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剛進這家閑到可以搞小集團、彼此惡鬥以取得晉升機會、老闆努力讓下屬間維持恐怖平衡以達到100%掌控的「宣稱」以人為本、重視員工的公司時,我沒有什麼相識的同事。而因為某些原因,其實是被孤立的。只是,我神經大條,完全不當一回事。反正就是來公司混口飯吃,我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就好了。誰要跟誰惡鬥,誰要當我是誰的人馬,通通跟我無關。
一年後的某一天,在閒聊時,突然有個同事跟我說:「當初你剛進來的時候,其實我們大家都在排擠你。可是你都不當一回事,還是每天笑嘻嘻地進公司,還主動幫我們很多忙。現在覺得喜歡你,想不出來當初幹麻要排擠你耶!」
我還是一貫的神經大條地笑著回答:「真的喔?你們有排擠過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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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化的巨蟹座,加上堅持不肯劃清界線的前夫,就這樣從離婚的那天起,剪不清理還亂地過了快一個年頭!
從這個BLOG開版的第一天:20070116,一年半了,竟然被Karen說我這個BLOG是"怨婦"版!
其實,從一開始就說了,這個BLOG開版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當初找過心理諮商師協助時,諮商師也建議我,用書寫的方式,讓我在這一團混亂中,找到情緒的出口。所以,一些不方便公開身分寫的情緒垃圾,就通通扔在這裡了。
不管我是否已經走出傷害,或是是否還對前夫念念不忘,我每天都會發現,我自己真的很幸福也很幸運。

當我把我的情緒垃圾一股腦地扔在這,不管認不認識現實生活裡的我,好多人都馬上對我的壞心情伸出援手。

有同學陪我生氣,讓我覺得我這樣反應並不奇怪;
有同學幫著出主意,讓我可以用"從長計議"的心態,當下得以不衝動;
有同事勸我放下
有同事試著轉移我的注意力
有些網友跑來跟我說:別跟神經病吵架,不然旁人會無法分辨誰才是真正的神經病
還有小玥,說著她的狀況,讓我笑到沒力.........

有這麼多人,不管認識與否,都讓我感動到快要熱淚盈框

接下來,還是要努力繼續本人的妖精大計,當個快樂且善良的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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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n 15 Sun 2008 21:40
  • 想你

還記得我是從前夫與對方的MSN對話紀錄,發現前夫變心,所以決定離婚,並用該MSN對話紀錄提起訴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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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科學園區附近。如果去市區辦事,回家的路,即使是大路癡的我,隨便想想也有超過10種不同的走法可以回到家裡。那麼多種走法當中,當我心情好天氣好想增加點贅肉時,我永遠都是這樣走:

不管是從火車站的哪個地方起步,一定先繞去府後街的RT,買那個最經濟好吃的超軟土司一包(偶而也會不小心多買其他的,像是丹麥菠蘿之類)當隔天早餐,然後繞東門城圓環轉東門街經過城隍廟的時候,向右手邊那家脆皮雞蛋糕買一份NT$30六個,之後再左轉切到中山路,在快到西大路前,跟右手邊的蔡式紅豆餅買三個奶酥口味的以後,就可以帶著這堆好吃的麵粉製品左轉西大路直走回家享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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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開始看京都子的『與京都的賣身契』。她是出生自被約會強暴後因受孕而嫁給當初強暴者,父親對母親暴力相向、母親對子女言語暴力的家庭。後來,透過文字的書寫,試圖處理自己深埋心底的家暴傷口。她有篇『傷口不能被遺忘』,其中有段文章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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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陣子有個徵文活動,主題是:『你愛我,我愛他,該怎麼選?』。在愛人與被愛間,你會怎麼選擇?我寫下我的想法:

『遺憾與委屈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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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累垮了,三番兩次生病,逼得我不得不認清自己能力的極限。所以,最近這陣子在忙著跟前夫談,兩個寶貝的其中一個,監護權要改回去給他。
今天在PIXNET上看到這篇文章『堅強的女孩更需要人陪

真的感觸很深。

那篇文章開頭寫著:
日劇「長假」裡,小南看到了逃婚的男友留給他的信,上面寫著:「他是一個沒有我就活不下去的女孩,而你是沒有我還可以萬古長存的,所以我沒辦法離開他…」小南看完,跌坐在地上,呆滯的說了一句話:「我不是烏龜…不能萬古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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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給眾家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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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Payeasy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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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陣子花了好多錢。買新車好把他的車還給他;買床買書桌給即將進小學的兒子。就這麼巧,都是跟女業務接洽。聊著聊著,車子的業務是個跟離婚有小孩的男人同居多年的單身媽媽;家具的業務是個帶著跟第一任前夫生的大兒子,留下二兒子給第二任前夫,嫁給現任丈夫共同扶養大兒子的美麗梅開三度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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