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明白知道,只要請律師遞出訴狀,這一切就可以有個結束。保證離得成、保證可以分得到錢、保證可以拿到監護權、還保證可以拿到月費。可是,一直拖著不請律師寫訴狀,所為何來?
因為,不忍當那個結束婚姻的劊子手?球,本來在我手上。揮拍將球打出,這場球局就結束了。對他依然深愛,是我最大的致命傷!
週五(5/18)晚上,他回家時,大包小包的禮物,當中竟然還有一瓶韓國的可口可樂!他還特別交代兒子,裡面的可樂喝完後,空瓶子要給媽媽──這是每回出國的慣例,要帶一瓶當地的可口可樂鋁罐給我當收藏品!
他就像是車禍腦死的遺體,手腳還在那裡抽蓄著。深愛著他的我,看著那還在抽蓄的手腳,怎樣也無法讓法醫開出死亡證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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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y 16 Wed 2007 15:43

今天中午外出去銀行匯錢還他,發現他已經將他所有台幣的存款餘額處理到剩不到1萬5。加上看了周阿姨的留言,忍了多日未曾流出的淚水,就在銀行門外,我的車內,放聲湧瀉而出。我真的無法理解:當愛已不在,就一定要這樣殘忍以待?我知道,之所以我對他還訴說著那些美好的字句──尊重、信任、真誠、寬容、好聚好散....──那是因為我還放不下對他深深的依戀。十幾年來,早已習慣於被他放在手心裡視如珍寶般地呵護著,早已依賴成性。如今,要從那宛如流沙般的依戀裡拔出,只覺得越努力掙扎,陷得越深;靜靜地不動,也是漸漸地沉淪下去。
要不再去回想過去他的好,說來容易。當我讓他高中死黨S的老婆看過這個BLOG,知道他變心了的過程,他高中死黨S的老婆也是無法不去回想過去他是怎麼呵護著我:當初懷著哥哥的時候,朋友找他聚餐,他都還急著要趕回家。因為我懷著身孕,一定要他回家後才可以去洗澡。要不然萬一跌倒了,沒有人照顧。然後,對照今日他的所作所為,不是寒心二字可以形容!
當他去找死黨收容他的潛水設備時,僅輕描淡寫地說我們兩正在談離婚,原因不方便說。他的死黨夫妻倆馬上就猜:他外遇了!(不是我這做老婆的有什麼錯,而是他變心了!)當我聽他死黨的老婆這麼說,我只能抱著電話一直掉眼淚。
母親節前,兒子說要送我母親節禮物。我問他,你知道媽媽最想要的是什麼嗎?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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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BLOG裏,這是第一篇快樂的文章。
從頭到尾,對於他們兩,我應該充滿感謝的心情。
抽掉所有的不愉快,這篇文章只摘錄快樂的部份。這段日子以來,瘦了超過7Kg了,把小腹全瘦不見了,腰圍也瘦了快兩吋。以致於除了以前的褲子全部扔掉重買外,連內衣都得重買了。所以,5/12下午去內衣專櫃買內衣。身上穿的是xxD的Size,結果專櫃小姐一量,連續三個專櫃的小姐拿出來讓我試的Size全是xxE~xxF!
突然間,我明白為何我那平胸主管在曼黛瑪蓮買的Size會是C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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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love something very very much...
Let it go free!!!...
If it doesn't come back...
It means it does not belong to you...
