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n 15 Sun 2008 21:40
  • 想你


還記得我是從前夫與對方的MSN對話紀錄,發現前夫變心,所以決定離婚,並用該MSN對話紀錄提起訴訟的。 離婚後,我完全不探詢前夫與對方之間的相處。他們還有沒有聯絡?他們兩是否同居?通通不過問!端午節那天,我心血來潮,突然想煮頓飯。下午四點多買好食材帶回家以後,讓前夫帶兩個孩子去交大運動消耗體力。從清洗食材、切好備用,然後下鍋炒菜、同步放入烤箱烤其他材料,到了晚上六點半,六道菜上桌,廚房也收拾乾淨!從簡單的起算六道:兒子跟我愛吃的綠蘆筍沙拉、女兒愛吃的烤香腸(還幫他準備了大蒜配)、兒子跟我都愛的烤醃筊白筍、我愛吃的豬肉絲炒高麗菜嬰、兒子女兒都愛的絲瓜蛤蠣,以及他愛吃我們其他三人都不碰的辣小魚乾燜苦瓜!然而,平常他們到交大運動,了不起頂多一個多小時就會結束。這回,兩個小時了,完全沒回家。打手機去前夫那,也一直沒接手機。當下,我驚恐萬分。腦袋裡只有一個念頭:他拐走我兩個寶貝不還我了!整個人從頭頂發麻到腳底,完全無法有別的想法,直到他回call,告訴我他們上車準備回來了,我才發現,我是那麼地防備著他!當晚,看著滿桌子的菜,女兒跟兒子吃得超開心!忍不住感慨起來,女兒滿三歲了,這是她出生以來吃到的第一頓媽媽辦的桌!聽說在保母家吃飯都拖拖拉拉的女兒,一口接一口地跟哥哥搶著吃蛤蠣;平常在外面用餐時老是分心忙著講話的兒子,邊喊著:「好好吃!這是我吃過最好吃的XX」邊吃了整整兩大碗白飯還外帶兩大碗絲瓜蛤蠣湯。吃得多到平常用餐老吼兒子多吃點的他,都忍不住頻頻詢問:「你真的吃得下?別硬塞喔!」
這兩個寶貝,遇上三年難得一見的『媽媽的菜』,全都成了不挑食(苦瓜那道不吃不算! )認真吃飯的乖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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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科學園區附近。如果去市區辦事,回家的路,即使是大路癡的我,隨便想想也有超過10種不同的走法可以回到家裡。那麼多種走法當中,當我心情好天氣好想增加點贅肉時,我永遠都是這樣走:不管是從火車站的哪個地方起步,一定先繞去府後街的RT,買那個最經濟好吃的超軟土司一包(偶而也會不小心多買其他的,像是丹麥菠蘿之類)當隔天早餐,然後繞東門城圓環轉東門街經過城隍廟的時候,向右手邊那家脆皮雞蛋糕買一份NT$30六個,之後再左轉切到中山路,在快到西大路前,跟右手邊的蔡式紅豆餅買三個奶酥口味的以後,就可以帶著這堆好吃的麵粉製品左轉西大路直走回家享用了! 寫了這一長串,其實是有感而發!這段日子以來,由於我宣稱疲勞過度,加上前夫的表現,相對於99%的前夫,他肯定是出類拔萃地優秀!因此,除了我媽媽曾經來"勸"我向他低頭求他回來分擔我的辛勞外,連我朋友都有人主動跳出來,問我是否需要她的"從中撮合",出面去幫前夫鋪一條『回家的路』。正如我回給那個朋友的話:要是有心想回家,自己自然會找到路回來!
要是沒心回家,何必讓我們替他鋪路,還要面對日後可能被酸:『是你們求我回來的!』的困窘?
