的辛勞,讓我有時間有餘力跟你快樂的去玩耍。當我跟公婆相處觸礁的時候,我需要的是跳開那樣的角色而不受爭議。如果能夠做到這些。我就是你一輩子的女朋友。不然就是老媽子。

老公:那萬一你外遇勒。

老婆:我告訴你喔,一輩子去伺候一家子的事情,只要一次就夠了,如果我想外遇,我也只想交男朋友,不會想結婚的。所以只要你能定期保養我。我就不會外遇了..

老公:@@我怎麼覺得我很吃虧
。
老婆:你現在知道做女人很吃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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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1,144)

  • 個人分類:我寫: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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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22 週二 200708:44
  • 快到終點了?

離婚協議書上最大的難關──贍養費與日後每個月給孩子的扶養費,我直接同意他開出來的數字後,後面就是一些枝尾末節的問題了。昨晚,他提前回家,幫忙把兒子哄睡後,我們試著將剩下的細節問題談定。 先從他要求幾小時的探視權。他問:如果我跟你當初一樣,要求每月以240小時為限,妳願意給嗎?還是會跟我當初一樣,刪到180小時?
我忍不住埋怨:有什麼好討價還價的?別忘了,當初我之所以馬上反悔不簽字,就是因為意識到你不會是個君子,你不會讓我執行探視權的。連240小時都要刪個60小時,不了解你是什麼心態!探視權要執行,還得滿足兩大前提──不影響孩子的作息,以及監護權人的同意!探視權的約定,說穿了,就是個君子約定!我不是君子的話,你就別想執行你的探視權!你這樣說,表示你依然不相信我是君子,那也沒什麼好談的!
於是,共識達成──240小時!
接下來談預定要幾天之內將要給我的贍養費付清談起,他問我可接受的期限。我回:
因為無法不去想起IP是7月生的,無法不去想起去年IP生日那天,你也帶她下水;去年你生日時,也拋下我們母子去讓IP為你慶生,所以,從7/1~8/22的每一天,我都很討厭!因此,我可接受的期限是要在6/30前付清!
由於他的資產絕大部分都是以海外基金方式存在,所以我忍不住在他思考可否在6/30前付清時,嘟噥了一句:「你搞這個心靈伴侶的代價還真大!1%的贖回費,少說也是好幾萬的台幣送給銀行!」他馬上二話不說,拿起手機衝出房門。想也知道,一定是打給代銷公司的業務!許久後,終於回來要求贍養費要分兩期付清,第二期預定是在11/M。因為女兒在黏我,黏得我腦袋都糊了,所以我不置可否!
再度,達成共識──11/15前付清。
然後,他突然滿臉痛苦地閉上眼睛,沉痛地對我說:「我可否加註個條款,註明每月支付的扶養費,要隨我的薪水調整。如果哪天我失能了、失業了,或是薪水被調降了,我每個月支付的扶養費不得超過我月薪的7成?」(按怎?他是當我是吸血鬼嗎?當初談我給月費時,我都不擔心我失能了,他在擔心什麼?好日子有老婆伺候不過,一定要過這種連自己都擔心會有報應的日子是嗎?)我回答:「這些話說出來是砸我自己的腳啦,反正我坦蕩蕩地,也不怕你欺人!到時,每月月費的部份,你要真耍賴不付錢,真要鬧到要我去申請強制執行你的薪水,最高也只能強制執行到你薪水的三分之ㄧ。所以,你現在講的七成條款,跟本現實上不可行。」
最後,談要哪時簽字,那時去辦理登記。本來是想,為免夜長夢多,不如本週內簽一簽,下週一就去辦登記。臨時岔題問他:「你哪時要搬走?」他回問:「你急著要我哪天前搬走?」忿忿地回答:「誰急著要你搬走了?你哪裡看見有要你搬走的條款了?就說了,從頭到尾都是你想離開!這裡沒人要你走!是因為你想離開的態度太明顯了,加上你走了,我就得接手孩子早晚的接送。這些都需要事先安排的!」他才回:「我之前就說過我會送孩子上學到這學期結束前,我就會做到!」(反面解釋:這學期一結束,他就搬走!)
還沒談出結果來,兒子突然痛苦地醒來。這才發現,兒子半夜過敏發作,全身到處都是疹子。急忙讓他帶兒子出門去急診,我留在家中看女兒。在門口,還殷殷叮嚀:「到了醫院,記得打個電話回來讓我安心!」他答應了,卻又再度食言。一直到我主動打去詢問,還被抱怨為何不先睡覺,好讓他回家後有人可以接手讓他睡覺。
一覺醒來,我又開始犯疑心病了。發e-mail詢問我妹夫:
因為他打算離婚生效後就搬出去
加上他預定要給我的US$xxxK都將是從國外轉匯回國內
如果他真的搬出去失聯且耍賴不付
他國內財產根本不到NT$100萬
單單月薪強制執行1/3,都不夠付給孩子的扶養費
所以我想不出來除了將離婚生效日押在US$xxxK全部付清後,還有什麼其他的好方法可以確保他別在付清尾款前搬出去失聯且耍賴不付

Karen問我:
你不相信他就是了?
對不對?
白紙黑字還是不信?