If it does, Please love it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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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他心思開始往外發展以來,可憐的四歲半的兒子,被迫要一夕成熟,去當個小大人照顧自己、照顧小他三歲的妹妹,還要去安慰心碎的媽媽。真的很對不起小小年紀的兒子。好想狠狠地喚醒那個不負責任的爸爸,讓他知道自己的不當行為有多傷害無辜的兒子。那個宣稱自己是"受害的第三者",妳這樣將人家爸爸"拐"出門過夜,竟然完全不會良心不安。看見我兒子時,還可以露出厭惡的表情!這樣,叫我怎能放心將監護權留給他呢? 某天,接兒子回家的路上,兒子很認真地說:「媽媽,我想到一個好辦法了。等等我回家以後,放一張我畫的畫在地板上。等爸爸回家後,他會不小心踩到畫,然後就會跌倒,然後看見我的畫,他就會想起來他以前有多喜歡媽媽,就會忘記去找壞阿姨。」我茫然地開著車說:「這樣為什麼會讓爸爸想起來他以前有多喜歡媽媽呢?」兒子認真地回答:「那我現在才念幼稚園嘛,這已經是我能想出來的最好的辦法了。要不然你等我上小學,那時候我一定可以想一個更好的辦法來。妳再耐心地等等我喔!」
前幾天晚上,兒子鬧著不肯睡。因為我的手傷還沒痊癒,喚他進房來拍拍兒子的背哄他睡覺。他也不知怎麼了,拍得用力了些,嚇得兒子嚎啕大哭。他不耐煩地吼兒子:「有什麼好哭的,你難道不知道我最討厭人家哭了?」我心煩地幫兒子說話:「請不要說這種這半年來失常的話!兩年前,你可是最捨不得我們難過的好爸爸!現在對著五歲未滿的小男生說這種話,只是會讓人想起你是怎麼哄那個外遇!」他不回嘴,也放輕拍背的力道。兒子就在這種詭譎的氣氛下垂淚睡著。
一個多月前,主臥的天花板上來了一隻不知名的蟲子。天天躺在床上,都會看見那隻蟲子又換地方"棲息"了。前兩天晚上,跟兒子兩人躺在床上聊天。我問兒子:「媽媽好難過爸爸不愛我了,你要怎麼安慰我呢?」
兒子回答:「我覺得爸爸愛不愛我們,一點也不重要ㄚ。反正爸爸不愛我們,再也不回家,我們還是四家一口ㄚ。就你、我、妹妹跟天花板上那隻蟲蟲。反正爸爸不愛我,拍我拍得那麼用力,我看見他還不如看見蟲蟲。蟲蟲還可以讓我開心,爸爸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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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一封轉寄來的e-mail,內容如下:
有位朋友在搭國內班機時,碰到了生死存亡的緊急狀況。
快降落時,飛機遇到了亂流,不斷上下震盪,
桌上的刀叉都飛到天花板上,像亂箭一樣的掉下來。
整個飛機上的乘客都尖叫嘶嚷,尖叫了十分鐘後,
飛機的狀況還是很糟,剛剛尖叫 的人,已經叫到聲嘶力竭,
飛機上有個和尚,開始念起經來。
這時,有宗教信仰的人也開始仿效他,
機艙裡充滿各式各樣禱告和念經的聲音,然而,
飛機的震盪幅度卻有增無減。
經念完了,全部的人都陷入沉默的寂靜中,
有位老先生以沉穩的聲音打破寂靜,
說:「現在,還是請大家把身分證放進內衣裡吧!」
全機愕然。
他解釋:
「這樣,萬一發生了什麼事,人家才認得出你是誰,家人才找得到你。」
所有的乘客都默默的照做了。
所幸飛機並沒有失事,在降落前恢復了平穩,呆若木雞的乘客,
在驚嚇中聽到了起落架觸地的聲音。
飛機雖然平安降落,大家還失魂落魄,一直到回到家中,
推門的那一剎那,她才感覺到胸罩裡有個硬硬的東西:身分證!
