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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我思,故我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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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活在這片天地,所以胡思亂想著。 思緒如天馬行空,所以不斷書寫著。

部落格全站分類:心情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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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6 週一 200723:05
  • 心理諮商的最後一節──原諒自己,愛自己

今天下午是公司提供的免費心理諮商的最後一節。今天下午與心理諮商師最後一個小時的面談。先簡單說明一下過去一星期來發生的事情。說到星期三晚上他那憤怒的發言,連心理師都愣住了!之後,像是跟牧師告解一般,我說:「昨晚,我動手了!我被他激怒到打了他好幾巴掌!」心理諮商師再次提醒我:「記住,人都會犯錯。妳不是神,而是人。犯錯,是正常的。你要原諒自己在這段期間內所犯下的錯誤。」
平靜地談過週六雙方完全無法溝通的狀況後,心理諮商師對於他那句『我以為我說出來會有幫助』,也只能做出跟Karen相同的推測:他要的幫助是希望我會因此對他與IP間的無法相守心軟,進而願意不拿錢地離婚帶走兩個孩子,讓他與IP可以完全自由地相守!
天啊!這是人會有的想法嬤?我拿湯秀璸的前夫來跟他相比以安慰自己,結果心理諮商師卻回答:「不見得吧?要是他也是家醫科醫師,你確定他不會做一樣的事?」一個月來,很努力想幫我釐清他心態,甚至願意夫妻共同會談,以幫助我能夠有個好結果的心理諮商師,在今天的會談中,卻也勸我放棄跟他溝通了。接下來該做的,就是將條件改成拿更多的錢,並保有孩子的監護權,將詳細內容寫成離婚協議書,直接交給他,要求他限期內回覆。如不回覆,就直接法庭見!兩人之間,已無法動之以情說之以理,只能將他當成商談上的敵手,直接公事公辦了。
很傷。最難承認的是:我怎會看錯人?尤其是如此相信人性的我,怎能相信我多年來的枕邊是頭狼而不是人!可是,能做的,只有承認這個錯誤,才能繼續往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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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4 週六 200714:01
  • 在婚姻中逆風飛舞

對談人:施寄青V.S.湯秀璸
整理:鍾孟珊
引用自晚晴協會2002年6月會訊
看看湯秀璸的前夫,突然覺得,我老公也沒狼心狗肺到那去。五十與百步的差別,還是差了五十步。施寄青:
  黃義交緋聞案爆發後,其前妻鄭春月在十八年的婚姻裡頻頻找算命仙,算命仙告訴她去哪抓姦、何時抓姦,事實證明算命仙常常算錯,不過算命仙總會再掰出更多可笑的理由,長久以算命當成精神安非他命,砸在算命的錢足夠委託好幾位一流的律師辦理離婚,讓黃義交無所遁形。再以張俊雄為例,大概結婚不到十年便外遇,他未積極離婚,是因為他還愛著老婆徐瑞英嗎?當然不是!因為小孩需要媽媽照顧嘛!徐瑞瑛為其苦守寒窯三十幾年,巴望丈夫回頭、孩子孝順,下場更是悽慘,分到一丁點錢又被掃地出門,孩子長大後,見到老媽拔腿就跑,投靠有錢有勢的老爸!如果徐瑞英像我一樣有出息,小孩鐵定是「老娘萬歲!老娘英明!」
  愛情的負面常常是嫉妒、禍害,人們多是在兩端擺盪。既然對方已經變心了,大老婆為什麼不肯離婚?緣盡情了,我們如何才能「離開心更寬」?情變後,情人常常變狼人,而女人卻還要死守,男人是絕不做這種蠢事。
  我從報紙看到湯秀璸的故事,十分佩服她的勇氣!其前夫故意隱瞞她罹患癌症的事實,導致不可挽回的結果,而法院判決更是荒唐,竟然判決對方無罪(本來判決有罪,再上訴時就無罪),這段艱辛過程請湯秀璸與姊妹分享。
湯秀璸:
  學生時代認識學醫的前夫,起初並不喜歡他,我活躍於社團,也忙著打工賺錢,對愛情沒有憧憬。他憑著耐心、毅力花兩年的時間追求我,加上一位醫生長輩意外過世,讓我對醫生有種同情的情愫,而且將那份感情與不捨完全投射在前夫身上。
  我們交往八年後結婚,決定結婚的原因有二個,一是受「處女獻身」觀念影響,認為自己應該要「從一而終」;其二,前夫家中長輩過世,我們必須在百日內結婚。這段感情其實有些問題,我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他以家人反對,一直不願公開我們的戀情,更拒絕我進入他的交友圈,我一直活在他建構的城堡裡。儘管我不想遮遮掩掩過生活,然而「從一而終」的觀念卻讓我不得不妥協。
  八十三年底,他到宜蘭某衛生所支援,與藥局助理S小姐談戀愛,我並不知情。八十四年中,我發現自己的乳房有硬塊,還有褐色分泌物。當時他在台北榮總家醫科任總醫師,幫我檢查後,他說是內分泌失調,叫我不用擔心。到八十四年底,有一天洗澡時,我的乳頭冒出鮮血,他檢查後說是我洗澡太用力;我開始覺得不安,想去榮總看乳房特別門診,他卻不高興,怪我不信任他。當下我也自覺羞愧,一來猜想大概是他不喜歡妻子在其他男人面前裸露胸部,再者我覺得自己不應該懷疑他的專業,於是打消看病的念頭。
  沒多久,S小姐在電話中告訴我他們的戀情,這是我生命中前所未有的打擊,我覺得自己快活不下去,因為我是一個深信婚姻應該要白頭偕老的女人。在婚姻中,我以夫為重,即使身為工作忙碌的職業婦女(出版社副總編輯),我仍然每天回家煮飯;上市場買菜時,滿腦子考慮的全是「他喜歡吃什麼」。
  外遇事件爆發後,他不斷向我道歉、認錯,要我給他時間結束外遇,我則是痛苦、哭泣,劇情不斷惡性循環。有一次,我因他背著我和S出遊而氣得病倒住院數日;住院其間他每天都來探望我,出院後,我寫了一張卡片放入他的包包想謝謝他,卻發現了他給外遇的卡片寫著:「難關將盡,曙光已現,敢於為美麗的信念而執著」。
  我陷入絕望,衝到陽台打算跳樓自殺,卻在剎那間想到:「不行!我們家在四樓,死的機率不高,萬一殘廢可能更麻煩」因此撿回一命。不久,他調往南部卻堅持我必須留在台北工作以補貼家用。分隔兩地的婚姻生活讓我更沒有安全感,不但日漸憔悴瘦到體重只有二十六公斤,也逐漸無法勝任工作,八十五年十月只好辭職。因他表面上仍是未婚身分,所以我到南部他的單身宿舍居住的兩個月裡,表面上他很照顧我,實際上卻是用盡各種方法軟禁我。
  十二月底,他竟然與外遇訂婚,趕我回台北並斷絕我的經濟來源。我一心求死,開始不吃飯、不喝水、不睡覺、不講話,只是躺在床上瞪著天花板,明知胃出血也不想就醫,覺得自然死去是最好的結局,我沒有勇氣活下去。
  沒死成之後,我不得不工作養活自己,縱使當時身心俱疲,關節炎惡化,必須拿柺杖走路。每天出門前,我告訴自己不能表現出弱者、失敗者的樣子,要武裝自己。八十六年三月,乳房痛到無法入眠,我上醫院檢查,醫生觸診後便說:「是乳癌,而且已經擴散到腋下淋巴」又問我:「妳先生是家醫科醫生,他怎麼沒有幫妳檢查出來?」立即做切片檢查,當時我的淚水直流,護士以為是切片痛,頻頻安慰我,我當下唯一能擠出來話是:「我痛的不是這個!」
  醫生告訴我是乳癌第三期,腫瘤約有7至9公分。親友都說他早已知情故意隱瞞,主張要告他;我根本聽不進去。我打電話給前夫,希望他下次陪我就診好和醫師討論,他推說工作太忙無法請假,實則請假多日與外遇激情幽會。當我看到他一脖子滿滿的瘀血吻痕時,氣急敗壞質問:「你是在示威嗎?你們是在慶祝嗎?」他要求離婚時,我曾哭著求他看在十幾年的情分,陪我走完最後一程,他拒絕了!事已至此,我還能企求什麼呢?