離婚以來,我漸漸地將他趕出我們這個當年共同營造的溫馨小窩。先是把他所有的鞋子全部包好堆門口,讓他自己拿走;然後,自己花錢買了我生平第一台專屬於我的車子,把他名下的充滿兩人戀愛回憶的車還給他;今天,又跟他借了他的雙證件,去電信局將家裡這兩線電話改回我名下。之後,這個家裏,會漸漸越來越見不到他的影子。越來越多的佈置,會是我自己獨立完成,沒有他的協助與介入。從開口請他把女兒監護權拿回去而沒獲得任何回應以來,我,算是死了這條心了!就認份地當他是個肯給營養費的『捐精者』吧!他現在的所有所作所為,都是多的!都不是我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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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開始看京都子的『與京都的賣身契』。她是出生自被約會強暴後因受孕而嫁給當初強暴者,父親對母親暴力相向、母親對子女言語暴力的家庭。後來,透過文字的書寫,試圖處理自己深埋心底的家暴傷口。她有篇『傷口不能被遺忘』,其中有段文章是這樣的: 傷口不能被遺忘,但可以癒合,只要我們願意開放地注視著這個傷口。
………
全力遺忘、表象原諒可以像一只神奇無痕繃帶,瞬間湮滅大小不同的刮痕,於今,我看著那個傷口上,所有倾力遺忘的作用力,就像那些強加於傷口上的粗糙繃帶,所有的細絲纖維都變成一把把利刃,再次經緯交錯地鞭笞、挖剮著早已血肉模糊的傷口,終於明白,我所傾注全力逃避的,傷口依舊,更形惡化。
於今,再次注視這個傷口,並非要怨懟或者尋仇報復,而是脈絡分明地看著所有作用力在自我反應與行為上,遺留下的諸多後果,以及思索能否在所有的苦難之中,找到存在的意義。疼痛有時,癒合有時,受難有時,解放有時,世間所有事無非生住異滅,隨時量變與質變的,而唯一能掌握變動方向的無非是自己,我柔軟地看著自己的傷口,是願意承認所有曾經的苦難發生過,而自己也在其中經歷一切,但是就在注視的當口,我也願意開始承擔起自己快樂的責任,這是在所有非人對待裡,別人無法自我們手上剝奪的,或許我們曾自我繳械地放棄過,但是看著自己在苦的牢籠裡打轉,我們難道不會興起一種脫離的生存本能。
藏傳佛教裡一再強調眾生皆有離苦得樂的潛質與權利,然而我們如何能在一個膠著的狀態去理解自我身在苦境,甚至產生位能去求變呢?佛陀有言四聖諦:苦、集、滅、道,全然明白苦的實相、生成原因、止息苦痛的方法與苦去除後的法喜清涼,就能將我們自無間地獄之中拔脫出來,只是四聖諦從何而來?或許從簡單、誠實地注視自己的傷口那一刻開始,我們就已經上路了!
當初在談離婚的時候,前夫不要兩個孩子的監護權,理由是:他照顧不來。前夫是獨子,當年結婚時,他媽媽催生催得可急了!因此,我以為,至少他媽媽會跳出來逼他跟我搶我兒子的監護權。實際上是,他姊姊代表他爸媽對我嗆聲:「你們倆要離婚,就自己去吵,別來煩到我爸媽!他們兩年紀大了,經不得你們吵。離了婚,孩子監護權拿去後,記得姓要改一改,改成你們林家。贍養費呢,多少人一個月三萬塊要養活一家四口都沒問題了,更何況你自己有月薪四萬以上不是嗎?養妳跟妳兩個孩子,已經綽綽有餘了。別再來跟我弟拿錢了!」而我娘家,一直極力主張要我放棄監護權,留給他們家自己負責。
不否認,當下那麼毅然決然地將監護權拿下來,並且給予前夫充分的探視權,是出於一種作母親的心痛:『瘌痢頭還是自己的兒子好!』──我這兩個寶貝,明明就是這麼聰明伶俐又長相端正,怎麼他們倆的爸爸、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通通在忙著要把他們兩推出去?沒關係,我生的自己來寶貝!