返家途中,她還在發呆,忘了把身分證拿出來。
不能改變就接受
死裡逃生,使她重新思考人生,也獲得了一種
「就算碰到再大的困難,也能夠鎮定自若的能力」。
她說,每次在遇到難以解決的困難時,她總會想到
「把身分證放在內衣裡」的那一刻──
人生中並沒有任何危機,比生死關頭更難處理,
只要能夠在危急保持冷靜,想到「怎麼樣善後是最好的方式」,
就可以做出最理性的瞬間判斷。
難怪,不管她碰到什麼事情,臉上總能掛著從容的微笑,
不管再怎麼忙,態度與風度依然漂亮。
她的故事也給我相當大的啟示:把身分證放在內衣裡的智慧,
就是認清「什麼是我可以改變的」和「什麼是我不能改變的」的區別。
可以改變時,請盡力改變;不能改變時,請心平氣和接受。我對他這16年來的認識,在這半年來,幾乎全部都被推翻了!除了──他很挑的,他絕不碰他沒興趣的女人!所以,看著他推開我,死也不碰我一下,轉過身去主動抱著IP,那種心痛,無計可施!
昨天,我問他:「我愛了16年的那個好男人去哪了?那個呵護了我14年的男人去哪了?」他給我的答案是:「他死了!請節哀順變!」
對我來說,現在這樣的日子,真的沒什麼好急著離婚的。再糟,也糟不過今年Q1的痛苦。這樣拖著不解決,每天看著他照顧孩子(不管是被迫的還是自願的),看著他在一天當中,非常偶而地做出體貼我的行為──點我喜歡的食物給我吃、將我喜歡的部份留給我──五秒鐘的好,對上14小時的冷淡,加上一兩個小時的殘忍──放錄音筆在床下偷錄我的談話、在他車上發現疑似反針孔的掃描器(他宣稱是遙控器)並任由我沒收(誰可以幫我肯定這是什麼丸意兒??)──比起以往24小時的不明所以的惡狠狠、或是24小時的心痛,真的,這樣真的好多了!
我不知道這算是鴕鳥心態還是什麼,但是,每天這樣子洗著心情三溫暖,不這樣自我安慰,我不知道要怎麼讓自己維持平靜去接受現況,靜靜地等待我們之間有個結果產生。
我問:「我深愛的男人死了,要求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合理吧?要求知道死因,合理吧?」他回答:「你就當他出車禍發生意外,嚴重內出血。本來當下送醫急救可能還有救,可是警察急著要他到警局作筆錄、吹氣證明沒有酒駕。結果,一吹,就再見了!」~~~有人聽懂他的暗示嬤??
我問:「凡事,有得必有所失。倒過來說,我失去了深愛我的丈夫、孩子失去了慈愛的爸爸,我們的損失,讓你換來了什麼?你總要讓我們平衡一下吧?告訴我,我的傷痛、孩子的傷痛,到底讓你得到了什麼?」......無言
我問:「就算人死了,至少會有個喪禮、會有告別式,我會是個眾人安慰節哀順變的遺孀,要我堅強地將你的孩子扶養長大。而不是像今天一樣,被眾人檢討我的不是,讓你的家人來對我二度、三度、四度傷害,說是我的不對,造成你的外遇!你要殺了我的丈夫,就給我個告別式、讓我活得像是眾人安撫的遺孀。給我遺產,給我撫恤金,讓我活得有保障、有尊嚴。不要活成這樣,跟你家人撕破臉、不敢回我娘家刺激我家人!」......依然無言
我要求:「我不要遺產、我不要撫恤金!把我的丈夫還給我!你見過的,當年,緣分淡到連開始談戀愛都還沒有的盧冠廷走的時候,我是什麼樣子!你還跟大蜥蜴兩人急著從交大打公共電話來安慰我安慰了一整晚。我花了半年以上的時間,才走出他驟逝的傷痛。現在,我愛了16年的丈夫往生,你要我怎麼節哀順變?你要我怎麼面對這個披著他的外貌、擁有他的記憶的你?要宣判我丈夫死刑,請好好安慰我這遺孀,並且幫我辦理繼承遺產以及申請日後撫恤金的手續!我沒辦法面對他這樣不明不白的驟逝!要就把我的丈夫、孩子的爸爸還給我們。不然,請交出他要給我們的遺產以及撫恤金,並且讓我們的身分是個眾人同情的遺族,而不是被眾人檢討的棄婦!」.....仍舊無言,外帶不耐煩的神色。
在這場情變中,什麼是我可以改變的?過去一個月的經驗,證明"急"著離婚,對所有的談判都沒有好處。上千萬的"遺產",我將分不到一半!孩子,還有可能被"分"走!除了心態上調整成對他的殘忍視若無睹外,我還能做什麼?他要打電腦跟誰連絡,連絡什麼,我都再也不聞不問了。所有表象的行為,跟我之前堅決絕不仿效的『浴火重生』如出一輒。然而,卻一再發現他在踐踏著我心目中的"亡夫"形象!放錄音筆、放莫名奇妙的東西。
早上收到那封e-mail,轉給他,並加註:
不能改變,就接受! 