  八十六年七月,我提出告訴。醫生的使命就是挽救生命,無論如何,他都不應拿救人的專業害人。第一次檢察官不起訴,後經律師朋友協助申請再議,而且花很多時間蒐集證據,第二次他被以殺人未遂、通姦起訴,一審時,他被判刑6年7個月,二審時,改判五年,整個訴訟持續了二、三年。
  經媒體報導後,我得到大眾輿論的支持,常常有陌生人為我加油打氣,讓心裡的不甘與憤怒獲得某種程度的平復,而我也要到了公理與正義,二審判決後,我便不再參與訴訟,想好好過剩餘的日子。
  身為基督徒,我不要帶著憤怒死去,我向跟上帝許諾,願在死前原諒他,於是我接受兩年心理治療,在安寧病房當志工,參加寫作班,寫了《逆風飛舞》一書,努力讓自己過得更好,不再把焦點放在怨怪對方。以目前的身體狀況,還能維持這樣的生活品質,做些有意義的事情,我非常感恩、高興。
  九0年初,病情突然惡化,腫瘤疑似擴散到肝臟,我心想實踐承諾的時間到了,於是與對方和解,辦理離婚手續,還幫他寫狀子向法官求情,最後他被判無罪。我知道許多人無法接受這個結果,但我內心非常清楚無須再上訴,我已經原諒他!
  「宗教力量」和「眾人的支持」讓我寬恕前夫。前夫在感情及專業上的背叛,對我傷害很大,有段時間我對人性抱著懷疑態度,多虧周遭親友及陌生人給我不求回報的愛,才讓我對人性恢復信賴。當我完全失去經濟來源,多仰賴親友接濟,在這麼壞的處境,親友沒有背棄我,還無條件支持,彌補了我失去愛情婚姻的痛苦。
  接受心理治療就像不斷清洗潰爛的傷口,過程雖然十分痛苦,卻讓我看清許多事情,包括我與前夫之間的不適合以及自己應負責的部分;我逐漸不再把所有過錯歸諸於他。另外,在安寧病房做志工,看了很多生離死別,看到許多人在生命高峰突然必須結束生命,我深刻領悟到生命的脆弱與短暫,人們永遠無法預測明天,當我們認清這一點,平常在意的事就不再重要了。
施寄青:
  生命有許多事是不可控制的,如果遇到可惡至極、絕情絕義的配偶,就把他當成精神有問題的人吧!不要企圖改變對方,把精力投資在自己身上比較划得來,讓自己過得有尊嚴、有快樂。其次,生命的長短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的,但是我們可以決定活得精彩與否,所謂朝聞道,夕可死。如果我們能領悟人生道理,生命長短其實就不再重要了!湯秀璸經過歷經這麼多災難,還能散發生命最光輝的一面,為更多受困的人們啟蒙,這是最難能可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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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4 週六 200713:16
  • 無法好聚好散了!


昨天他拒絕同床。臨睡時,將他的棉被抱回他房間,另外拿個枕頭睡。我纏在他手臂上,硬是將他求回主臥,然後硬是將他壓下躺在主臥的床上。他一晚,背對我,用棉被蒙住頭,抵死頭不碰底下有緣粉的枕頭。
昨天下午在家中把前一篇日記寫完後,忽然想起要跟他潛水社團的教練夫人談談。確定對方有空後,撥了電話過去,才知道,早在去年11月10~14日,他們兩參加社團的綠島潛水活動時,最後兩晚就孤男寡女共睡一房了!據說當時的狀況是,本來他們倆是跟另外兩個男的共睡一間四人房,前兩晚都是三男一女睡上下舖。後兩晚,他們房間的另外兩位男生,以及另一間六人房的兩個人都先行離去。教練要求他們兩個搬過來合睡一房,好省一間住宿費。結果叫了幾次,他們兩個都裝死。當時,教練只覺得很生氣,覺得這兩個人真不懂事,為了自己晚上睡覺睡得寬敞些,就要這樣浪費社團經費。現在回想起來,果然事有奚翹!談到後來,教練夫人都覺得生氣,覺得這兩個人連做人的基本道理都不懂!還要我去找IP談談,別讓她在外涼快沒事。這本來就是我們三個人的事,沒道理我在這裡跟TS談,IP都沒事,不用跟著煩心!這段期間,最好就是忍耐,裝做沒事,好讓他們兩先露出破綻,讓我可以拍到"捉姦在床"的照片,好能把他們兩都告到脫褲子!
掛上電話後,馬上打給DT,又是一陣狂哭。他怎能這樣沒良心?六月底才跟我去理想大地作愛,七月就跟IP親熱地潛水到眾人以為IP是他女朋友;九月讓IP跟到印度去"示威",讓我在旅館房內哭到斷腸,還跟我狂熱地做愛,邊做邊說:「我是讓你爽,又不是她,你有什麼好吃醋的?」然後出了房門,白天當眾丟下我一人在免稅店,上車去拍IP醜醜的睡姿;回國後在我氣到離家出走,去DT家過夜時,還可以對DT說得一付多擔心我的樣子後,馬上寫信去跟IP道歉我造成IP的困擾;10月初才跟我在MSN上親熱地說,是我讓他這麼自由,愛離職愛去埃及潛水愛去登玉山而無後顧之憂,11月就跟IP倆在綠島開房間過夜?回來後還可以跟我做愛,微笑著愛撫我?