那樣的痛,我以為,在我日夜照顧著他們兩的生活起居、在我為他們兩寫著每天的快樂生活記錄、在前夫三天兩頭就申請要來照顧他們、在我娘家的父母弟妹們笑瞇瞇地迎接他們偶而的造訪,應該是消除了吧?至少,應該是漸漸遺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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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陣子有個徵文活動,主題是:『你愛我,我愛他,該怎麼選?』。在愛人與被愛間,你會怎麼選擇?我寫下我的想法: 『遺憾與委屈都不要!』 感情過度充沛的我,在『你愛我,我愛他,該怎麼選?』,出人意表地,一直是回答:「當然是兩個都不選!」。 剛從女校畢業升上大一那年,我迷上我同社團一個同年的社員。他不帥、也不高、更殘忍一點來說,我現在真的想不出來他有什麼優點值得我迷上他。可是,當下,我就是迷上了。迷到什麼程度?單單只要能看見他,就值得我發呆發上好一陣子。就那樣呆呆地望著他的背影!想到他對我沒意思,其實根本也沒跟他告白過,當然也沒機會被拒絕,就自己在那裡西施捧心黛玉葬花地亂心痛一把。 對於這樣的『暗戀』,我白痴地自以為該是神不知鬼不覺地!某一天,同社團另一個男的彭XX,也是該社員的同系同學,突然對我說:「你喜歡XXX是吧?」驚訝地反問:「你怎麼知道?」他只說:「你看著他的眼神,跟你看見其他人時的眼神,完全不同。」之後,他成了我的應援團,努力地聲援著我的暗戀,想盡辦法要讓他的同學對我有更多好感。
升大二那年暑假,社團要改選社長。彭XX出來競選,XXX與我都是他的助選員。彭XX選上了。在他當選的那天下午,他竟在社辦中拿出五十朵玫瑰的大花束,當眾問我:「你願意當我女朋友嗎?」當場,在眾人的祝賀聲中,我成了一尊石膏像!
問他,Why?你明知我眼中只有XXX!他說,在聲援的過程中,他好心疼我這樣完全沒獲得任何回應的暗戀。接下來兩整天,我發高燒在家裡休息,卻輪番接到社團所有跟我熟稔的學長姐及同學的電話,來說服我接受他!不外乎就是:
彭XX是個有為的青年、比XXX帥又有企圖心、比XXX高……
最後,連XXX都來當說客!
這下子,我才發現,我自為是的『暗戀』,原來全社團都知道……
高燒退了以後,見到自信滿滿的彭社長,我竟只能吐出:「謝謝!」兩字。不為什麼,就因為,我覺得我對他沒那種感覺;我以為,我會等到兩情相悅的愛情。在我愛的與愛我的之間,不需要選擇。就算等不到兩情相悅,至少,我也能一個人活得很開心!年輕氣盛的我,決定,寧缺勿濫! 是的。後來,大三那年,我遇到一個對我一見鍾情的異校學弟,並在我同學的催促下,「鼓起」勇氣約我出來。看到背對著夕陽向我走來的他,我聽到一陣耳語:「是的,就是他!你等的就是他!」~~~我竟然對他「一見鍾情」!
(後來,他車禍身亡。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當年,是我先喜歡上我前夫的。而且,這麼多年來,我從沒否認過這件事。但是,這算選擇我愛的人嗎?不!我喜歡他,那是我的事。老實地問他:「你喜不喜歡我?如果答案是No,那麼,因為我對你的感情已經不是純友誼,而且我也無法在攤牌後回頭當純友誼,所以,我將跟你絕交!連普通朋友我都不要。反正,你我都不欠對方那個朋友!」幸好,他的答案是Yes。而且,從那時起,我快樂地享受他的全心呵護,直到他變心。 去選一個你不愛但是愛你的人,如果心中一直留著那個你愛的人,一輩子都會有遺憾。去選一個你愛的但是不愛你的人,你只是把選擇權交給對方。請對方選擇要不要愛上你!
我開口去問:「你要不要我?」後面已經做好選擇。發球權在我手上,選擇權依舊在我手上。我發球出去,你不打回來,我就放棄你了!
別讓自己活在「選擇你不愛但是愛你的人」的遺憾中,或是「選擇你愛的但是不愛你的人」的委屈裏!沒有兩情相悅的十全十美,寧可享受單身的不遺憾也不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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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累垮了,三番兩次生病,逼得我不得不認清自己能力的極限。所以,最近這陣子在忙著跟前夫談,兩個寶貝的其中一個,監護權要改回去給他。
今天在PIXNET上看到這篇文章『堅強的女孩更需要人陪
真的感觸很深。
那篇文章開頭寫著:
日劇「長假」裡,小南看到了逃婚的男友留給他的信,上面寫著:「他是一個沒有我就活不下去的女孩,而你是沒有我還可以萬古長存的,所以我沒辦法離開他…」小南看完,跌坐在地上,呆滯的說了一句話:「我不是烏龜…不能萬古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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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給眾家親友:
To 睡眠時間比我短卻比我精神好的小南: 
我發現,之所以我每天從晚上12就寢,早上6點半起床,依然嚴重睡眠不足,免疫力下降,無法像你一樣精神奕奕的原因,應該跟睡眠品質有關。
每晚,五晚有四晚,我的睡眠是被中斷的!不是被女兒的手臂勒醒、就是被兒子壓醒、要不就是半夜突然想起女兒還沒包尿布,自己嚇醒起來幫女兒包尿布。最慘曾經六個半小時的睡眠,被中斷超過七次!