那麼,智慧的你,請如同那位老先生一般, 告訴我,現在該如何節哀順變??該如何面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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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跟他花了整個下午在談離婚協議內容,談到自己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哭了三輪,最後敲定好內容,以及簽字日期就定在母親節。
然後,非常感謝他要求暫緩簽字。因為,不到三個小時,我就反悔了。本來,跟律師約好了,打算委託律師出面跟他談離婚。談不妥,就直接訴訟離婚。所以,4/30晚上,正式告知他這個事實。如果5/2前,他不來跟我談離婚協議,那我5/2早上就會請律師先出面協調,協調得成,那我要付給律師協調費;協調不成,律師就會幫我擬訴狀送交法院。除了該給律師的訴訟費之外,法院也要收3千元的裁判費,以及最後判決上的贍養費的1.1%。也就是說,除非5/1我們兩個達成離婚協議,否則為了離婚,我們至少得花上十幾萬元給律師跟法院。
5/1早上,他主動跟我說:「我從來沒有說過不跟你談離婚。我們兩個,至少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對錢都很小氣。不管是律師協調的費用,或是十幾萬的訴訟費用,省下來給這兩個孩子用,至少可以用上半年。所以,今天下午我們來談吧!」中午用過午餐後,確定保母沒辦法幫我們顧孩子,只好帶著兩個孩子回到家中,將妹妹哄睡,並明白告知不肯睡午覺的哥哥:「爸爸媽媽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談。你自己在遊戲間玩玩具或者是在房間畫畫,不准來客廳吵爸爸媽媽!」後,兩個人就在客廳裡談了起來。
為了方便談話,我先很認真地畫了個流程圖:
將流程圖交給他以後,請他排出他心目中的期望順序。他要我先排,我就排了:1->2->4->3->5他沉思許久後,給我的答案是:完全恰巧相反。這時,兒子從房間裡走出來,拿了一張畫給我們。
我問兒子:「你畫這張做什麼?」兒子回答:「給你們倆很多個心,你們兩個要相親相愛喔!」我指著左下角的破痕說:「可是這張畫破了耶!」兒子馬上回答:「我可以用膠帶幫你們黏起來,我現在就去黏喔!」等兒子離開去黏畫的時候,他開口解釋他的順序:「你的第一個選項根本不可能,所以不用討論。」對照剛剛兒子說的話,我當下心痛不已。然後,我看著他的順序,我突然了悟我們兩對於將來的想法,最大的差異在於──他對我們母子三人,尤其是我,是除之而後快;而我卻還留著他在我們的生活中。