哭完以後去接兒子放學,再帶著他一同去看醫生。拿了藥回家後,哄他吃晚餐洗完澡以後,我就專心處理我自己,直到晚上九點DT打電話來,他帶妹妹回家來。跟DT聊了許久,平靜中有淡淡的哀傷。有說有笑的,卻有著強顏歡笑的感覺。我跟她說,剛剛在洗澡的時候,胡思亂想著,想我前輩子是欠了他跟IP什麼,這輩子要這樣還債?又忍不住想,DT一定也是前輩子欠了我什麼,才要在我這個時候這樣沒日沒夜地被我騷擾。我們兩個還努力思索著,他說他的告白本以為會有幫助,那個幫助到底是什麼?星期二他那麼晚回家,是否是因為IP又跟他說了什麼,所以星期三他才會那樣的態度大轉變?想來想去,沒辦法,我們是人,真無法理解那不是人的想法。
今天兩個孩子要上學要去保母家,我們兩個公司都不用上班。要夫妻倆好好協議離婚,今天會是絕佳時機。結果,他說他早上會帶兩個孩子出門,然後有事要忙,到了放學時間,他會接孩子們回家。我堅持要跟,要跟在他身邊,好等到他有時間可以跟我談離婚。他簡直快氣炸了!兩個孩子都準備好了,還是不肯起身出門。我勸他:「你想想,對兒子來說,今天也許是他這輩子最後一次爸媽一起送他上學了,你何必這樣不情願呢?」他依舊怒氣高漲不肯出門。我喚兒子一起來勸他出門,他趕兒子走,我就柔柔地說:「兒子乖,媽媽給你靠,你沒錯。爸爸,你可以不要是個好爸爸,但是,兩個孩子都站在這裡看著你了,至少爸爸的樣子要做出來吧?」他氣到吼:「你他媽的,算你狠!」就怒火沖天地衝出家門。一路上橫衝直撞地開到幼稚園,然後被我勸下車送兒子進教室,在一路飆到保母家,停好車,瞪著我:「你還坐著幹麻?」我輕聲道:「請你別怪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喔,我怎麼知道我帶妹妹下車後,回來時車子還在不在?」所以他下車帶妹妹進保母家,然後上車飆車回家。
回到家中,他想再度出門不讓我跟,我就直接坐在門口不放人。我很堅持,大家像個大人一樣,好好坐下來談,將來還可以點頭打招呼。現在他弄得這麼僵,未來無論請律師出來談,或是鬧上法庭,就非常難看了,那會連當著孩子的面彼此點頭都做不到!甚至我還抱著一種心態,最好他失去控制,出手傷了我以衝出家門,哪麼,我又多一條"傷害罪"可以告他。夫妻做到這種地步,實在悲哀。不過,無論如何,我從頭到尾都對他相當好聲好氣的。其間,我媽媽打過電話來,勸我放他出門,我也不肯。後來是Karen打來,他站在我面前瞪著我,我坐在門口跟Karen講電話,明白跟Karen說我的盤算時,Karen勸我,身上多條傷痕,了不起多拿個幾十萬,不值得。放他走,讓他跟IP去好好商量接下來該怎麼辦,我才讓開。讓開後一分鐘,他才非常用力地甩上門離開。
Karen推測,他所謂的有幫助是指我會因為心疼他,所以分文不取並將兩個孩子帶在身邊好放他自由。沒想到我竟然決定放棄跟他爭取監護權,所以他大發雷霆。我聽到後相當生氣,太誇張了!會這樣期待,還算是個人嗎?然後,Karen勸了很久,要我別再到處亂問了。如果確定要離婚,看來他是不會跟我談了,那我就走,直接公事公辦,請律師出面跟他談。還堅持,就直接找晚晴協會吧。他們見多識廣,才真正是這方面的專家。到時,不管是離婚或是其他的建議,都會比較有經驗。她也和大姑一樣的建議,沒有必要因為他否定了我們過去的14年,我就要跟著起舞,也跟著否定過去的14年。無論如何,都要讓自己肯定過去,迎向未來。(我想,Karen一定上輩子也欠了我什麼,這輩子才要花這麼多時間跟心力在我身上~~)
晚晴協會,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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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3 週五 200711:58
  • 外遇男人的抉擇

這是我一個男性友人傳給我的文章,出處不明。他叫我拿去給我老公看。我拿了,可是我在e-mail上寫給他:
有人轉給我的,不想看就別看吧。我是覺得,這篇文章不適用於你要知道一個人的人生是無法割斷的,幾十年的夫妻生活不可能讓一個人感覺像什麼都沒有..... 像我一個年紀四十多歲,身為國際性公司的總經理,在事業上已經有一定成就之後,但是多年的婚姻生活就已經開始很平凡,近幾年與妻子沒有太多性生活,但並不意味著沒有那方面的需求。但是不知道什麼原因造成,或許是厭倦或者幾次的拒絕,生活中的疲累等等,無形中習慣這樣壓抑著性的要求。直到因為工作上關係,認識了二十八歲的第三者,第三者像和煦的春風一樣,讓我重新感受到人生的第二春。
特別是她現代女性的氣息與開朗性格,當發生性關係之後,我對於她的慾望就變得難以自制。其實我一直想在妻子與情人之間尋找一條魚與熊掌兼得的第三條路,我也相信大多數有外遇的丈夫,恐怕都不想拋開結髮妻子而與新歡結婚。我也試圖尋求同時控制兩個女人的方式,但後來我發現這根本都做不到,到頭來反而兩邊都不討好。
我也希望能夠長期保持這樣關係,然而女人對於年齡的恐懼決定了她們也須需要有個結果,要不就結婚又不就分手,女人大多不會滿足長期情人的角色,她們還是要顧及到自己的聲譽,包括她們對於做妻子與母親的願望,所以交往之陣子之後,第三者開始從要求更多固定的見面,在外共築固定愛巢甚至最後有了結婚的要求。雖然我認為這樣的要求是合理,但對於妻子卻是不公平。
在十幾年的婚姻過程中,妻子為了這個家跟孩子,做了許多犧牲奉獻的事情,我想每一個有良心的丈夫,都會銘記妻子為他所作的一切,應該說我的這份成功的事業背後,的確有他不可抹煞的一份功勞,如果不是她為我承擔那份做丈夫跟父親的責任,我是不可能取得今天這樣的職務跟地位。