我的回答是:
他已經對我毀約太多次了,就連昨晚打電話那種小事,都不肯keep his promise
要我如何相信他會是個信守承諾的君子?
他也失聯太多次了,我早已是驚弓之鳥了。
而且,私心底下有個說不出口的理由。
延到11月中潛水季結束才登記生效,對我沒損失。
還可以避免下星期IP就興高采烈地拿著我的離婚協議書去找教練要求復權,
讓他跟她兩人可以在這個潛水季裏,開心地免費享受魚水之歡!

後來,我妹夫回我:
離婚協議書上生效日沒有差別,因為是以登記為準,沒拿到那xx萬美金,就別離吧!反正妳拿到了沒離還是算婚後共同財產,對他也沒損失。

嗯,我喜歡這答案。尤其是最後一句──反正妳拿到了沒離還是算婚後共同財產,對他也沒損失。──用這句話去跟他談登記日要從下週一延到11月中,要比用其他任何理由好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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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1,452)

  • 個人分類:我在~破冰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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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22 週二 200702:52
  • 他的報價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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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E-mai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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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21 週一 200709:56
  • 劊子手?

即使明白知道,只要請律師遞出訴狀,這一切就可以有個結束。保證離得成、保證可以分得到錢、保證可以拿到監護權、還保證可以拿到月費。可是,一直拖著不請律師寫訴狀,所為何來?
因為,不忍當那個結束婚姻的劊子手?球,本來在我手上。揮拍將球打出,這場球局就結束了。對他依然深愛,是我最大的致命傷!
週五(5/18)晚上,他回家時,大包小包的禮物,當中竟然還有一瓶韓國的可口可樂!他還特別交代兒子,裡面的可樂喝完後,空瓶子要給媽媽──這是每回出國的慣例,要帶一瓶當地的可口可樂鋁罐給我當收藏品!
他就像是車禍腦死的遺體,手腳還在那裡抽蓄著。深愛著他的我,看著那還在抽蓄的手腳,怎樣也無法讓法醫開出死亡證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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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1,164)

  • 個人分類:我在~破冰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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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16 週三 200715:43
  • 慟


今天中午外出去銀行匯錢還他,發現他已經將他所有台幣的存款餘額處理到剩不到1萬5。加上看了周阿姨的留言,忍了多日未曾流出的淚水,就在銀行門外,我的車內,放聲湧瀉而出。我真的無法理解:當愛已不在,就一定要這樣殘忍以待?我知道,之所以我對他還訴說著那些美好的字句──尊重、信任、真誠、寬容、好聚好散....──那是因為我還放不下對他深深的依戀。十幾年來,早已習慣於被他放在手心裡視如珍寶般地呵護著,早已依賴成性。如今,要從那宛如流沙般的依戀裡拔出,只覺得越努力掙扎,陷得越深;靜靜地不動,也是漸漸地沉淪下去。
要不再去回想過去他的好,說來容易。當我讓他高中死黨S的老婆看過這個BLOG,知道他變心了的過程,他高中死黨S的老婆也是無法不去回想過去他是怎麼呵護著我:當初懷著哥哥的時候,朋友找他聚餐,他都還急著要趕回家。因為我懷著身孕,一定要他回家後才可以去洗澡。要不然萬一跌倒了,沒有人照顧。然後,對照今日他的所作所為,不是寒心二字可以形容!
當他去找死黨收容他的潛水設備時,僅輕描淡寫地說我們兩正在談離婚,原因不方便說。他的死黨夫妻倆馬上就猜:他外遇了!(不是我這做老婆的有什麼錯,而是他變心了!)當我聽他死黨的老婆這麼說,我只能抱著電話一直掉眼淚。
母親節前,兒子說要送我母親節禮物。我問他,你知道媽媽最想要的是什麼嗎?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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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1,183)

  • 個人分類:我在~破冰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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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15 週二 200717:02
  • 母親節禮物

這個BLOG裏,這是第一篇快樂的文章。
從頭到尾,對於他們兩,我應該充滿感謝的心情。
抽掉所有的不愉快,這篇文章只摘錄快樂的部份。這段日子以來,瘦了超過7Kg了,把小腹全瘦不見了,腰圍也瘦了快兩吋。以致於除了以前的褲子全部扔掉重買外,連內衣都得重買了。所以,5/12下午去內衣專櫃買內衣。身上穿的是xxD的Size,結果專櫃小姐一量,連續三個專櫃的小姐拿出來讓我試的Size全是xxE~xxF!
突然間,我明白為何我那平胸主管在曼黛瑪蓮買的Size會是C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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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84)

  • 個人分類:我在~破冰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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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14 週一 200720:35
  • Let he be

If you love something very very much...
Let it go free!!!...
If it doesn't come back...
It means it does not belong to you...
If it does, Please love it forever!...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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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我在~破冰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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