本來,我的理智一直告訴我,監護權歸他,我拿贍養費走人,是對我最好的結局。所以,我主動說,那麼,我們就走3這條結局吧!他沉默許久後,才萬分不情願地回答:「好!我拿監護權。」從贍養費開始談,我要求他至少該給我300萬的精神賠償金,以彌補他的外遇對我的傷害。他問:「一般法院會怎麼判?」我也老實回答:「至少200萬起跳吧!」他馬上回價:「那就給你200萬吧!」我立刻跳起來:「至少200萬,所以你就給200萬?!你對我的愧疚如此廉價?!」除此之外,我的探視權,也被他從原先我要求的一個月以240小時為限,砍到180小時去!我甚至詢問他,如果我們採取共同監護權的方式是否可行?他馬上頂回來:「如果將來你認為兒子該念明星私立小學、我認為一般公立小學就可以了;你認為他們5歲該去日本玩、6歲該去美國玩,我認為去花蓮就可以了,要怎麼處理?」
整個談判過程中,兒子頻頻在我們面前走來走去。看著兒子,我一陣陣心痛了起來。越往下談,越覺得他之所以同意要拿監護權,還是脫不了$$。因為拿了監護權,所以以後每個月可以跟我要月費!甚至,越談,越覺得他將來應該會妨礙我的探視權!花了好幾小時,中間我三度心痛到談不下去,要求中場休息,去抱著女兒哭,或者是打電話給DT哭。談到最後,終於在傍晚談完所有的條件,並且約定好要在母親節那天簽字。因為他需要時間想想,他們三個要搬到哪去、將來生活要怎麼調整。聽著,就忍不住一陣心酸──過了這個母親節,或許將來我再也見不到這兩個心頭肉,再也沒有母親節可以過了!
稍微整理一下心情以後,我們四口之家出門去共進晚餐。他先帶兒子去看醫生,我留在車上陪女兒。先打給Karen說明現狀後,又撥給我妹夫(公證人)詢問是否可以在離婚協議書內加註多久之內不得帶兒女搬離線居第等等規定。妹夫直接了當地回答:「你要怎麼寫都可以,可是現實狀況下執行有困難,你寫了也沒意義。就像探視權,其實他算是一種君子協定,到時候你真的要執行,他真的要妨礙,你還是沒輒。你這麼擔心看不到孩子,那你就直接爭取監護權就好了。重點是你們簽字了沒?如果還沒簽字,離婚協議以簽字登記為準。你現在說是談好了,可是又擔心這麼多,表示你並沒有完全達成協議嘛!你就直接跟他說你不簽了,這樣就好了啊!」等兒子看完醫生,我們四個人一同去吃晚餐時,我的小小良知──做人不可以出爾反爾──跟我看不到小孩的心痛一直在拔河。等到我們四個人都吃飽時,我認真地看著他的臉說:「謝謝你剛剛堅持不馬上簽字。因為,我反悔了!我要爭取監護權了!」
回家的路上,他氣到對我吼:「可以請你那些軍師們先商量好以後,做好一致決定後再來派代表跟我談嗎?這樣反反覆覆地,浪費大家時間,有什麼意義?」我低聲下氣地道歉著:「請你別說我的軍師們怎樣!沒有人給我意見。從頭到尾都是我的錯,是我反覆不定。大家只是在我需要找人哭、找人安慰的時候,給我安慰;或是在我不清楚還可以在協議書上加註什麼條件時,提供法律上的免費諮詢。你別說他們怎樣,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不好!謝謝你!真的謝謝你剛剛堅持不馬上簽字,讓我可以有機會反悔,因為我發現我有多麼無法忍受你將他們帶開的痛苦。」讓他氣到罵不下去。
誠如我妹夫說的,探視權只是個君子協定。這半天談下來,看著他的表情,我又再次發現到我自己有多天真──竟然還一直把他當君子看待!他的種種表現,真的讓我深深地覺得他不會遵守任何君子協定的!真的給了他監護權,我恐怕再也看不到這兩個心頭肉了!他之所以拿監護權,真的只是為了可以不用給我月費!