To 反對我把女兒監護權改回去給前夫,說這樣好殘忍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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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Payeasy的廣告: 有沒有注意到,最後,女主角不是拿下一個男人換掉這個"下一次",而是跟一群姐妹淘!
當初在吵著離婚時,我也是跟某已婚姐妹淘一同出遊,而她,也很"識相"地沒攜伴來刺激我!
親愛的姐妹淘們,看緊你們的老公,也別忘了看緊我!要不,老了以後,妳老公不能跟你出去玩,妳又找不到我,就自個慢慢在家哭著顧孫子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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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陣子花了好多錢。買新車好把他的車還給他;買床買書桌給即將進小學的兒子。就這麼巧,都是跟女業務接洽。聊著聊著,車子的業務是個跟離婚有小孩的男人同居多年的單身媽媽;家具的業務是個帶著跟第一任前夫生的大兒子,留下二兒子給第二任前夫,嫁給現任丈夫共同扶養大兒子的美麗梅開三度的媽媽。 以上是題外話。回到將女兒監護權改回去給他,好減輕我的個人負擔。從上回提過這個話題後,因為我又是感冒又是曬傷的,不想在腦袋不清楚的時候跟他談這檔事,免得又做出什麼日後會後悔的決定。所以,一直拖到前天下午,才發出mail給他:關於女兒的事情,請問你考慮的怎樣了? 接續上次的談話,你要我回答,不管你的想法,我覺得怎樣比較好。
如果可能,希望你可以從6/1起,將女兒的監護權拿回去,讓你跟女兒同住。
如此一來,你每月的贍養費,亦隨同降低(因為我應該付你女兒的贍養費)
在7/31前,每週三及週日,固定可帶女兒過來跟兒子碰面。或是要我將兒子送去相聚亦可。 請在明天上班前給個答案,因為我後天要北上跟我媽媽一起去看幼稚園。如果你願意把女兒的監護權拿回去,我就可以先跟人取消參觀行程。發完mail後,當晚八點多鐘,因為回家後,整理兒子的書包時,看到一張老師交給他的字條,寫著針對他詢問老師有關於女兒報名兒子現在就讀的幼稚園相關事項的回答。call他通知老師的回答後,在電話裡提了:「我有發mail給你,請記得回信。」猜猜他說啥?「我無法這麼快就回信。」當場嗆回去:「這件事不是第一天問你了。很抱歉,女兒跟我,都沒有那麼多閒工夫等你慢慢決定。時間在流逝,孩子的成長是不等你的。」 過了一個多小時,接到他的電話:「你現在有精神跟我討論女兒的事情嗎?」同意讓他過來面對面討論後,他在五分鐘之內就抵達了!(這是怎樣?他就這麼篤定我會同意?有種被吃死的感覺)當他進門後,他就忙著哄孩子們睡覺,堅持要等孩子們睡著後才要討論!等他也洗好澡,孩子們還繞著爸爸打轉,哪可能睡著!這一拖,拖到晚上快12點,孩子們還沒睡著,我已經呈現半昏迷狀態!所以,當然啥也沒討論!根本就是讓他來洗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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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個月來,陸續因為臉爛掉、背爛掉、急性感冒跟這次的急性尿道炎就醫。不同科別的醫生,全部說了同一句:你這個就是因為操勞過度,免疫力下降,所以才會.....
回去後多休息,別太操勞就好了。很悶的一件事就是,在急性尿道炎發作的那晚,我竟然只能call前夫回來照顧孩子,好讓我可以不受干擾地坐在馬桶上。不想求他,不想對他示弱! 為了避免自己累垮了,反而更加無法照顧好孩子,我開始著手要將妹妹的監護權改回給前夫。上週寫了個mail給他:經過這兩三個星期,不知道關於女兒的監護權改給你的事情,你考慮的怎樣了?