所以我一點離婚的理由都沒有。沒有吵架也沒有相處的問題,經過多年的婚姻我甚至還挑不出毛病,所以僅僅是開口要求離婚,我就猶豫了好幾個月,又該怎麼做才能讓妻子和女兒高高興的離開?可是第三者開始催促,雖然她很少用眼淚來逼迫,但是心裡壓力是巨大的,她經常會賭氣半個月不和我見面聯繫,而我的情慾又被她給張揚起來,我不能忍受長時間不和她一起的現實。
所以我故意一直想創造與妻子吵架的機會,我變得反覆無常,希望找到一點機會讓我可以找出不順眼的毛病,但是每次吵架過後,妻子還是會遷就我體貼我,最後那些雞毛蒜皮小事的吵架,讓我也很難開口離婚,沒想到我在外面一時獲得了偷情的快樂,卻把自己逼上了進退兩難的境地。
第二春的激情對每個中年男人在餘生中有其重要意義,何況我的性慾就像被打開的潘朵拉盒子,想收都收不回去。所以我那陣子特別痛苦,這邊想要保留一個完整的家庭,那邊卻又捨不得放棄這個情人。有時候會覺得為了情歡而放棄十幾年的所建立的生活秩序未免太荒唐,但是有時候又覺得在我一生中,愛情是比什麼都重要的東西,如果就這樣走向晚年,會有多少遺憾與不甘。
最後有一天我跟妻子攤牌,我承認外面有女人,希望要離婚,願意用經濟補償她們母女。但是對於一個賢慧的妻子來說,她並不看重任何財產,她追求的是一個完整的家庭,中年離婚對於任何女人來說,是一個怎樣的打擊跟否定,所以我的妻子留下了眼淚,完全是出於絕望的痛苦。看到她這樣,我也流淚了,十幾年夫妻感情忽然戰勝一切,所以我就很堅決的說,我不要離婚了,就當我沒有提過。
老實說我不知道我要的是什麼,我自認為在各方面一直都是一個有理性跟善良的人,但是在這件事情上面,我像是個低能兒,總是在兩個女人之間不停的搖擺,究其原因是我畢竟不是個狠心的男人。所以第三者知道這樣決定後,跟我大吵一架並離開了我。
所以我回去跟妻子過著一段平靜的日子,但是沒有多久我就受不了,這並不只是性上面的需求,我也習慣了經常能夠與第三者約會的生活,它構成了我對生活的一種精神上的寄託,我喜歡和第三者一起時的氣氛,覺得年輕又充實。現在重新回來過死水無瀾的生活,心裡就覺得格外寂寞。
但是回到家庭之後的生活更加複雜,一方面我覺得對不起我的妻子,但是一方面我也無法面對她。所以我變得很陌生而客氣,甚至連上床睡覺都覺得很尷尬,最後有一天妻子就主動要求分房睡,我知道這是妻子通情達禮的美德,但是我更加清醒的意識到,我對妻子已經沒有絲毫熱情了,如果我們繼續表面上相安無事的生活在一起,那實際上是相互折磨。
最後我還是離婚了,但是大多數中年離婚的男人,還是會對妻子跟兒女有一份難以割捨的感情,所以離婚並不是那麼輕鬆容易,有時候想到我就這樣背棄與我朝夕相處十幾年的妻子,那份內疚與痛苦簡直疚難以名狀,常常在夜裡醉酒,也會想回到妻子與孩子的身邊。所以就背負沈重的枷鎖下,我跟第三者結婚了。
但是我跟新婚的妻子間的性生活,讓我感到沈重的羞恥,我的想到我就是為了追求這個而拋棄她們母女。我怎樣也無法讓自己忘記那兩個孤弱生命,也無法輕鬆的沈浸在新婚的生活當中,我經常在窗前出神的想念她們,然後我的新婚妻子也會感受到,雖然她也盡力忍耐,但是時間卻沒有抹卻我的負罪感。然後因為我覺得我為了這個婚姻犧牲了太多,所以產生了一種施捨的感覺,覺得對方應該要對我更好更多回報跟補償。
因此我會有氣使頤指的態度,我認為這是她應該做的,但是新婚的妻子卻認為她為了這份婚姻也付出了很多代價,也覺得心裡不平衡,最後兩人互不相讓,各有一肚子委屈,最後發展到水火不容。然後我對前妻與女兒所作的金錢上的付出,也讓新婚妻子開始忌妒吃醋。
一旦開始爭吵就很難停止,而我們當然沒有做愛的心思。尤其像對方也是職業婦女,兩邊都不想先低頭喪失尊嚴,雙方都是等著對方來主動和解,於是經常出現長時間的僵局,才結婚幾個月,兩個人就像一對形同陌路的男女,內心一點點的涼起來。
一個成功男性,表面上好像頂天立地,其實堅強背後有個脆弱的心靈,尤其是經過與妻子十幾年家庭生活溫暖,在跟一個職業婦女不煮飯不開伙,出差回家發現老婆可能還在外面玩,讓我有一種孤苦伶仃的感覺,覺得自己的家像是沒有女主人的空屋,我也越來越受不了這種現在速食的夫妻關係。最後我發現,從新婚妻子身上得不到的,就開始把情感又轉移給每次見面都關心我了解我的前妻跟孩子。
最後不到一年,第二場婚姻又是離婚收場,這次離婚一點猶豫都沒有。沒有痛苦,只有憤怒,只想早點結束名存實亡的婚姻。離婚後沒多久,我就去找前妻希望她原諒我,經過這一次我才知道我跟她們母女是無法分開的。
但是我的妻子卻已經走出來當初外遇的陰影與痛苦,她已經有她自己的想法跟幸福,所以她也不願意過像以前一樣擔心老公在外偷情生活。
所以現在我在等待妻子的回心轉意當中,但這場婚外情對我就像場惡夢,希望所有中年的男人都可以記取我的教訓,不要以為事業成功就可以為所欲為。
應該要知道一個人的人生是無法割斷的,幾十年的夫妻生活不可能讓一個人感覺像什麼都沒有,可以輕裝上陣重新開始,何況跟年輕的妻子之間還有年齡上代溝問題,所以我覺得男人們應該珍惜自己的婚姻與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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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2 週四 200718:06
  • 我還有什麼好猶豫的呢?