加上4/29那天對他的『恐嚇』:「社區電梯監視器是24小時數位錄影,你回家時間如果違反常理,上法庭你就多一項過失;你如果不好好照顧小孩,兒子到時候上法庭可以作證,再多一項過失。每一項過失,都跟錢有關。越多過失,你要付越多錢給我。到時上法庭後,不想付那麼多錢,你自己看著辦吧。」,他開始越來越像個『好爸爸』。我真的覺得,反正我又不急著開始過單身生活。離婚這件事,我到底在急什麼?怕他脫產給IP?就算他真的脫產給IP,比起錢,我更在乎的是能否看見兩個孩子。現在這樣的狀態,有什麼不好?我每天都見得到心肝寶貝、他也得每天乖乖回家照顧兩個孩子,讓我可以休息著看他跟兩個孩子的互動越來越好。甚至,他完全無法「光明正大」、「理直氣壯」地與IP相會,時時刻刻要防著我抓姦。而IP與他兩人,也不能回去當社團幹部,享受社團幹部的權益,甚至無法不被潛水界的人指指點點。他們兩臉皮厚,敢繼續呆在潛水界,他也不會再有時間回去潛水──沒人幫他完全扛起他對孩子的責任了!
急著要離婚的,該是他與IP,而不是我!枉費我學了那麼多談判技巧,怎麼忘了談判的首要原則──急的就是輸家,不急就是最大的籌碼?!接下來,就讓我開始以逸待勞,適時地提醒他身為父親的責任與精神賠償費之間的關係。讓他們急吧!想離婚?請同意我開的條件!要不然,想殺價?請洽我律師,或是自己花錢找律師打官司吧!
這樣一想開,從5/2起,我的每一天過得越來越開心了。除了沒有人擁抱、沒有異性愛的遺憾外,我有什麼不好過的?離了婚,也不會馬上變得比現在好。現在的遺憾,離了婚也還在!甚至急著主動提出離婚,還可能導致其他我在乎的遺憾~~我看不到孩子、或是他可以光明正大不幫忙照顧孩子、甚至他可以光明正大地與IP在我面前親熱!
想離婚、請照我的條件;要不然,我律師電話在此,請洽我律師講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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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努力地將Karen送來的『良性離婚』、『快樂離婚』都看到完了,也一直期望我們倆可以有個良性離婚。但是,良性離婚需要建立在兩造雙方都願意以小孩的福祉為第一考量,才有可能發生。也就是說,從機率的角度來看,離婚可以良性,只有1/4的機率。只要一方無法以小孩的福祉為第一考量,就無法『良性離婚』、『快樂離婚』!不管我有多一廂情願,沒有他的『配合』,這就永遠是個空想。其實,這幾天的『平靜』,其實有著不斷的小爭執。只是,我一直奢望著能好聚好散,不要有任何醜陋發生。但是,兩版離婚協議書都給他看了。不管是監護權歸我,需要他付月費給我養孩子也好;或是監護權歸他,由我付月費給他養孩子,外加保母契約負責幫他接小孩回家照顧,他都不回應!越來越覺得,說穿了,就是錢談不攏!請他回價,他連開口都不"屑"!還可以回說,我開的價沒誠意,讓他不想跟這種沒誠意的人回價!
今天早上,兩個孩子起床後,在床邊玩著。突然,兒子從床下拿出一樣東西嚷著:「媽媽,這是什麼?」那是隻錄音筆!他馬上伸手從中攔截,而我也當然立即開搶。搶的過程中,按到放音鍵,證實他真的有對我錄音蒐證!當下,我抓狂不已!