這段日子以來,我已經多次發病,不同的醫生都說,病因來自於疲勞過度。
你說的對,幾斤幾兩重,就做多少事。我一個人養兩個孩子,確實超過個人負荷了。
會提議將女兒的監護權改給你,也是因為兩個孩子,兒子堅持要跟我住,女兒堅持要找你。甚至因為這樣,兄妹倆必須分居兩地,他們也不改初衷。
如果你不同意接回女兒的監護權,我除了將女兒送回娘家,無計減輕個人負荷。
請諒解從今年九月起,因為女兒就會固定住在我娘家,而每個週末我都會帶兒子回娘家跟女兒碰面。如此一來,你原來可以執行的探視權時間,將會大幅縮短。或許一個月執行不到一天。只有長假要帶兩個孩子回高雄時,才能跟孩子們碰到面。
另外,現在每週三跟日固定可以聚首,是因為兒子在幼稚園的作息使然。
因此,從今年八月起,因為兒子大班畢業,作息改變,將會有所變動。屆時將再度通知。
請先就女兒的監護權問題,盡速在5/2前回覆,以便我要求我爸媽安排女兒就讀幼稚園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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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到了! 貴婦奈奈強力推銷他的大學好友兼同事──老賴,文中有一段: 老賴想要個冰箱,好不容易有個同事要結婚有新房,打算把舊冰箱送給她,卻找不到可以幫忙搬冰箱的人。她不想找工讀生、也不想請搬家工人...... 有些事情,看在有男友的人眼中好像這麼理所當然。 有了另一半,受了委屈總是可以不避嫌也不怕麻煩的打電話去抱怨一番,不怕被出賣也不怕被討厭;有了另一半,來不及趕回家餵狗的時候,可以請他幫忙;有了另一半的好處實在多到說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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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逛到貴婦奈奈的BLOG去,看到這篇文章:青蛙王子的精神。對於他那句:『睡了幾十年,青蛙依舊是青蛙,完全不是王子的料,甚至還從瘦蛙變成肥蛙,那才叫白睡一場。』忍不住捧腹大笑!想問問:要是睡了幾十年,突然一覺醒來,王子赫然變成癩蛤蟆,這要叫什麼呢?
當年大學畢業旅行時,遇到我那隻時,第一眼,只覺得怎麼有這麼臭屁的癩蛤蟆?連青蛙都夠不上邊!在跟手帕交DT兩人討論他們全班男生時,兩人對那隻臭屁癩蛤蟆最看不順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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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男人老是抱怨著自己又收到幾張好人卡,彷彿好像真的是「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害得這堆自以為的好男人找不到好女人。實際上發生在我身上的狀況,也告訴我,女人不壞、男人不愛。前夫宣稱他再也受不了我的囂張跋扈,所以他逃開我身邊,低聲下氣去求另一個在他們社團裡出了名的囂張跋扈的女獅子開門,讓他得以留在她身邊?!當初,我總是這麼告訴著我朋友跟我自己:人,都是犯賤的!看著一些還身陷"感情困擾"的姐妹們,想起自己過去那段最昏暗的日子,是ㄚ,當初我也一直心中罵著:「我對你這麼好,為什麼你還去找個不如我的人?」、「你就這麼犯賤嗎?對你好的我,你不懂珍惜,一定要去哀求那個對你趾高氣揚的女人,留你在身邊?」、「我幫你洗大內褲,讓你有空去幫那女人洗三角褲!」。最後,只能拿著Karen的「安慰」──我是五星級大飯店,那個只能吃路邊攤的男人當然吃不起!──來自我安慰,努力走出那段日子。今天看了女王那篇「犯賤不是病,賤起來要人命!」,終於發現當初Karen一直在勸我:『繼續當我自己的五星級大飯店,別為了只能吃路邊攤的男人,降低自己的格調。』的出處了!說真的,對於那些說要「讓自己更好」、「更配得上你」的姐妹們,拜託,去看看這篇吧! 拉拉雜雜寫了這麼堆開場白,其實只是想說,我這幾天以來,一直覺得,該發張「濫好人」卡給我自己。對那個賤起來要人命的男人,要命的「好心腸」又發作了!不過,我一定要強調,這個好心腸的發作,可跟女王的「裝大方的女人」完全不同!我可沒那麼委屈自己或是漠視自己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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