花了兩天的時間,才終於把…………寫到告一個段落。當我聽到朋友告訴我,他看我的文章看到都哭了。我只能回答,那,你可以理解為何我寫得這麼慢了吧?之前,有一天,我去接兒子回家時,兒子上了車,就對我說:「媽媽,我在學校的時候,如果有同學欺負我,我就會跟他說:『請你不要欺負我,否則以後我就不跟你玩了喔!』然後,他們就不會再欺負我了喔!」
我邊開車邊回答:「那很好ㄚ,然後呢?」
兒子:「所以你也可以叫爸爸別再欺負你了,這樣爸爸就不會再欺負你,我們又可以是開開心心的一家四口了啊!」
我只能背對著他落淚不語。要是,我能一直像他這麼天真,不用面對這麼複雜殘忍的他,該有多好?4/10,早上5點多,兩人才就寢。他睡他的,我睡我的。早上7點,他還是出門上班去。我掙扎了一下,還是決定請假。打電話給同事請好假以後,卻發現我怎樣也無法入睡。打個電話給他,告訴他,關於乩童交代的事情,我想還是會照辦。請他想想,他是否要配合最後一項──12天不分床。試著打給DT,她不在家。只好拿著DT分給我的安眠藥,努力入睡。
即使吃了安眠藥,還是睡得不安穩。下午4點不到,就又醒了過來。真的心緒很亂,亂到無法讓娘家知道,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什麼。只好再次打給DT。這回,她在了。而我,就在電話裡對著她邊哭邊說這兩天發生了什麼。不是過去那些痛哭流涕,而是止不住的淚水一直流著,一邊輕訴這些事情。哭完以後,吸吸鼻子,出門去接兒子回家。出門前問他預計哪時去接女兒,也告訴他,早上或許是連著三天睡眠不足,他們出門後,我就狂吐一小時。胃是空的,嘔的全是清透的胃液。他就回覆,女兒今天就放保母家,他很忙,還要去看醫生,沒空接。出門前,看他肩膀痛到無法動彈,所以順從地答應他,自己去通知保母,女兒要暫寄一晚。另外跟他提到,希望他早點回家幫我準備個小床給兒子睡,因為兩個孩子睡覺都會找媽媽"壓",搞得我沒有一晚可以起身少於10次。他就回覆:「那你就先把孩子放在我床上就好了ㄚ。」害我心跳突然漏跳一拍。甩甩頭,不去猜測他這句話的意圖。
晚上讓兒子用過晚餐,洗過澡以後,就讓他一個人在客廳看電視。因為當初問他鉛粉的事情,他一問三不知,只好硬著頭皮打給大姑詢問。大姑回答該如何處理後,順口問我們回來後的狀況。我老實告知,我們回來的路上,很平靜地談了離婚。我提議離婚後他仍可以住在這裡照顧孩子們,只要雙方謹守生活公約,別把各自的感情弄回這個家裡。也回答了他昨晚的帽子說,以及他承認IP是他心靈相知的伴侶。當然,也說了我對他的心疼。這麼多年,原來我給他的愛,無法讓他快樂,只是他沉重的帽子。現在,無論我還愛著他與否,都只能放手。愛他,所以該為他摘掉帽子,讓他快樂;不愛他,更該放手,讓我自己自由。說著說著,眼淚又這麼滾了出來。
大姑聽了以後,跟我堅持,他從未承認他"愛"IP對吧?那種心靈相知不是"愛"。跟我在一起的14年,我絕對有帶給他快樂過,這個無法用帽子說予以全盤抹煞。叫我一定要有信心,我曾經是他的最愛。至於我對他,不管再怎麼心疼,最多只能幫他摘掉"丈夫"以及"女婿"這兩頂。兩個孩子都生了,無論如何,"兒子"以及"父親"這兩頂帽子,那是他個人的問題,也是他自己的責任,我不能也不需要幫他扛!她還說,我那離婚後同屋簷同居的提議,真是絕佳的想法。離婚,兩個孩子監護權就送他,讓他帶著兩個孩子去跟IP談戀愛。如果要請我幫忙帶孩子,記得要算保母費;住在這裏,記得要算房子的租金跟水電開銷!這樣,看看IP跟他還能不能這樣心靈相知相惜!還要我放心,要不了多久,IP肯定嚇跑,他也一定會回頭求我。到時候,還要不要這個男人,那就是我的自由了。至於乩童的交代事項,我能做的還是照做。如果到了星期五,他不肯配合同床,那也就不用再懷疑了,離婚協議書就可以交給他了。反正,不管怎樣,該他的責任,就是他的。我千萬不能幫他扛、幫他負責。
這一晚,直到我九點多睡著時,他仍未返抵家門。半夜一點多被兒子踢醒時,起身一看,他已熟睡在他自己的床上了。
4/11晚上,他說他有課,希望我幫忙接妹妹回家。我接了兩個孩子回家後,直到10點半,兩個都不睡,然後他終於到家,吼小孩們去睡覺。等孩子們睡著後,請他幫忙把兩個孩子抱到地上的小床睡覺。他不耐地站在床緣問我:「現在到底是什麼狀況?」我只能回答他:「我知道,從一開始我們之間,就一直是我主動你被動。是我吵著跟你當男女朋友、是我去拉你的手、是我要你吻我、是我要嫁給你的。甚至到了這個時候,就連我們之間接下來到底要復合還是離婚,為何都還要是我主動?你到底要我這樣熱臉貼冷屁股到什麼時候?就連前天晚上,也是我強暴你!從頭到尾,你都是被動的!」他就這樣冷冷地看著我,再度關上兩人之間的溝通。
今晚,4/12,他突然早下班,想約兒子吃晚餐。我試著問:那我呢?他的答案是:隨你愛跟不跟。用完餐後,他就直接把帳單交給我,說:刷你的卡。然後,就自顧自地去上廁所了。等他上完廁所後,詢問他為何不刷他的卡?他就神色不豫地瞪了我一眼,不發一語地帶兒子出餐廳門。上了車,翻著他的CD目錄,看到有那首『分手快樂』,情不自禁地猛放那首歌。老實說,這個節骨眼,除了這首『分手快樂』,不管聽到哪首情歌,都會讓我想著這正在描述他與IP的情愫。看到去年11月看過的家具店,忍不住說:「要是你去年年底就已經跟她那麼難分難捨,為何還要浪費時間跟金錢跟我一起挑沙發挑電視櫃?」
兒子的耳朵痛了一個星期,飯後帶兒子去看醫生,也是停在診所門口後就不動聲色,我只好主動下車去掛號。就算是帶兒子下車看醫生,也是在我催促下才肯下車。在車上候診期間,兒子貼心地將後座椅子放平,拉我躺著休息,還幫我拿他的制服來當被子蓋著我,坐在我身邊唱『天堂』給我聽。看完醫生後回到家中,他對兩個孩子不耐煩地吼來吼去的。在我哄睡兩個孩子時,他一直神色不悅地冷眼瞪著我。哄睡著後,我主動開口:
「我想過了,如果真要分手,他們倆的監護權,我應該會留給你。從我開始考慮結婚的第一天,我就在掙扎。理智從第一天就告訴我,離婚,把孩子留給你,對我最好。可是,剛開始時,我看著你跟IP兩個人對他們兩的態度,我怎樣也狠不下心將他們交給你們倆。之後,看你開始照顧他們,又聽到你的帽子說,我又開始為你心疼,想著你一個大男人,IP肯定不幫你忙的,你要怎麼照顧兩個孩子?」
「但是,我再怎麼心疼你,我該學的功課應該就是──該誰的責任,就該放手讓他自己負責。我可以為你摘掉丈夫與女婿這兩個帽子,可是這兩個孩子已經生下來了,身為父親的責任,是你該負的,我不能為你負責。之後,你要繼續住在這裏,可以。可是你需要付房租水電給我;你要請我幫忙接送孩子,要看我方便與否。方便的話,我會幫你,可是,你該負保母費給我。」
然後,他就惡狠狠地瞪著我,對我說:「我沒有你懂法律啦,但是如果你要開這麼苛刻的條件,財產對分後,還要把孩子塞給我,那我肯定不會簽字離婚的。我們四個人就這樣一直痛苦地綁在一起綁一輩子吧!」
我錯愕地回問:「我條件哪裡苛刻?我條件寬鬆到連你姊姊都覺得我對你太好了!你在氣什麼?我又做了什麼惹你生氣了?」而他,咬牙切齒地罵著:「我以為說出來以後會有幫助,結果呢?只是讓你把我說的話反覆復習,對現況一點幫助也沒有!我什麼都不想跟你說了!說了只是越說越糟!妳明天下午不用浪費時間請假回來弄那些有的沒的了!」然後就甩開我的手去上廁所洗澡了。
我茫然地站在廁所門外,靜靜地等他出來。出來後,他依舊餘怒未消。我委屈地說:
「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你到底在氣什麼。你希望有幫助,幫助什麼?幫助分手?還是幫助復合?如果是要幫助分手,真的,其實你的目的已經快到達了。你看到桌上那些精神科醫師開的藥,已經很久沒動過了,這兩天又開始減少了。我真的沒有我自己想像地那麼堅強!我以為我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了,準備好你告訴我你移情別戀了,所以我該徹底放手了。結果呢?原本你是背叛我對你的全然信任,讓我無法再度相信人心。我已經重傷而努力復健了,然後你再補上一刀,告訴我,過去14年來我給你的一切、我給你的愛戀,對你而言,只是噩夢一場、只是束縛與壓力!我未曾帶給你任何快樂!所以你沒有移情別戀,你只是終於找到你心屬的對象!你該給我療傷期吧?我現在是結痂的傷口又再度被撕裂開來,我整個腦袋被轟的七葷八素地,無法思考。所以,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辦,只能這樣消沉,只能乩童要我做什麼,我就照做。甚至,我無法向你尋求安慰與支持,只能自己靠藥物站起來。如果你要的是分手,真的,你的目的已經快要達到了。等等我一下,讓我傷口結痂後再站起,不能嗎?你已經被束縛了14年了,這幾天,你就再也忍不下去了嗎?如果你要的是復合,抱歉,我真的感受不到你有這種念頭。你要有,在你告訴我你跟她心靈有多契合時,你可以補一句:『但是你們母子三人是我這一輩子永遠的責任與牽絆!』可是,你沒有!告訴我,我哪裡做錯了?我哪裏對你不夠好了?值得你生這麼大的氣,這樣子兇狠地瞪著我?你在怪我再度精神崩潰嗎?還是你在怪我剛剛整路都在聽『分手快樂』嗎?你要知道,在你確定你有了心靈伴侶後,除了這首歌,任何一首情歌,聽在我耳裏,都不是描述我們過去14年來的愛戀,而是描述你們倆有多甜蜜、有多無奈無法相守!這種情形下,你要我去聽那些歌去來加重傷害嗎?你不要以為你不點頭,這個婚就離不成!我一開始就告訴你了,協議不成,就上法庭!我處處留餘地,不願鬧上法庭。我甚至很清楚地跟你解釋過每一個步驟。財產對半分,那是因為我們夫妻財產共有制。所以,如果雙方都無過失,離婚的時候,自然就是將所有財產對半分。然後,再來談孩子的監護權,以及後續的贍養費。對半分,跟後面的監護權以及贍養費完全無關。更何況,對半分是建立在雙方無過失的前提下。你有過失,你背叛婚姻應有的互信,所以我還可以向你請求精神賠償!我做了嗎?我向你要了嗎?這樣回過頭來說我苛刻?你於心何忍?你現在電腦開著,你自己上網查查看離婚相關法律,然後再來說我寬後還是苛刻。告訴你,連你姊姊都說我開出的條件對你太好了,也是她要求我一定要把監護權留給你,這樣我才有機會追求我自己的幸福!你已經找到你的心靈相知了,你也證明你不是我的Mr. Right,所以接下來,是否你該跟你的心靈相知一起負起你的責任,給我自由去找尋我的Mr. Right?你這樣抱胸站立,我說過了,這肢體語言代表你拒絕聽入所有我說的話。我到底是找了一個多麼沒心沒肝沒肺的人,對他真心相待?」
他抱胸站立一臉怒氣,然後回到電腦前不理我。而我,只能默默地走向餐桌,拿起安眠藥與鎮靜劑服下,好讓我入睡。
4/13,今天起就要灑緣粉、不分床12天了。即使前晚有吃過安眠藥,我還是只睡了5個小時就醒來。醒來後,發現自己宿疾復發,該去看醫生拿消炎藥了。早上10點,打個電話給他:「我今天下午必須去看醫生,所以,你可以不必以為我是為了那件事情專程請假了。」他回答:「隨便!」就掛上電話了。連問問我是看什麼醫生都懶得問。
可以告訴我,我做錯過什麼而該被這樣對待嗎?委屈如果有全可求,再來問問委屈的必要性。如果,我這樣的低聲下氣,也無全可求,也求不到什麼全,求來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理直氣壯"。那麼,還要委屈什麼?還要委屈下去多久?我的主動,能支持我鼓足多少次勇氣去強暴他然後被拒?