你做了這麼多下流的事情,背叛我們的婚姻,導致我們的婚姻必須結束。我都不找徵信社、不對你錄音蒐證,你還有臉對我蒐證?你什麼時候變成這樣一個死要錢的人了?離婚協議書不肯簽字,不是為了孩子監護權,而是卡在錢上?你蒐證幹麼?想少付點錢給孩子,好能多貼點錢給那個死要錢的醜八怪?你還有沒有良心?你還記不記得你是個父親?即使在談離婚了,我還是努力維繫著這個家。不撵你出去、幫你把家裡打理的好好的。所有你穿過的衣服,都會自動變乾淨且整整齊齊地躺在衣櫃裡給你每天換穿!然後呢,你真的是良人變狼狗了嗎?我努力想要好好離婚,還特意將其他離婚協議書當中一定會有的『要求對方搬出去』的條款刪除,好讓孩子們還可以每天看到爸爸。你呢?你只想要少給點錢?你有想過要為兩個孩子著想什麼?你以為我為什麼這麼堅持要拿錢?八年前我們倆買下這個房子的時候,你名下財產連5萬元都不到!八年的時間,你名下財產累積到超過1千萬,是怎麼來的?是我們這些年來省吃儉用累積下來,將來要給這兩個孩子用的錢,要給我們兩養老用的錢。不是要給你在外面倒貼醜八怪用的!我還留了六百萬給你倒貼那個醜八怪,你們兩還嫌不足?不願給孩子們比給你們兩個爛人更多錢!你到底還是不是他們的父親?你哪裡夠格當他們倆的父親?
罵著搶著,就變成了夫妻互毆。我是雙手多處瘀傷,但是他身上的傷口比我還嚴重。真要上醫院驗傷,應該他比較有利吧?就看他是否是個為了錢,可以不顧尊嚴到去跟人承認他被老婆家暴了的孬種吧!反正,這樣搞下來,我對他也徹底死心了。這樣,還能稱為人嗎?自己做錯事了,完全沒有任何懺悔或是對不起人家的想法。甚至在面對離婚這件事情上,完全忘了自己身為父親的責任,只是一味地"守財"。過去我的種種為他留餘地,現在看來都是處處為自己造絕路。
覺得自己真的天真到無可救藥了!在這件事情爆發時,我還癡心妄想我們三人之間,可以像瓊瑤筆下主角一樣,他在婚後才無奈地發現自己的真愛、她在他已婚後才遇見了他;然後,我這完美的老婆,因為深愛著他,所以引退以成全他的愛情!而他們兩,也感謝著我的成全。然而,實際上的每一天,都在為著自己的醜陋而哭泣著。為什麼一定要變得醜陋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為什麼我要配合他們的無恥,讓自己變得這麼面目可憎?就算知道這些都是不得不,可是我真的不想要自己這麼醜陋!
他帶著本來我放在門口準備扔掉的他的潛水設備與書籍,還有剛剛不想幫他收進衣櫃準備拿去舊衣回收中心的剛晾好的衣服「離家出走」了。也跟警衛確認過他離家出走的畫面都被監視器錄了下來,可以轉錄出來。剛剛,孩子心疼爸爸要搬到沒有媽媽幫忙洗衣服的地方,想跟他說說話,他一直拒接電話。忍著手痛,打完這篇文章。等等,Karen來幫我顧著這兩個孩子後,就要去醫院驗傷,以留下更多有利於我的證據了。問我心情如何?哀莫大於心死吧!所以,早已不激動了。剩下的就是很醜陋地公事公辦的無奈了。
後來,他終於願意接電話了。讓他跟兩個孩子說過話以後,我還很「好心」地告知他的法律權益。他已經在監視器上留下搬出去的證據了,感謝他自己挖洞跳進去,讓我的離婚之路更順遂了。至於要不要因此又「搬」回來,隨便他了。反正,他不搬回來,對我也好。他要搬回來,早上有人送孩子出門,對我也好。橫豎,正如我之前跟Karen說的,二三月份是最糟的時期。現在,無論發生什麼,都比那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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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pr 25 Wed 2007 22:27
  • 安靜

一直很喜歡周杰倫這首安靜。今天來聽這首歌,感觸更深。 只剩下鋼琴陪我談了一天
睡著的大提琴 安靜的舊舊的 
(把鋼琴跟大提琴換成我的兩個寶貝,今晚就他們兩陪著我度過我們14周年xx紀念日)
