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還記得我是從前夫與對方的MSN對話紀錄,發現前夫變心,所以決定離婚,並用該MSN對話紀錄提起訴訟的。 離婚後,我完全不探詢前夫與對方之間的相處。他們還有沒有聯絡?他們兩是否同居?通通不過問!端午節那天,我心血來潮,突然想煮頓飯。下午四點多買好食材帶回家以後,讓前夫帶兩個孩子去交大運動消耗體力。從清洗食材、切好備用,然後下鍋炒菜、同步放入烤箱烤其他材料,到了晚上六點半,六道菜上桌,廚房也收拾乾淨!從簡單的起算六道:兒子跟我愛吃的綠蘆筍沙拉、女兒愛吃的烤香腸(還幫他準備了大蒜配)、兒子跟我都愛的烤醃筊白筍、我愛吃的豬肉絲炒高麗菜嬰、兒子女兒都愛的絲瓜蛤蠣,以及他愛吃我們其他三人都不碰的辣小魚乾燜苦瓜!然而,平常他們到交大運動,了不起頂多一個多小時就會結束。這回,兩個小時了,完全沒回家。打手機去前夫那,也一直沒接手機。當下,我驚恐萬分。腦袋裡只有一個念頭:他拐走我兩個寶貝不還我了!整個人從頭頂發麻到腳底,完全無法有別的想法,直到他回call,告訴我他們上車準備回來了,我才發現,我是那麼地防備著他!當晚,看著滿桌子的菜,女兒跟兒子吃得超開心!忍不住感慨起來,女兒滿三歲了,這是她出生以來吃到的第一頓媽媽辦的桌!聽說在保母家吃飯都拖拖拉拉的女兒,一口接一口地跟哥哥搶著吃蛤蠣;平常在外面用餐時老是分心忙著講話的兒子,邊喊著:「好好吃!這是我吃過最好吃的XX」邊吃了整整兩大碗白飯還外帶兩大碗絲瓜蛤蠣湯。吃得多到平常用餐老吼兒子多吃點的他,都忍不住頻頻詢問:「你真的吃得下?別硬塞喔!」
這兩個寶貝,遇上三年難得一見的『媽媽的菜』,全都成了不挑食(苦瓜那道不吃不算! )認真吃飯的乖孩子。
對於這樣的『暗戀』,我白痴地自以為該是神不知鬼不覺地!某一天,同社團另一個男的彭XX,也是該社員的同系同學,突然對我說:「你喜歡XXX是吧?」驚訝地反問:「你怎麼知道?」他只說:「你看著他的眼神,跟你看見其他人時的眼神,完全不同。」之後,他成了我的應援團,努力地聲援著我的暗戀,想盡辦法要讓他的同學對我有更多好感。
高燒退了以後,見到自信滿滿的彭社長,我竟只能吐出:「謝謝!」兩字。不為什麼,就因為,我覺得我對他沒那種感覺;我以為,我會等到兩情相悅的愛情。在我愛的與愛我的之間,不需要選擇。就算等不到兩情相悅,至少,我也能一個人活得很開心!年輕氣盛的我,決定,寧缺勿濫! 是的。後來,大三那年,我遇到一個對我一見鍾情的異校學弟,並在我同學的催促下,「鼓起」勇氣約我出來。看到背對著夕陽向我走來的他,我聽到一陣耳語:「是的,就是他!你等的就是他!」~~~我竟然對他「一見鍾情」!
當年,是我先喜歡上我前夫的。而且,這麼多年來,我從沒否認過這件事。但是,這算選擇我愛的人嗎?不!我喜歡他,那是我的事。老實地問他:「你喜不喜歡我?如果答案是No,那麼,因為我對你的感情已經不是純友誼,而且我也無法在攤牌後回頭當純友誼,所以,我將跟你絕交!連普通朋友我都不要。反正,你我都不欠對方那個朋友!」幸好,他的答案是Yes。而且,從那時起,我快樂地享受他的全心呵護,直到他變心。 去選一個你不愛但是愛你的人,如果心中一直留著那個你愛的人,一輩子都會有遺憾。去選一個你愛的但是不愛你的人,你只是把選擇權交給對方。請對方選擇要不要愛上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