現在下午四點,我緣粉灑好了,他的枕頭與棉被我都拿回主臥了。剩下,就再看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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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0 週二 200720:53
  • …………

終於平靜到可以整理自己的心緒,把這兩天發生的事情寫下來了。心緒還是很亂,還需要時間來整理的更清楚。
4/7晚上搭高鐵南下高雄去跟他們會合,出了高鐵站之後,心情一直沉沉的。被他家的人說我們兩臉色都不好、被我婆婆唸說叫我別在他面前說什麼我食慾不好之類的有的沒的的話,心情更糟了。
4/8上午去南鯤鯓代天府問事,根據觀世音的說法,魔已退。我們夫妻倆之所以會有今天,起源是因為夫妻兩個性不合,一個直、一個不肯讓。回去以後要好好相處,不可以再吵架了。另外還交代了一些後續事項,包含他家人必須燒些東西給那個魔,謝謝她願意退去;我們夫妻倆回來後,需要在4/13下午三點,將兩包"緣粉"灑在枕頭下,不分床12天,以再造夫妻姻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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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07 週六 200701:01
  • 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

嘗試著整理這三天來發生的事情,卻發現真應了自己跟心理諮商師說的那句話︰「這段期間瞬息萬變,朝令夕可改之」。還真是--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越來越覺得,很多事情,真的不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上。算是決定要離婚了,所以這四天假期也不跟他們一同回高雄,連他們除魔約到哪時去都懶得問了。本來計畫好了,4/5他們南下後,下午2:00跟心理諮商師會面,進一步釐清自己的思緒,想辦法找出我心底真正想要的路;4/6乖乖去上班;4/7回台北去逛街買衣服、約律師談談怎麼離婚對我比較有利、晚上去娘家鄰居的師姐那裡問問要怎麼除魔,算是盡最後一份道義。在確定好接下來的所有行動方案前,面對他家呢,就維持不動聲色。甚至,我行動綱要都快要列出來了。包含以前學過的談判技巧,列出雙方目前手上掌握的資源與條件、如何探詢出自己手上是否握有任何對方在乎的籌碼可以談判、以及談判失敗時,上法庭的最糟底限。
然後,我娘在4/4那天下午,跟我小阿姨去找一個據說很靈的算命師,拿著我跟他的八字與姓名談了兩個多小時後,當晚就急沖沖地要我馬上離婚、4/7也不必去找什麼師姐了,反正就是要用最快的速度跟王家切斷關係就對了。那位算命師看到八字跟姓名後,劈頭就問︰「你是姓王還是姓林?」我媽媽回答是姓林的之後,算命師馬上說︰「你回去馬上叫妳女兒立刻離婚。什麼都別要,贍養費、監護權,通通都不要,先跑再說。」
大意是說呢,起源就是他王家祖先在作祟。他王家祖先有倒房(註:未生小孩(繼承香火)即過世的男性)、還有雙姓(註:有人是被招贅進來的),還有當初他爺爺往生後,我公公行四未分爐來拜祖先,所以我老公一出生就註定會有現在這個劫難,誰嫁到他家誰就倒楣。如果他們家不出面來處理這祖先的問題,我們林家完全無法幫忙,那這祖先就會先從我老公這個獨子鬧起,進而影響我這長媳。再不處理,接下來就是他們王家那兩個小孫子孫女要橫死了。我可以透過離婚來與他家做切割,這樣就可以保住一條命。但是絕對不能將那兩個孩子帶在身邊,否則還是跟他王家有關係。加上我命格註定孤寡(無夫無子命),孩子帶在我身邊也是會因為我的命格而註定死路一條。(簡單來說,只要我婆家不處理,我兩個孩子就是橫死一條路!太誇張了吧?)另外,我先生現在對我所有的冷處理、絕情寡義,才是他真正的本性。過去14年來的甜蜜,都只是假象。他就是會這樣不斷地對他著迷的女人卑躬屈膝像個妻奴,對他不再著迷的女人絕情寡義。離婚後,我會有男人緣,但是千萬不要再度踏入婚姻了。可以同居,千萬別結婚。(看到這裡,會不會覺得我怎麼這麼歹命?結果跟DT說,她竟一邊照顧她那兩隻寶貝一邊羨慕地說︰「拜託,你這命有多好!年輕時不用幫小孩把屎把尿,老來不用幫失智失能的老公包尿布!」)我小阿姨很不能接受,直追問要如何才能化解。算命的才說,那就是離婚,又把兩個孩子帶在身邊。等到他42歲那年,才會想起他是個有孩子的人,回頭去找孩子。這時,才會重新愛上孩子的娘。(DT又安慰了:「42歲,妳再熬個5年就好了,也還沒太差嘛!」只是,我幹麻這麼倒楣,要莫名奇妙苦這5~6年?我是哪裡對不起他了?)
施寄青說女人遭逢外遇時,一定會去找三師︰美容師、律師、算命師。我除了找過美容師幫我換了個髮型外,剩下兩師,我娘全幫我找齊了。我耐著性子跟我娘再次提醒我的信念︰千萬不要在情緒激動下做任何事情!所以呢,離婚,也要謀定而後動。不是你現在聽人家說我不離婚會死,所以就要『馬上』離婚;原先約好的師姐呢,也就繼續維持,好讓我可以達到我設定的『停損點』,問心無愧地離婚。覺得有些滑稽,怎麼老是我這個當事人在安撫我娘這間接關係人呢?
4/5下午,按照原訂計畫跟心理諮商師會面,談了三個多小時。從釐清自己潛意識到底要的是什麼;進而從我老公的原生家庭成長歷程去了解我老公今天的行為,試圖找出他現在種種行為的原因,好能夠在進行離婚協議前,達到「知己知彼」的程度;最後再去比較分析兩個原生家庭,判斷兩個孩子後續的教養由哪方執行,能提供孩子們較佳的精神生活。談完後,心理諮商師建議我可以回家後,將這次面談過程做個整理,有助於更清楚自己的思緒,更能知道下次面談的目的。
對於我這段期間種種抓狂的行為,是否真的是因為『愛他』?試著分析我自己的心態,也許這些抓狂,是源自於不被尊重。有沒有可能,我根本不在意的人,做一些蔑視我或是嚴重違背我的基本信念的行為時,我也會抓狂,而不是無所謂?當能夠越來越釐清自己對『現在的他』,到底是否還有『愛』的成分在,越能夠幫助我去做一些理智的決定。不要總是將自己那些『在乎他』的行為,直接與『愛他』劃上等號。因為觸及到基本信念時,不管愛不愛那個人,基本上都會引起強烈的情緒反應。
大致上來說,某種程度,心理諮商師贊同算命師所說的,現在我老公的樣子才是他的本性。以我所提的兩個事例來研究我們倆的原生家庭對我們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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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03 週二 200723:22
  • 不走了!