我想你已表現的非常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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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透,就別想了!反正人生該花腦筋的事,多得很!只是,閑下來的時候,例如敷面膜休息時,就會忍不住想起。昨晚,為了要幫婆婆買特惠價的台鹽綠迷雅商品,打電話請大姑看e-mail,被大姑詢問這段期間以來的進展。本來想用:「還好,漸入佳境了。」打發過去,結果,她主動詢問細節,所以就有問必答地將周六以來的進展大略報告了一下。當然,也提到週日下午放他出去「處理私事」五小時半的事情。
忍不住抱怨了一下自己對於IP的怒氣,還說了自己真的完蛋了,竟然對他為IP求情一事,完全無法生他的氣。從頭到尾,怒氣都是針對IP的自私。想到自己還很認真地想過,要退讓以成全他們兩的愛情,結果他的對象竟是如此自私,就覺得不值得。大姑馬上回我:「所以才說妳太天真了!他們之間只是偷的刺激,根本不是愛!」對於我願意拿回監護權,且同意在離婚協議書裏加註兩個孩子不改姓名的條件,大姑馬上反彈,認為這樣放過他們兩,實在太便宜他們了!可是,現階段,我實在說服不了他拿監護權!
後來,對於他出去「處理私事」五小時半的事情,大姑也說她能理解,而且這也表示他們之間不是純友誼。她還判斷,一定是IP的一些惡行惡狀出現了,讓他有些清醒,才會造成週日態度的改變。到底處理什麼,怎麼處理的,要處理這麼久?我怎麼也想不透,而大姑卻回答她覺得五小時半很合理!整段對話過程中,不管是被說"太天真"'或是什麼太便宜他們之類的,我一點負面情緒都沒有。只覺得,啊~~就是ㄚ~~~!沒說錯ㄚ!
對於這種事情,我怎麼也想不透,到底幹麻要花到五小時半去處理,也想不透他在處理什麼?就像當初他處理我們之間的事,就直接不理不採不就得了?
想不透,就別花腦筋想了。有人要給我暗示、或是有人要直接給我解答,甚至,終將有一天,他會自己告訴我。反正,我就是天真!就是單純!寧可花腦筋跟廠商鬥智,想著下一季要怎麼殺價;或是想著這個家的佈置要怎麼改變,讓我心情更好。只是,不用花腦筋想事情的敷臉時間、或是按摩著因為瘦太快而鬆弛的橘皮時,這個問題就會忍不住又鑽出來~~~
到底在處理什麼?怎麼處理?為什麼對我可能是好事?
真的不是在協商怎麼對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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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是個沒什麼耐心的人。不管大小事,總喜歡明快地解決。抑苗助長,蠻像是我會做的事情。所以,這次下定決心,靜靜地等待結果,應該是自我成長的訓練吧?
昨晚,從下午四點半出門後,直到晚上10點才回到家中。回家後,就開始忙著吸地板、擦地板、洗廁所,這些以前他每週例行工作。聽著他的忙碌,心中五味雜陳。
等他忙完也洗好澡以後,直接了當地問他:「事情辦完了嗎?」他回答:「我不是回家了嗎?」
等晚上過12點後,他上床就寢時,我再問:「那離婚協議書的事情,你決定哪時回答了嗎?」他回:「要回答什麼?」我掙扎地開口:「要直接簽字,還是修改後簽字。」刻意不說出「不簽字」的選項。他沉默的一陣子後才回答:「應該是要修改吧。不過,不會是現在談。」「等有空的時候再說吧。」
老實說,這麼晚了,我也哈欠連連了。真的不適宜此刻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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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48小時下來,我剛剛決定,再賭我的眼光一次──我14年來所深愛的男人,是個人!所以這一切,可以不用找律師、不用錄音蒐證、不用找徵信社,就可以平和結束。反正,賭錯了,也不會比過去一個月來更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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