現實的考慮!不走了!今天下午我爸媽終於回國了。請爸媽看過這個BLOG後,再來討論離開的事情。本來,我媽看完以後,情緒也相當激動,當場支持我搬出去。然而,傍晚時,我請她幫我問問學法的妹夫,我這樣一走了之,會不會對將來的離婚訴訟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如果為了避免造成任何不良影響,有沒有什麼是現在可以先防範的措施可以採取。結果,走不了了!
如果這樣一走了之,等於是製造了一個把柄給他。到時,如果真要上法庭訴訟離婚,他就可以冠個:拋夫棄子的罪名給我。他每天都有回家、每天都有送孩子去上學、至少表面上看來他有善盡顧家的義務。就算我要控訴他不履行夫妻義務,也等撐上三年。半年不碰我,對上法庭真的沒用!要上法庭,也得先確保自己沒有把柄,是個比他還盡責的母親!
算了!至少確定,這男人我不要了!大家一起朝離婚來努力了。除不除魔,留給他王家傷腦筋了。之前還想,搞成這樣,將來就算他想回頭,我跟他家人的關係,應該也徹底毀了。一旦看開,就是不要這個不人不鬼的怪物,也不要那種撐不到兩個星期就開始指責我的家人,那麼,幹麼考慮回頭問題?就算他回頭,剛好也可以跟他家人撕破臉,不用再勉強自己盡那勞什子的表面孝道去維持表面和睦了!反正他家不義在先,也不用再客氣到哪去了。到時看看這怪物連休回高雄除魔的結果,他能回頭哄到我爽,我再考慮要不要尊重他家人囉!至於現在,他自己都不尊重他爸媽了,我幫他孝順幹麼?
也好。這樣一來,走不走,能否眼不見,對於心情淨不淨,也不再那麼重要了。
或許還真如過來人潔西的經驗,決定要離婚以後,反而才開始有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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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02 週一 200722:10
  • 為離去做準備

認清楚自己以後,其實反而如釋重負。我就是沒用!就是刀子口豆腐心。只有一張嘴會叫,真要耍心機耍狠鬥智,完全不是那個料!所以囉,面對這麼心機深沉又狠心的他,我只能逃之夭夭。免得被吃乾抹淨,還傻呼呼地幫人數錢。確定非走不可以後,很多事情越來越明朗了,也積極地為五歲未滿的兒子做好心理準備。一再強調,媽媽的離開是不得已的。離開,不表示不愛他們。是因為太愛了,所以非走不可。要是不走,爸爸永遠不會發現媽媽的好,只是會因為媽媽在顧著你們,所以繼續有很多空閒時間去找壞阿姨。
也開始訓練他將媽媽的手機號碼背起來,明白地告訴他,媽媽手機永遠開著。隨時想念媽媽,都可以打給媽媽聊天。媽媽就在你身邊,你需要的時候,隨時打給媽媽,媽媽就會來救你。
兒子天真地聽著媽媽說的話,複誦著我的手機號碼,天真地回答著知道媽媽永遠愛我。我一直忍不住地想著,這一切到底是怎麼走到這個地步?
當初到霞海城隍廟去求幸福鞋,心痛地對著城隍老爺、文武判官、天上地下諸神以及城隍夫人一一懇求著:
請讓弟子的夫婿,恢復像以往熱戀期一般,眼中只有弟子一人,對弟子恩愛逾恆、至死不渝。家庭和樂幸福,愛我愛子女愛這個家。
然而,他現在的每晚準時接女兒回家、週末不再無故外出遊蕩、對我所有的辱罵都不做回應、甚至是今天下午Karen通知我關於IP的妹妹將要搬來新竹與IP同住,讓他今後無法再去IP住處陪IP看電視或是幫IP按摩等等改變,不管是否是幸福鞋帶來的,都無法讓我開心起來。我只是越來越確定,除非他誠心做出婉留我的行為、除非他低頭認錯、展現出最深的愛意來求我繼續留在他身邊,否則我真的無法繼續待在他身邊。我只是越來越確定,我對他的所有信任已經全然瓦解,回不到過去的兩小無猜,所以我無法面對這樣的尷尬──要我如何與我無法信任的人共同生活?
對我而言,家,應該是個可以放鬆身心靈的所在。以往,當我看著孩子跟他嘻鬧時,就算他表情無奈,我會有種溫馨的感覺──好幸福!我們都這麼健康自在!然而,現在孩子跟他嘻鬧時,他的表情我怎麼看,就怎麼覺得他心不在焉,彷彿待在這裡非他所願。然後,那段傷人的MSN紀錄就會再度浮現腦海:『我只有跟妳在一起的時候肉會笑。在公司是皮笑肉不笑,在家裡則是 唉!』然後,我就再也克制不住地想抓狂!所以,我只能逼自己別去看。不是叫他帶兩個孩子出去玩,我一個人留在家中;要不然就是我藉故走開去做別的事情,留他一人面對孩子。這樣,還算個家嗎?
忍不住想,會不會從未發現過那些紀錄會好一些?就讓我被騙一輩子也好。正如當初結婚時,我對他唯一的要求:如果你要搞外遇,請你做好所有防範措施,讓我到死都別發現!做不到的話,請你在婚姻關係中對我專一。為什麼要讓我發現?發現了以後,為何一絲絲的歉意或是羞愧都沒有?
今天晚上,發現自己真的很糟糕!花了好大的力氣,好不容易磨到他簽字同意將所有的保單扣款帳號全部從我名下帳戶改成他名下帳戶。結果,卻又把這麼重要的同意書給弄丟了,怎麼找也找不著到底收到哪去了!發現這個狀況時,自己只覺得好笑!算了,認清楚自己的沒用跟愚蠢也好。只是更加確定,這樣的自己,真的沒資格跟他鬥!這麼多年來,為什麼他會是我的天?因為他比我厲害嘛!論心機、論手段、論心狠手辣,我沒有一樣比得上他,所以注定被他吃得死死的。那麼,繼續留在他面前,也只是被吃得更死而已吧!也許就是這樣認清了這麼殘酷的事實,所以我才會對自己的愚蠢覺得好笑!
以往,對他深信不疑,所以被吃得死死的也甘願。現在,不甘願被吃得死死的,就只能離開。我對他的毫無保留,無法換得他的珍惜,又無法改變自己,對他有所保留,那就只能離開,免得暴露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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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01 週日 200710:03
  • 原諒?

看過了〝浴火重生〞在婦女論壇上發表的『走過一遭』好幾遍了,真的,那不是人做的!我甚至留言在大老婆俱樂部裡:
如果老公真的不懂得珍惜我的好,為何不放手離去?我這麼好,值得珍惜對待!他既然不珍惜,自有珍惜者會出現!
就算沒有其他人出現,至少,不需要這樣委屈自己跟這種沒眼光的人瞎攪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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